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票解除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019-03-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维香女士关于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解除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李维香女士于2016年3月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832,300股质押给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2016年6月,公司实施每10股转增10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质押股权相应调整为25,664,600股。2018年3月5日、3月7日李维香女士分别将其中的2,320,000股和6,170,000股在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手续。解除质押完成后该笔质押股份合计17,174,600股。2019年1月29日,李维香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9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补充质押给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补充质押完成后该笔质押股份合计20,104,600股。李维香女士已于 2019 年 3 月 8 日将其质押的20,104,600股在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李维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5,664,6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2%,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为20,104,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4%;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0股。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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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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