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2019-03-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于2019年3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177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收到关注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并对关注函中提出的问题认真分析整理、全面查核,经公司审慎研究,现就关注函相关问题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请你公司董事会明确说明被冻结的账户是否属于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如是,请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第13.3.3条关于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规定,及时提交董事会意见并对外披露。

  回复:

  公司于2019年3月5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司及子公司合计22个银行账户被冻结。经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核实:公司共开设银行账户65个,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共开设银行账户147个。本次披露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13个,被冻结账户数量占公司银行开户总数的20.00%,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银行开户总数的8.84%;本次披露公司及子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22个,被冻结账户数量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银行开户总数的14.97%。

  本次披露公司及子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22个,该类银行账户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结算,包括人员工资、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销售回款等。上述银行账户实际被冻结的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600.00万元,约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1.53%。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仍有其他银行账户可供正常使用,故公司已通过其他银行账户开展日常经营资金结算。同时,公司正在与债权人商谈和解,争取尽快解除银行账户冻结。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被冻结的账户不属于公司的主要银行账户。

  二、请说明你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具体影响,请你公司董事会明确说明你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情况,是否已触发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如是,请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第13.3.3条的相关规定,及时提交董事会意见并对外披露。

  回复:

  1、因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资金较为紧张,故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会加大公司的资金压力。此外,公司及子公司仍有其他银行账户可供正常使用,公司已通过其他银行账户开展日常经营资金结算,包括人员工资、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销售回款等,故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目前的实际生产经营活动影响有限。公司会努力筹措资金,并通过部分偿还、增加担保、展期等方式努力达成债务和解方案,力争尽快解决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同时避免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

  2、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影响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仍有其他银行账户可供正常使用,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均正常运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并未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公司并未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三、你公司拟采取的解决措施以及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1、公司正在与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的主要债权人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商谈和解方案,力争尽快解决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同时避免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

  2、公司将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并通过加快回收应收账款、处置资产等方式全力筹措资金偿还债务,保证日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1日

本版导读

2019-03-12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