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2019-03-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南京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证书编号:GR201832003364

  发证时间:2018年11月28日

  有效期: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公司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18年至2020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照 15% 的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由于 2018 年度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暂按 15% 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 2018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二、备查文件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特此公告。

  南京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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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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