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9-03-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的基本情况: 常州鑫盛富茂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盛富茂”)为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3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鑫盛富茂计划自本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数不超过3,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1.47%,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计划自本公告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数不超过3,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1.47%。若此期间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收到公司股东鑫盛富茂的《股份减持告知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二)

  (一)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自腾龙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腾龙股份的股份,也不由腾龙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鑫盛富茂根据自身资金规划等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鑫盛富茂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 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 定的情况;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 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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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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