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9-03-12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9033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3月5日以传真、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3月11日在公司行政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独立董事丁海芳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饶陆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饶陆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为保证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同意选举如下董事为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见附件):

  1、审计委员会:丁海芳女士(独立董事)、张文女士(独立董事)、王道海先生,丁海芳女士为召集人;

  2、战略委员会:饶陆华先生、蔡赟东先生、马剑先生、桂国才先生、盛宝军先生(独立董事),饶陆华先生为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文女士(独立董事)、丁海芳女士(独立董事)、盛宝军先生(独立董事)、马剑先生、桂国才先生,张文女士为召集人;

  4、提名委员会:盛宝军先生(独立董事)、丁海芳女士(独立董事)、桂国才先生,盛宝军先生为召集人。

  上述委员会人员及其构成符合有关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的要求;上述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饶陆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1、同意聘任马剑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聘任桂国才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聘任聂志勇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同意聘任林训先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聂志勇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黄幼平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黄幼平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黄幼平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黄幼平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26719528

  办公传真:0755-26719679

  电子邮箱:huangyouping@szclou.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22楼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盛宝军、丁海芳、张文对以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公司工作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古文女士、张小芳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古文女士、张小芳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26719528

  办公传真:0755-26719679

  电子邮箱:guwen@szclou.com、zhangxiaofang@szclou.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22楼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简历

  1、饶陆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7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1996年创立本公司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曾被评为深圳市福田区第三届“十大杰出青年” 、“广东省优秀民营企业家”、被深圳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第一届第二次会员大会授予“永久荣誉会长”和“企业优秀管理者”光荣称号;曾当选中国计量协会副理事长、深圳市第四届及第五届政协委员、深圳市总商会(工商联)理事会副会长、江西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等。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

  饶陆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现持有公司455,580,277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道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3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深圳赛格高技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计财部部长、董事局秘书;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副总裁等职务。现任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喀什深圳城有限公司董事、远致投资(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

  王道海先生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蔡赟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12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资深经理;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裁、高级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现任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资本市场投资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蔡赟东先生为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资本市场投资部副部长,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马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1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研究所手机开发经理,德赛电子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兼国际市场部销售总监,2010年9月加入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

  马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现持有公司7,677,95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桂国才,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9月生,硕士学历。2002年7月至2013年8月任职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8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桂国才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裁,现持有公司25,281,284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黄幼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生,本科学历。2005年迄今在本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黄幼平女士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现持有公司7,710,000股股份;黄幼平女士已于2008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盛宝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64年7月生,复旦大学MBA,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法学硕士,上海医科大学医学硕士。2004年至今任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香港顺龙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迅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国际仲裁院医疗仲裁员。

  盛宝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丁海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注册会计师。1993年9月至1995年9月在宁夏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工作;1996年5月至1998年9月在重庆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校办企业工作;1999年6月至2012年8月在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任职;2012年8月至2013年5月在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2013年5月至今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授薪合伙人,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玛西尔电动车股份公司(拟上市)独立董事。

  丁海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张文,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年出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金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高级会计师,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中心总经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2016年3月起任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张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聂志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生,硕士学历,会计师。曾就职于深圳市新胜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1999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聂志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现持有公司7,966,0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林训先,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3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上海惠安系统控制有限公司产品市场总监,南京南瑞城乡电网公司市场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

  林训先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现持有公司7,923,0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古文,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生,本科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11年12月开始任职于公司审计部,2012年9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证券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古文已于2013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古文女士现持有公司35,0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13、张小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生,硕士学历。

  曾任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2018年6月加入公司。

  张小芳已于2015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张小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9034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3月11日在公司行政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与会监事一致推举监事郭鸿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2019年3月1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严冬先生、郭鸿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韦玉奇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选举公司监事会成员郭鸿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任期三年(从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简历

  郭鸿,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2月生,硕士学历,智能电网专家,曾任公司技术研究院副院长,深圳市科陆通用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配电网事业部总经理。

  郭鸿先生为公司配电网事业部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9032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一2019年3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15:00至2019年3月11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4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行政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饶陆华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39,937,0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408,349,147股的52.5393%。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06,881,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408,349,147股的35.9912%。

  3、 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33,055,1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408,349,147股的16.5481%。

  4、 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个表决,选举饶陆华先生、王道海先生、蔡赟东先生、马剑先生、桂国才先生和黄幼平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2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个表决,选举盛宝军先生、丁海芳女士和张文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2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逐个表决,选举严冬先生、郭鸿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2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2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贵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19年3月1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201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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