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

2019-03-12 来源: 作者: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易通”)。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本次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天富易通提供担保共计人民币6,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811,500万元,其中为天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余额为767,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划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19年度为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提供新增担保的计划,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此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计划之日止。详情请见2019年1月15日、1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19-临004、2019-临010、2019-临018号临时公告。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近日公司与新疆石河子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村镇银行”)签订两份《保证合同》,为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天富易通向交银村镇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合计为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天富集团借款3,000万元,期限自2019年3月8日至2020年3月8日;天富易通借款3,000万元,期限自2019年3月8日至2020年3月8日)。天富集团向公司就上述两份担保合同提供反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一:

  公司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52小区北一东路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伟

  注册资本:1,741,378,100元

  主营业务范围:职业技能培训、电力能源资产运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园林绿化、劳务派遣;工业设备维护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备维修、设备租赁;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复合材料的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截至2018年9月30日,天富集团总资产35,394,910,831.52元,净资产7,296,226,836.87元,营业收入7,046,946,185.19元,净利润6,772,552.60元(以上均为合并数,未经审计)。

  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天富智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天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41.14%的股权,故天富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被担保人二:

  公司名称: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工业园区506号小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荣江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建筑材料、钢材、铜材、铝材、锌锭、铸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煤炭、焦炭、日用百货、汽车配件、润滑油的批发和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的批发、零售、蔬菜、保健食品、图书音像制品、文体用品、针织纺品、化妆品、五金产品、装饰材料、工艺品、化肥、汽车(二手车交易除外)、环卫设备、农业机械的销售;货运代理,货物装卸、搬运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物流信息、货运信息、商务信息咨询;房屋、场地租赁;矿产品、石油制品、原料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除外)、石油沥青、重油、石油焦、石蜡、皮棉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

  截至2018年9月30日,天富易通总资产717,016,256.82元,净资产76,252,404.00元,营业收入1,235,814,099.06元,净利润35,262,719.09元(以上均为合并数,未经审计)。

  天富易通为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故天富易通为公司关联方。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就天富集团3,000万元的借款与交银村镇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0,000)。

  (2)保证合同担保期限均为自2019年3月8日至2020年3月8日。

  (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2、公司就天富易通3,000万元的借款与交银村镇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0,000)。

  (2)保证合同担保期限为自2019年3月8日至2020年3月8日。

  (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上述合计6,000万元的担保,包含在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控股股东提供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担保额度之内。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811,500万元,占

  公司截至 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22.5812%;其中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26,500万元,占公司截至 2017 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0030%;石河子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5,000 万元,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7553%;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余额为13,0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9637%;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担保余额为767,0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5.8592%。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1日

本版导读

201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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