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9-03-12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9-018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3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德生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为推进本次可转债项目做了大量工作,但鉴于在此期间资本市场整体环境不断变化,为了充分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等因素,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可转债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

  《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详见2019年3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9-017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3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利浩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为推进本次可转债项目做了大量工作,但鉴于在此期间资本市场整体环境不断变化,为了充分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等因素,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可转债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

  《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详见2019年3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9-019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关于本次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一、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6 月 8 日、2018 年6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8 年 9 月 1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1394 号),对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行政许可予以受理。

  2018 年 10 月 2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394号),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检查和答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月 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等相关公告。

  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决定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发行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 75,129.00 万元(含)调减为不超过人民币 68,328.40 万元(含),并相应调整募集资金用途,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

  2018 年 12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远光软件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2019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决定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发行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 68,328.40 万元(含)调减为不超过人民币 67,273.40 万元(含),并相应调整募集资金用途,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

  2019 年 1月 9 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请做好远光软件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材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2019 年 2 月 18 日,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回复材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请做好远光软件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修订稿)》。

  2019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二、终止本次可转债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为推进本次可转债项目做了大量工作,但鉴于在此期间资本市场整体环境不断变化,为了充分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等因素,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可转债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可转债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本次可转债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在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下提出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有序推进相关募投项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本次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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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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