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19-03-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20,0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374%,公司总股本从855,755,396股减至855,435,396股。

  2、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320,000股,授予日为2017年10月30日,回购价格为5.005元/股,涉及人数7人。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及注销事宜。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7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20,000股,回购价格为5.005元/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前期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截止本公告日止,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7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7年10月24日,公司监事会出具《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认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条件。公司已经通过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内部系统等方式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2日。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关于激励名单的异议。

  4、2017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5、2017年10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18年8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10,000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业务已办理完成。

  7、2018年11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授权但尚未解锁的合计320,000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11月2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次回购注销的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总数为32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限制性股票总数量14,420,000股的2.2191%,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855,755,396股的0.0374%。

  依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公司于2018年5月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由5.03元/股调整为5.005元/股。因此,本次回购按5.005元/股实施回购。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32万股,回购价格调整为5.005元/股,本次回购金额合计为1,601,600.00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已办理程序及股本变动情况

  2019年2月19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066号)。

  2019年3月11日,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320,000股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将相应减少。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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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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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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