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9-03-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信息披露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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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购买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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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的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额度为人民币108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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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备查文件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理财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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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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