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提示性公告

2019-03-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16日、2017年9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2017年9月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19年9月3日届满,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大宗交易以及竞价交易等方式)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截至2017年12月20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购入的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16,653,078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1985%,成交金额合计229,316,215元,成交均价约13.7702元/股。至此,公司已完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该信托计划名下时起算12个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18年12月19日届满。

  2018年5月17日,公司实施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由757,464,540股变更为1,287,689,718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变更为28,310,233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985%。

  2018年9月4日,公司完成了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时部分激励对象个人考核不合格及离职原因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合计 996,977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总股本由1,287,689,718股变更为1,286,692,741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变,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变更为2.200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份合计983,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764%,成交均价约8.8068元/股,成交金额合计8,657,056.02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云南信托·中顺洁柔中顺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剩余27,327,233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1238%。

  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总股本10%以上以及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前不存在转让给个人的安排。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公司将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不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集合资金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集合资金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5、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依照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不延期的,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通知集合信托计划的资产管理人,资产管理人按照集合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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