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9-03-12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3月6日以电话、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9年3月11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程立力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加投资并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共计65,860.76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3月1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子公司增加投资并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子公司增加投资并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子公司增加投资并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5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3月6日以电话、书面及邮件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19年3月11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学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加投资并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65,860.76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其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65,860.76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3月1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子公司增加投资并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6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子公司增加投资并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加投资并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共计65,860.76万元向公司子公司安庆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立华”)、扬州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立华”)、自贡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贡立华”)、江苏兴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兴牧”)及宿迁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立华”)增资,并由江苏兴牧向阜阳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阳立华”)增资41,000万元,宿迁立华向连云港立华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立华”)增资3,000万元。

  根据《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增资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2019年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28万股,发行价格为29.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1,156.8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156.8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5,0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2月12日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2 月 12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 110ZC0028 号”《验资报告》。

  2019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347,782,300.97元。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二、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如下项目:

  ■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增资,具体方案为:

  (一)安庆立华年出栏1,750万羽一体化养鸡建设项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214.22万元对安庆立华进行增资,其中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500.00万元置换前期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安庆立华的注册资本金。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2,714.22万元对安庆立华进行增资,其中8,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214.2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安庆立华注册资本将由1,500万元变更为10,000万元。除上述已置换的注册资本金外,安庆立华已使用自筹资金8,609.86万元投入募投项目,增资完成后安庆立华将使用募集资金8,170.03万元置换前期项目投入。

  (二)扬州立华年出栏1,750万羽一体化养鸡建设项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597.09万元对扬州立华进行增资,其中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5,000.00万元置换前期使用自有资金投入扬州立华的注册资本金。本次使用募集资金6,597.09万元对扬州立华进行增资,其中5,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597.0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扬州立华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变更为10,000万元。除上述已置换的注册资本金外,扬州立华已使用自筹资金7,768.52万元投入募投项目,增资完成后,扬州立华将使用募集资金6,597.09万元置换前期项目投入。

  (三)自贡立华年产18万吨鸡饲料加工项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000.00万元对自贡立华进行增资,其中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4,450.55万元置换前期使用自有资金投入自贡立华的注册资本金。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549.45万元对自贡立华进行增资,其中2,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49.4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自贡立华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变更为7,000万元。

  (四)阜阳立华年产36万吨饲料加工项目及阜阳立华年出栏100万头优质肉猪养殖基地项目一期: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1,000.00万元对阜阳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阳立华”)之母公司江苏兴牧进行增资,其中18,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3,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增资完成后,江苏兴牧拟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阜阳立华进行增资,其中17,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4,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江苏兴牧注册资本将由2,000万元变更为20,000万元,阜阳立华注册资本将由3,000万元变更为20,000万元。阜阳立华已使用自筹资金4,060.56万元投入募投项目,上述增资完成后,阜阳立华将使用募集资金4,060.56万元置换前期项目投入。

  (五)连云港立华年存栏种猪1万头建设项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对连云港立华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立华”)之母公司宿迁立华进行增资,其中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000.00万元置换前期使用自有资金投入连云港的注册资本金;本次使用募集资金3,000.00万元对宿迁立华进行增资,其中3,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上述增资完成后,宿迁立华拟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连云港立华进行增资,其中3,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宿迁立华注册资本将由10,000万元变更为13,000万元,连云港立华注册资本将由2,000万元变更为5,000万元。除上述已置换的注册资本金外,连云港立华已使用5,973.52万元投入募投项目,增资完成后,连云港立华将使用3,00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项目投入。

  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上述增资完成前后公司均持有增资对象100%股权。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对象一:

  公司名称:安庆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25055796165G

  法定代表人:刘强

  成立时间:2012年10月30日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太湖县徐桥镇工业聚集区创业大道

  经营范围:畜禽养殖、销售;粮食收购;饲料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本次增资完成前后,安庆立华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元

  ■

  (二)增资对象二

  公司名称:扬州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4592565135H

  法定代表人:杨继勇

  成立时间:2012年3月27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高邮市三垛镇工业集中区

  经营范围:商品鸡、鹅饲养,商品鸡、鹅销售,兽药(不含兽用生物制品)销售,饲料销售,家禽饲养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本次增资完成前后,扬州立华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元

  ■

  (三)增资对象三

  公司名称:自贡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300MA6201811Y

  法定代表人:王宝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16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自贡市大安区何市镇何家场社区4组何家场街271号

  经营范围:家禽养殖、销售;家禽饲养技术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本次增资完成前后,自贡立华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元

  ■

  (四)增资对象四

  公司名称:江苏兴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690780621D

  法定代表人:张进

  成立时间:2009年6月17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茅东村委会

  经营范围:农作物种植技术的研究与开发;雪山草鸡父母代的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本次增资完成前后,江苏兴牧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元

  ■

  注:主要财务数据的口径为江苏兴牧母公司报表数据。

  (五)增资对象五

  公司名称:宿迁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257140544X8

  法定代表人:舒大治

  成立时间:2011年3月25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沭阳县汤涧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区

  经营范围:生猪、肉鹅饲养、销售;粮食收购;配合饲料(畜禽)生产;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饲料销售;饲养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本次增资完成前后,宿迁立华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元

  ■

  注:主要财务数据的口径为宿迁立华母公司报表数据。

  (六)增资对象六

  公司名称:阜阳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00691069129Y

  法定代表人:牛洪波

  成立时间:2009年7月3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阜阳市颍东开发区振兴路88号

  经营范围:生猪、肉鸡养殖及销售(限有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种畜禽生产经营(雪山鸡配套系祖代、父母代,并限有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配合饲料生产、销售;兽药零售(不包括兽用生物制品);粮食收购。(以上均按许可证有效期限和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本次增资完成前后,阜阳立华均为公司及江苏兴牧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元

  ■

  (七)增资对象七

  公司名称:连云港立华牧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23339062593A

  法定代表人:舒大治

  成立时间:2015年5月22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龙苴镇前埠村三组

  经营范围:生猪饲养;生猪饲养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本次增资完成前后,连云港立华均为公司及宿迁立华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元

  ■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子公司增资事项,是基于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招股说明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增资事项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65,860.76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事项,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且不会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5,860.76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65,860.76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其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65,860.76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7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4号)核准,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2019年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28万股,发行价格为29.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1,156.8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156.8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5,0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2月12日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2 月 12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 110ZC002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及专户开立、存储情况

  2019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各子公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广化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等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含其子账户,详见下表),并授权公司总裁或财务总监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3月4日,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含其子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广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5日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近期,公司及各子公司已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9年3月1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

  注1: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658,666,347.15元与2019年3月5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1,150,058,761.05元差异原因为转出补充流动资金361,886,900元及置换自有资金129,505,513.90元。

  注2:江苏兴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阜阳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是江苏兴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阜阳立华年产36万吨饲料加工项目、阜阳立华年出栏100万头优质肉猪养殖基地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公司根据项目的具体实施需要将拟使用资金以增资方式由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至江苏兴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再由江苏兴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增资方式划至阜阳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供子公司实施对应募投项目。

  注3:宿迁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连云港立华牧业有限公司是宿迁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连云港立华年存栏种猪1万头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根据项目的具体实施需要将拟使用资金以增资方式由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至宿迁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再由宿迁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以增资方式划至连云港立华牧业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供子公司实施对应募投项目。

  上述专户仅用于《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存储及使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一)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的协议如下:

  甲方: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庆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丙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含其子账户,下同并简称“专户”),账号为549572733040。

  1、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李虎、卢戈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2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_1000_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二)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签订的协议如下:

  甲方: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扬州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

  乙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

  丙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含其子账户),账号为324006040018010257285

  其余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前述“(一)”签订的协议一致。

  (三)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签订的协议如下:

  甲方: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自贡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

  丙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含其子账户),账号为519903293910601

  其余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前述“(一)”签订的协议一致。

  (四)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的协议如下:

  甲方: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兴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阜阳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

  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丙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含其子账户),账号为8110501012901231678

  其余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前述“(一)”签订的协议一致。

  (五)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支行签订的协议如下:

  甲方: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兴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支行

  丙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含其子账户),账号为1032600000007447

  其余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前述“(一)”签订的协议一致。

  (六)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支行签订的协议如下:

  甲方: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兴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阜阳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支行

  丙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含其子账户),账号为1032800000005758

  其余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前述“(一)”签订的协议一致。

  (七)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签订的协议如下:

  甲方: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宿迁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

  乙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

  丙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含其子账户),账号为324006040018010258183

  其余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前述“(一)”签订的协议一致。

  (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签订的协议如下:

  甲方: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宿迁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

  连云港立华牧业有限公司

  乙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

  丙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含其子账户),账号为324006040018010257112

  其余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前述“(一)”签订的协议一致。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2日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65,860.76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事项,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且不会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65,860.76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

  独立董事:

  杨 宁 李 华 赵湘莲

本版导读

201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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