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19-03-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05日召开了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2018年11月13日,公司披露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当前公司股价未能正常体现公司的实际价值。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拟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该回购价格须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对回购价格的相关要求。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数量: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根据最高回购资金规模、最高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800,000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金额为准。

  3、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根据最高回购资金规模、最高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8,8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18年11月13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18年11月14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5)。

  (二)截至2019年3月1日,公司已实际回购8,715,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41%,回购最高价格22.0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8.48元/股,回购均价20.8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81,910,230.08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2019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购买完成的议案》,确认本次回购完成,回购方案提前终止。

  (四)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五)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截至2018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本次回购使用资金总额(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期末资产总额的3.67%,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40%,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18年10月20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084)。

  2018年12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8-102)。监事陆备军先生、邱财波先生因个人资金需要,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等期间不得减持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不超过200,000股和75,00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分别不超过0.049%和0.018%,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均不超过25%,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陆备军先生累计减持135,600股,其本次减持股份数量已到达减持计划数量的一半,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监事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但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限时间尚未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邱财波先生累计减持27,644股,其本次减持股份数量尚未达到减持计划数量的一半,且减持计划实施期限时间亦未过半,其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018年8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披露公司董事朱才友先生因个人资金需要,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等期间不得减持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50,00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0.061%。2019年3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披露董事朱才友先生减持计划结束,减持期限内未发生实际减持行为。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公司后续将按照披露的方案以及相关规定处理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2日

本版导读

201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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