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

2019-03-12 来源: 作者:

  (上接B69版)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主要合作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2019年度计划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产品说明

  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预计收益根据购买时的理财产品而定,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

  (三)敏感性分析

  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通过选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可避免理财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此外,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均为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国有股份制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通过与合作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通过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情况等多方面了解,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19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为0元。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1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18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建筑装饰和医疗健康两个板块,其中建筑装饰板块2018年度累计中标金额约为人民币21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17.78%。项目中标数量为860个,较上年同期增长约9.83%。

  公司建筑装饰板块2018年度中标金额及数量如下表所示:

  ■

  注:内装系统含设计

  公司2018年度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以上数据为公司中标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1886 证券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9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2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2日

  至2019年4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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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 2019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同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将于 2019年3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①参加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③委托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④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以邮戳时间为准;传真以收到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9年3月27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人:王建光

  5、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10)60411166-8808 ;传真:(010)60411666 ;邮政编码:1013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和交通工具,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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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12.00、13.00、14.00分别为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的议案组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独立董事3名,则该股东对于独立董事选举议案组,拥有3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6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2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12.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13.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12.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12.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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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导读

201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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