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2019-03-08 来源: 作者: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于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3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停,股价波动较大,现将风险提示如下:

  一、风险提示

  1、目前就公司收购海外资产事项,与之相关的关键信息尚未核实明确,对投资者判断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具体包括:拟收购具体资产和业务、相关产品应用领域及现状、相关核心技术是否一并转移给公司、相关产品是否尚处于研发阶段、收购资金安排和未来资金压力等。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和不确定性,关注公司对交易所的回函,审慎投资。

  2、公司于2019年3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签署收购协议暨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本次收购海外资产的事项存在资金筹集风险、财务风险、运营整合风险、业务经营风险以及政府部门审批风险,请充分关注公告正文的风险提示。

  公司于2019年3月6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至2019年3月14日前回复《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

  3、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2,251.87万元人民币、6,406.40万元人民币、5,528.75万元人民币,公司存在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4、截至2019年3月7日,公司市盈率为74.61,公司所处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市盈率为35.26。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市盈率,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2019年2月2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宁波安丰和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预披露了股东减持计划,计划自2019年3月20日起至2019年9月16日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即2,575,600股)。

  6、2019年3月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决定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并拟重新发起新的减持计划。

  7、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证券代码:603083,证券简称:剑桥科技)于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3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三、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于2019年3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签署收购协议暨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0)。

  公司同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出具的《关于对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收购海外资产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30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全文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1)。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管理层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和回复。由于部分问题的回复需要海外交易对手方协助提供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回复。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19年3月14日前回复。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向本公司控股股东Cambridge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实际控制人Gerald G Wong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赵海波先生分别征询确认,公司拟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实施对本次交易标的的收购,倘若出现筹集资金不达预期的情况,公司将综合利用日常经营积累的资金、上市公司其他可行的融资工具、标的公司融资等渠道进一步筹集资金支付本次交易对价,保障本次交易完成。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主体均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导致股价异常波动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对本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3、经公司自查,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4、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三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以上述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

本版导读

2019-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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