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告

2019-03-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龙新材”)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收到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3003319),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帝龙新材自2018年起连续三年(即2018年、2019年和 2020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此前发布的经营业绩的财务数据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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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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