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下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19-03-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的基本情况:股东薛淑华、陈开强、刘宏力、饶毅刚、杨胜波、郑本伟、杨培、周森、赵杰华、刘曙光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股票的前28名股东(该部分股东为公司持股5%以下股东,非公司董监高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股东薛淑华、陈开强、刘宏力、饶毅刚、杨胜波、郑本伟、杨培、周森、赵杰华、刘曙光的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勘设股份关于持股5%以下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

  根据上述公告,以上股东计划拟减持合计不超过5,56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1%;截至2019年3月8日以上股东实际减持合计为4,61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6%,合计未完成数量950,300股。

  截至2019年3月8日,股东薛淑华、陈开强、刘宏力、饶毅刚、杨胜波、郑本伟、杨培、周森、赵杰华、刘曙光的减持期间已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3/12

本版导读

2019-03-12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