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9-03-12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9-022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投资者关注事项的说明的

  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新大洲控股”)分别于2019年2月13日、2019年3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5)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9),投资者对上述公告涉及的事项较为关注,现公司对投资者关注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进展情况

  本公司未按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洞头法院”)《民事调解书》要求于2019年1月31日之前偿还款项。主要因公司资金紧张,有较多为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的款项急需支付,因此公司与对方商议分期还款方案,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陈建军先生向洞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洞头法院于2019年2月1日依法立案执行,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2月13日、3月6日披露的公告。截止目前上述事项无新的进展。

  二、本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本公司的影响及后续解决措施

  (一)对本公司的影响:1、执行法院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将公司信息予以公布;2、法院将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3、法院将向征信机构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4、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二)解决措施:本公司拟出售二级子公司海南圣帝诺游艇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艇会”)的股权或其拥有的一艘96英尺游艇以支付陈建军的借款,届时将申请法院删除失信信息。

  三、公司前期处置意大利SANLORENZO S.P.A.股权和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股权获得款项金额及流向情况、公司向陈建军借款的具体用途及还款计划的资金来源

  (一)SANLORENZO S.P.A.股权处置款流向:本公司二级子公司新大洲香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香港发展”)于2018年12月24日收到意大利SANLORENZO S.P.A.股权处置款2,280万欧元,折合2,530.02万美元,具体资金流向如下:

  1、新大洲香港发展支付委托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大洲投资”)的贷款本息3,798.36人民币万元,折合550.72万美元;

  2、我公司二级子公司恒阳香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阳香港”)支付境外全资子公司乌拉圭RondatelS.A.货款500万美元,用于补充海外公司运营资金;

  3、恒阳香港代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恒阳”)支付BLACK BAMBOO ENTERPRISES S.A.货款449.46万美元;

  4、恒阳香港支付恒阳拉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往来款79.84万美元,用于支付LORSINAL S.A.利息及中介费用;

  5、恒阳香港支付德乙贸易有限公司10%采购货款200万美元;

  6、恒阳香港支付TOGETHER (HK)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采购货款100万美元;

  7、恒阳香港支付ABAX ASIAN STRUCTURED CREDIT FUND 50万美元;

  8、新大洲香港发展支付上海新大洲投资减资款600万美元;

  其中第1、8条回款至境内子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折合人民币7,862.8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以下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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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物流”)股权回购款流向:上海新大洲投资与新大洲物流签订股权回购协议,条款约定新大洲物流回购1,400万元资本金,回购价格2.95元/股,总价款4,130万元。根据新大洲控股与上海新大洲投资、新大洲物流签订的三方债务清偿协议约定,截止2018年12月19日,新大洲控股应付新大洲物流往来款余额3,935.62万元,上海新大洲投资应付新大洲物流往来款余额422.37万元,及新大洲物流需支付上海新大洲投资2017年分红款770万元,以上款项用股权回购款冲抵后,新大洲物流应支付上海新大洲投资542万元,其中12月份已收到362万元,分别用于转新大洲控股支付中江信托利息282.54万元,付12月份工资及社保公积金费用75.44万元,余下180万元尾款待新大洲物流变更房产过户手续后支付。

  (三)本公司向陈建军借款流入情况及用途:本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9日、8月10日、9月7日收到陈建军40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总计1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计划还款的资金来源:公司目前正在积极筹措资金,计划出售二级子公司海南圣帝诺游艇会有限公司的股权或其拥有的一艘96英尺游艇。目前正在进行审计、评估,公司在收到转让款项后将用于归还陈建军借款。

  以上,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9-02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琼调查字2019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已于2019年1月12日、1月15日披露了上述信息(公告编号:2019-005、2019-007),并于2019年2月12日披露了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立案调查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的结论性意见。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如本公司因此被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1.11.3条的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被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及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以上,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2日

本版导读

201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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