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9-03-12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19-024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关于对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

  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301号),对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事项进行了问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相关要求,公司对《关于对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中涉及的相关问题回复披露如下:

  一、回复披露,自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6月3日,公司将前期用于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6.5亿元募集资金依序用于偿还即将到期的银行贷款,并以表格形式予以了列示。请公司:(1)补充列示上述各笔银行贷款的借款日期、借款用途及实际资金流向;(2)补充说明上述借款用途是否涉及任何交易背景、与前期公司增资参股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多起对外投资损失事项是否存在关联。

  公司回复:

  (1)补充列示上述各笔银行贷款的借款日期、借款用途及实际资金流向。

  根据公司与银行之间签署的《借款合同》,上述各笔银行贷款的借款日期、借款用途及实际资金流向具体如下:

  表一:银行贷款的借款日期、借款用途及实际资金流向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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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以上第3笔贷款5000万元贷款到账日为2017年10月;

  2.以上第5及第6项借款系以烟台犇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名义借入。

  (2)补充说明上述借款用途是否涉及任何交易背景、与前期公司增资参股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多起对外投资损失事项是否存在关联。

  收到贵所问询函以后,公司立即展开相关核查工作并向时任管理层进行调查。经公司自查,具体结果如下:

  1)公司前期产生损失的对外投资项目及资金交割时间表:

  表二:公司前期产生损失的对外投资项目及资金交割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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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如表一所示,上述各笔银行贷款到账日集中在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表二中4、5项发生在此期间。经对贷款资金流向进行核查,公司2017年6月认购长沙泽洺有限合伙份额1.7亿元中的1.122亿元与烟台农商行武宁支行的1.2亿元贷款存在关联。

  3)表二中1-3项对外投资发生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期间,与以上借款无直接关联。但因以上借款中的4.147亿元用于归还以前年度的借款,结合公司前期对外投资时段可使用的自有资金余额情况,公司12.7亿元对外投资资金,超出了对外投资时段公司可使用的自有资金,所使用的投资资金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银行借款。

  4)公司针对此事项向时任董监高发函询问,截至本回复函出具日前任董监高回复情况如下:

  表三:时任董监高回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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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回复披露,截至2018年底,公司将前期用于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2.525亿元募集资金,分别用于支付公司下属子公司预付货款1.55亿元,支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营费用7,229万元,支付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顾问费1,999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预付货款的具体用途,对应采购货物的具体所指及当前归属情况;(2)运营费用、顾问费的具体所指及发生背景。

  公司回复:

  (1)上述预付货款的具体用途,对应采购货物的具体所指及当前归属情况。

  在公司多个账户被冻结的情况下,为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募集资金中的25,250万元用于补充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潮石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回复中简称“上海新潮”)的流动资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实现补流资金的有效利用,2018年7月,经公司批准,同意上海新潮开展高端酒的贸易业务。

  上海新潮于2018年7月取得酒类零售、批发业务许可,逐步与国内知名高端酒运营商建立了合作关系。截至本回复函出具日,上海新潮开展酒类贸易业务支出共计15,487万元,部分货物已经出售交付,剩余部分归属于上海新潮,并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

  (2)运营费用、顾问费的具体所指及发生背景。

  运营费用具体所指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运营费用,包括办公楼租金、物业费、日常办公费、职工薪酬、差旅费、咨询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等。

  根据公司2015年12月21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签署的《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点资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协议》、2016年又分别与国金证券、新时代证券签署了补充充协议,公司须分别向国金证券、新时代证券支付人民币6,533.96万元、1000万元,作为海外资产交割阶段财务顾问费以及重大资产重组对财务顾问费用,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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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7月,经公司与国金证券协商,上述财务顾问费余额双方一致同意调整为人民币1,999万元,并于2018年7月13日一次性支付完毕。

  2018年7月,经公司与新时代证券协商,上述财务顾问费余额双方一致同意调整为人民币270万元,并于2018年8月14日一次性支付完毕。

  三、回复披露,公司存在可能无法及时偿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025亿元资金的情形。请公司:(1)针对募集资金可能无法按时归还事宜,核查是否存在募集资金被直接或间接挪用、占用等违法违规情形,并说明事件相关责任人;(2)补充披露公司后续拟采取的补救及整改措施。

  公司回复:

  (1)针对募集资金可能无法按时归还事宜,核查是否存在募集资金被直接或间接挪用、占用等违法违规情形,并说明事件相关责任人。

  经自查,从公司2015年10月底至今的资金来源及使用变动情况来看,公司12.7亿元对外投资资金,超出了对外投资时段公司可使用的自有资金,所使用的投资资金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银行借款。但由于货币资金在法律上属于种类物,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募集资金是否存在被直接或间接挪用、占用等违法违规情形。

  公司已向前任董监高发送询问函,就募集资金是否存在被直接或间接挪用、占用情形,以及公司前期多起对外投资损失是否与募集资金存在关联进行了问询。截至本回复函出具日,公司前任董监高的回复情况详见表三。

  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已于2018年12月就前期的对外投资损失以及前任管理层的失职向公安部门进行报案处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公安机关立案受理的书面通知。和上述投资损失相关的民事诉讼和仲裁正在稳步推进中,相关的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补充披露公司后续拟采取的补救及整改措施。

  公司现任董事会和管理层一直在积极地探讨解决上述募集资金问题的方法,公司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新增银行授信、盘活境内存量资产;积极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和诉讼案件妥善解决等方式,尽快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19-023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按期归还6.5亿元募集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6.50亿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8年3月9日,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6.50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8年3月9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0日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50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银行专户。

  二、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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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中国工商银行纽约分行(11*************11)截至本公告日的余额为48,359.82美元,按2019年3月7日中国银行汇率中间价6.711折合人民币324,542.75元。

  截至2019年3月8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5,953,530.78万元。其中公司境内三个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被冻结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亦全部处于冻结状态。

  三、公司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原因

  鉴于公司目前境内资金不足以归还募集资金,且目前公司境内融资困难;同时公司境内募集资金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存在归还后的募集资金被冻结或划转的风险;而公司境外资金归还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存在合规性障碍等原因,截至2019年3月9日,公司暂时无法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50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日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关于对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四、公司下一步归还募集资金计划

  公司现任董事会和管理层一直在积极地探讨解决上述募集资金问题的方法,公司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新增银行授信、盘活境内存量资产;积极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和诉讼案件妥善解决等方式,尽快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五、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12日

本版导读

201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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