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2019-03-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东信和平”、“公司”或“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东信和平本次配股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次配股发行前总股本为346,325,336股,本次配股新增上市股份:100,160,748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中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购股份,公司将按照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相关规定,通过深圳中登对高管认购的股份进行管理。本次配股完成后总股本为446,486,084股。

  本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19年2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文件。

  一、本次配股股票上市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配股发行、上市的核准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49号文核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东信和平本次配股共计配售100,160,748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2019年3月13日起上市。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本次配股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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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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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发行人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直接持股方式持有本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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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2019年2月19日本次发行前,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信集团”)持有发行人29.13%的股份权益,为公司控股股东。且同时通过发行人第二大股东珠海普天和平电信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平电信”)(东信集团持有和平电信57.80%的股份)间接控制发行人15.70%的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普天”)。截至2019年2月19日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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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控股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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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实际控制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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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配股完成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未发生变化,因本次配股导致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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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包含高管锁定股,其中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新增股份,公司将按照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相关规定,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对高管认购的股份进行管理。

  三、本次配股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实际发行100,160,748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中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购股份,发行人将按照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相关规定,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登”)对高管认购的股份进行管理;

  2、发行价格:4.04元/股;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4、发行时间:本次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2月19日(R日),配股缴款时间为2019年2月20日(R+1日)至2019年2月26日(R+5日);

  5、募集资金总额: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04,649,421.92元;

  6、发行费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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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股发行费用为0.09元(按全部发行费用除以本次配股新增股份总额计算);

  7、募集资金净额:395,296,319.87元;

  8、发行后每股净资产:3.04元/股(按照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9、发行后每股收益:0.08元/股(在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础上按本次配股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10、注册会计师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的验证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截至2019年2月28日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020004号验证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19年2月28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160,74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0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4,649,421.9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353,102.0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5,296,319.87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00,160,748元,增加资本公积295,135,571.87元。

  11、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承诺履行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普天和平电信工业有限公司均履行了认配股份的承诺,已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可配的股份。

  12、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每变动5%的计算基准日调整为2019年2月26日。

  四、财务会计资料

  本公司已分别于2018年3月29日和2018年10月26日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请投资者查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资料。

  五、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自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未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上市保荐机构及上市保荐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霍达

  保荐代表人:李莎、刘海燕

  项目协办人:张茜

  联系人:李莎、刘海燕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电话:0755-8294 3666

  传真:0755-8308 1361

  上市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审慎核查后认为:发行人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配售发行的新增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荐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发行人: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2日

本版导读

201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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