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9-03-22 来源: 作者: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公司设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王家祥、翟立宏在此发表独立声明,确认本报告所载资料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无异议。

  1.4本公司已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该审计机构已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审计结论。

  1.5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宏、董事长(代)及总裁吴瑞忠、会计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钱旭在此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所载财务资料和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2.1.1基本信息

  2.1.1.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缩写:华澳信托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Sino-Australian International Trust Co., Ltd.

  公司英文名称缩写:SATC

  2.1.1.2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宏

  2.1.1.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1702室

  邮政编码:200120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huaao-trust.com

  公司电子信箱:enquiry@huaao-trust.com

  2.1.1.4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姓名:陈鸣

  联系电话:+86(021)61609169

  传真:+86(021)68885995

  电子信箱:hadb@huaao-trust.com

  2.1.1.5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2.1.1.6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

  1702室

  2.1.1.7公司聘请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联系电话:+86(010)6554 7190

  2.1.1.8公司聘请的境内律师事务所名称:报告期内,公司未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

  2.2组织结构

  图2.2

  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组织结构图

  ■

  3.公司治理

  3.1股东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2家。

  公司全部股东均持有公司10%以上(含10%)出资比例,股东名称及持股情况如下:

  表3.1

  ■

  注:1.表3.1股东名称一栏中★为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

  3.2董事

  表3.2-1(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

  表3.2-2(独立董事)

  ■

  3.3监事

  表3. 3(监事会成员)

  ■

  3.4高级管理人员

  表3.4

  ■

  3.5公司员工

  本报告期,公司在岗员工20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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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4.1.1经营目标

  以客户为核心,加大传统业务的展业力度,投资融资相结合,逐步推行公司业务转型,培育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打造核心竞争力,落实公司《五年发展战略规划(2017-2021年)》部署目标实现。2018年在股东支持下,董事会的领导下,在监管部门具体监管和指导下,坚定不移地推进公司业务转型,不断厘清并探索业务方向,达成董事会下达的全年经营目标。

  4.1.2经营方针

  紧跟政策和市场变化,夯实内部管理基础,明确业务发展模式,强化风险合规管理,依法合规展业,推进业务转型,积极探索新兴领域,主动作为,稳步推进转型与发展,不断增强公司对外展业能力、业务创新能力、同业合作能力、防范风险能力,公司保持着稳健的发展态势。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环境,强化风险管理,加速业务结构的优化,实现ROE累计值为11.34%,实现净利润4.10亿元,较2017年同比增长35.93%。

  4.1.3战略规划

  公司紧跟国家对经济战略布局的新要求,以公司《五年发展规划(2017-2021年)》为指引,充分发挥信托行业优势,在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坚持回归本源业务、坚持守住合规底线的原则基础上,本着“稳发展、强基础、控风险、促转型、增效益”的业务发展思路,聚焦资产管理、财富管理和受托服务三大领域,提升专业资产管理能力,努力打造“资本充足、信誉良好、经营稳健、产融结合”的华澳信托特色品牌。公司五年发展规划的战略目标为通过5年努力,进入信托行业中上水平,即:监管评级、行业评级的评级结果大幅提升,以及通过5年努力,ROE实现大幅提升并达到行业中上游水平。

  4.2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4.2.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目前主要以信托为主营业务,在确保风险可控基础上适当开展自营金融业务。

  信托业务方面,公司坚持贯彻落实监管部门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稳中求进”的主导思想,坚持“稳发展、控风险、强基础、促转型、增效益”的经营策略,在巩固传统信托债权业务的同时,注重培养和提升主动管理的能力。公司时刻关注市场行情的变化,坚持审慎展业原则,加强贷前的尽职调查及风险识别、贷后的周期与不定期的风险排查与分析,切实把控业务风险。同时,在业务开展上,公司根据政府及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逐步加大对实体经济、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也提高了政信平台、房地产业务的准入标准。而寻求业务转型、经营转型更是公司今年探索的重中之重,公司积极尝试了消费金融、FOF投资、家族信托和慈善信托等创新业务,以期不断丰富现有的信托业务种类和模式。

  今后,公司将逐步申请开展企业年金、QDII、PE等以资产管理为核心竞争力的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并探索落地消费金融、FOF及债市权益类业务,开创新合作模式开展产融协同业务,同时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本源,开展家族信托和慈善信托。

  固有业务方面,以投资为主,同时更加重视流动性管理,开展同业拆借业务,适度增加固有资金杠杆,确保流动性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率;固有资金同时作为公司风险缓释的重要手段,给予信托项目一定的流动性支持,帮助信托项目解决成立及垫付信保基金等时点上需求。

  公司固有业务主要包括:(1)贷款类业务。贷款类业务是提高固有资金运营效率的重要手段,公司通过对贷款结构、期限、规模的动态调整和优化,积极把握各类行业领域孕育的投资机会,从客户资源、渠道资源、项目资源等方面为信托主业提供有力支持,同时获得风险可控的较高收益。(2)金融产品投资类业务。金融产品投资类业务较为灵活,可根据公司当期资金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适当配比不同种类的金融产品时,可降低投资组合风险。同时在风险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可获得可观收益。目前,金融产品投资类业务主要包括购买信托产品、定向资管产品等。(3)固定收益业务。固定收益业务对公司在优化固有资产投资结构、提升固有资产运营效率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公司以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资产的流动性为原则,通过对固定收益市场和相关投资品种的深入研究,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动态调整和优化资产配置结构,构成稳健的投资组合,获取固定收益。

  目前公司各类投资产品为银行同业定存、货币基金、定向资管、基金、信托产品、其他债权类投资等。

  4.2.2资产组合与分布

  2018年末,公司净资本311,495.69万元,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151,803.05万元,净资本/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为205.20%。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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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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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市场分析

  2018年,我国经济由稳转向趋势下降、人民币汇率由升转向大幅贬值、流动性由前期紧张逆转为相对充裕合理、债券市场迎来一波小牛市、股票市场仍在触及低位、期货市场指数不断走高。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数据显示,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90030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6%,实现了6.5%左右的预期发展目标。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增长6.8%,二季度增长6.7%,三季度增长6.5%,四季度增长6.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64734亿元,比上年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366001亿元,增长5.8%;第三产业增加值469575亿元,增长7.6%。从三大产业发展趋势看,第三产业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大政策的推动下,移动支付、共享经济、信息经济等加速成长,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贡献巨大。同时,工业内部结构不断优化,高技术制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2%、9.3%,新能源汽车和工业机器人产量增长85.8%、33.7%。

  当前,中美贸易摩擦成为影响国内经济稳定运行的最大不确定性因素,去杠杆、严监管过程中出现了企业融资紧张、信用债违约上升等金融风险。同时,投资需求疲软对未来经济增长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经济和金融二者间是共生共荣、相互促进的关系。监管政策方面,《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对信托行业影响深远,在降杠杆、去通道的大背景下,打破刚性兑付、禁止产品嵌套、资金池管理、提高合格投资者门槛等细则,加速推动信托行业压缩通道规模,向主动管理业务转型,最终回归信托本源。2018 年 8月,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对信托通道业务“区别对待”,支持信托公司开展符合监管要求、资金投向实体经济的事务管理类信托业务,首次明确公益信托、家族信托相关定义,是家族信托法律体制的重大进步,为信托业的发展转型带来重大契机。2018年12月,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对信托公司的挑战与机遇并存,鼓励信托公司回归信托业务本源,服务实体经济,提升发展质量。

  与实体经济紧密结合是信托业的立业之基,不断推行改革创新是信托公司发展的活力源泉,坚持市场化导向是信托业发展的关键所在,不断深化信托发展规律的认识是信托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未来,优化业务结构、发力财富管理;转型提升家族信托、新兴产业投资等领域;提升产品创新能力和风控能力,以差异化、专业化的产品与服务吸引客户;在资产端实现对资金的主动管理,将成为信托业长期发展的关键因素。

  4.4内部控制

  4.4.1内部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治理结构。公司建立了“三会一层”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履行职责,保障业务决策和日常管理安全有序。公司设置了前、中、后台分离的部门组织架构,职责流程、报告关系较为清晰,共同保证经营目标有效实现。

  经营战略。公司聚焦资产管理、财富管理和受托服务三大领域,努力打造“资本充足、信誉良好、经营稳健、产融结合”的特色品牌。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围绕控规模调结构、升级财富管理、强化风险管理、完善管理机制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激励约束。公司制定了信托和财富业务条线绩效考核制度,鼓励业务创新,综合考量业务达成和风险合规因素,并根据阶段实施情况予以调整。公司尝试进一步优化前中后台薪酬考核机制,建立更加科学合理同时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制度。

  廉政建设。公司持续开展“廉洁自律、勤勉尽职”专项工作,从完善廉洁从业和问责制度、持续宣导监督检举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公布廉政监察邮箱等方面,倡导清廉司风,遏制违规行为。

  4.4.2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以建立“全面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为目标,制定与公司战略、业务发展相匹配的风险偏好和风险策略;公司重视信用风险防范,通过前台部门尽职调查、中台部门审批复核,业务落地后定期走访,中台部门定期舆情监测,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风险控制机制;公司定期开展合规经营培训,加强风险评价体系制度建设,将银保监专项治理和案件排查工作常态化。公司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分属不同的业务部门,部门之间相互独立、相互制约,能够确保固有业务风险和信托业务风险有效隔离。计划财务部、运营部、固有业务部等部门对会计账表、统计信息进行分工,建立内部复核机制,对外报送路径清晰。公司建立了操作风险突发事件和非业务法律事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4.3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下设审计稽核部履行内审监督职能。报告期内,公司遵循内部审计理念,重建审计管理体系,坚持审计工作独立性,让审计回归本职,健全各项工作规范,完善内部审计体系,有效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内部审计全年完成专项、离任、终止审计共20个项目,审计职能范围覆盖面扩大,独立性和有效性得到提升。

  4.5风险管理

  4.5.1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风险管理的宗旨:公司风险管理以保护委托人/受益人和股东最大利益为宗旨。(1)风险管理是公司整体经营和各项业务稳健持续发展的保障。(2)董事会和公司最高管理层对风险的识别和管理负最终责任。(3)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的组织架构是公司风险管理的前提。(4)完善的制度体系建设是风险管理的基础。

  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1)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果,促进经营和业务积极稳健发展。(2)确保公司经营合法合规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得以贯彻执行。(3)确保将公司经营和业务风险控制在与公司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4)确保公司建立各类重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合规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道德风险等)的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保护公司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5)形成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使全体员工不断强化风险防范和风险管理意识。

  公司风险管理的原则:(1)全面性:公司风险管理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风险管理的空白或漏洞。(2)独立性:承担风险管理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各业务部门的业务环节应相互独立,各司其职。(3)制衡性: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一线业务运作与二线管理支持及三线监督检查应适当分离。

  公司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公司积极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通过董事会成员组成的投资风险控制委员会以及公司高级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审批公司各项业务及投资,及时了解并掌握拟开展项目的风险状况;公司将各业务部门及管理部门按前、中、后台进行职能分工,通过不断增加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的人力资源配置,通过不断强化全员风险管理理念,实现了从项目尽职调查到项目清算的全流程、全方位的风险防范体系。

  董事会:作为公司最高风险管理机构,管理并监督公司的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

  监事会:承担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执行委员会)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相关监督检查情况纳入监事会工作报告。

  投资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提出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防范和控制风险的指导意见,监督公司风险管理的制度建设;负责审查重大业务风险;对公司风险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及水平进行评价,提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的建议。

  执行委员会:负责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业务层面的管理工作;监督业务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的制定;组织开展其他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各项业务的评审和审批,包括对项目合规风险、法律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的综合审议;只有经该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项目方可提交公司投资风险控制委员会审批。

  风险管理部:作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牵头协调部门,负责制定公司及各业务的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制度体系搭建,不断完善公司风险管理文化;依据公司的总体战略和风险偏好,制定风控规划并确定公司风险容忍度;负责存续项目风险管理及相关的制度和流程管理;负责存续项目的信息搜集、整理、统计分析;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协调公司各相关部门牵头完成与存续项目风险管理相关的各专项及临时监管信息的报备工作。

  审计稽核部:负责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执行的监督、审计并进行独立的风险评估;负责协助公司改进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系统;通过评价内部控制的效率与效果、促进内部控制的持续改善;对所发现的重大风险事项可直接向审计和关联交易委员会及投资风险控制委员会汇报。

  法律合规部:负责公司法律合规风险管理和咨询服务,对业务部门送审的项目进行法律合规风险审查,提出独立审查意见;负责牵头处理监管部门有关事务,组织案防、反洗钱相关工作;代表公司处理非诉及诉讼等相关事宜;负责促进公司合规文化建设,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合法合规。

  运营部:作为公司信托业务中后端集中运营服务的管理综合平台,主要承担对信托资产存续期的运营处理、核算估值、运营分析和监督控制等职责;负责对信托业务进行有效监督和控制,提示并及时报告风险事项、合规事项等。

  信托业务管理总部:负责对公司信托业务进行统筹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核心盈利能力,促进公司信托业务目标的达成,引领公司信托业务研究与创新;负责针对业务主要风险环节制定相应的业务操作流程。

  各业务部门:对风险管理负首要责任。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是项目风险的第一责任人,履行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职能,执行具体的风险管理制度。

  中后台其他管理部门:除上述承担管理职能部门以外的中后台其他管理部门,在其岗位职责范围内负责风险管理的相关事务。

  4.5.2风险状况

  4.5.2.1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主要指交易对手不履行义务的可能性,主要表现为:在信托贷款、资产回购、后续资金安排、担保、履约承诺等交易过程中,借款人、担保人、保管人(托管人)等交易对手不履行承诺,不能或不愿履行合约承诺而使信托财产和固有财产遭受潜在损失的可能性。同时,当信用风险发生时,如受托人没有尽职管理、安排预算不恰当时,或信托项目违法违规未能如期执行时,则可能会发生流动性风险。

  2018年末,公司已按照净利润的5%计提了信托项目赔偿准备金,年末余额为7,425.91万元,较2017年末增加了2,052.08万元;已按风险资产的1.5%计提了一般风险准备,年末余额8,473.14万元,较2017年末增加了1768.32万元。

  4.5.2.2市场风险状况

  市场风险是指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因股价、市场汇率、利率及其他商品价格因素等变动而产生的风险。具体表现为经济运作周期变化、金融市场利率波动、通货膨胀、房地产交易、证券市场变化等造成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影响信托财产的价值及信托收益水平,也可能影响公司固有资产价值或导致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市场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利率风险主要源于市场利率变动对利率敏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影响。根据公司资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计息资产主要为短期同业存放及一年内到期的短期贷款,受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可控。

  汇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截至2018年末,公司主要业务活动均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故此,外汇风险对公司的影响有限。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受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发生波动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的其他价格风险。

  4.5.2.3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严格相关制度和操作流程,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其他重大差错、失误及责任事故。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操作风险管理,严控操作风险。

  4.5.2.4其他风险状况

  其他风险主要指公司业务开展中的流动性风险、道德风险和声誉风险等。流动性风险是指没有足够资金以满足到期债务支付的风险。根据公司资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及对流动性的预测,公司的资本金充足,能满足日常的业务与投资需求,不需要通过外部融资应对流动性风险,因此流动性风险不大。

  4.5.3风险管理

  4.5.3.1信用风险管理

  为管理和防范信用风险,公司已建立信托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体系,风控措施覆盖项目立项、尽职调查、评审审批、发行、存续管理、清算等全过程。

  风险管理部项目风险审查人员及法律合规部法律合规审查人员根据公司项目评审及风险防范相关原则,通过参与项目前期尽职调查、审核项目材料、参加项目预沟通会、优化交易方案等方式,有效识别、计量、揭示并控制项目存在的各类风险。

  风险管理部存续项目管理人员通过对存续项目进行非现场监测及现场检查,持续监控存续期项目风险状况;通过每月查询交易对手(包括抵押人和保证人)涉诉及负面报道情况和征信系统、每月向业务部门发布并要求对未来即将到期的信托项目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资金安排计划,及时跟踪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

  不仅如此,公司还通过规范项目重大事项变更审批流程以及项目风险事件汇报路线和应急处置流程,填补现有评审审批环节的漏洞并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将授权和相互协调制约机制细化到具体经办流程中去。

  此外,本着业务发展,制度先行的原则,公司根据市场及行业发展状况不断梳理和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办法/指引,报告期内,出台了《关于规范融资类业务抵押增信措施的通知》,与信托业务管理总部共同研究出台《城投类发债主体合作产品准入标准通知》,细化对重点业务的操作指导;修订《存续项目风险管理办法》及《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管理办法》,确保存续项目风险管理工作更加有效及时;梳理评审会及投委会议事规则、集团客户授信管理、项目事前风险审查、事务管理类项目成立审批等操作规范,进一步明确评审员的专业化分工,优化和规范风险管理操作流程;进行项目全流程风险点梳理,以进一步完善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防控管理;遵照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及上海银保监局筹备组通知要求,新增制订了《联合授信管理暂行办法》、《联合授信操作细则》,以满足外部监管层面对于公司联合授信管理工作方面的监管要求;推进评审员专业化管理,补充业务审核和存续管理力量。

  4.5.3.2市场风险管理

  2018年以来,公司根据市场及行业发展状况,在业务指引方面分别修订并出台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类业务、资本市场投资类业务、房地产类业务、工商企业类业务、事务管理类业务共计五类主要业务品种的八项制度/办法/指引,基本覆盖公司已开展和拟开展业务类型,为管控市场风险提供制度保障。

  4.5.3.3操作风险管理

  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均具备良好的道德意识和职业操守,未出现违法、违规、违约现象,未出现较大差错和失误,未发生责任事故。公司严格规范操作流程,严控操作风险。

  公司采取一系列措施规范操作流程,降低操作风险:(1)建立严格的部门职责和员工岗位职责,梳理各项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2)建立职责分离、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建立严格的审核、复核程序;(3)建立规范的信息系统管理流程并配置灾备系统;(4)公司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之更加完整严密。

  通过在业务尽职调查、产品规范化管理、外部中介机构管控、风险监测评价、合同档案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不断细化管理要点和规范操作流程,提升业务操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消除操作风险隐患,有效管理各类操作风险。

  4.5.3.4其他风险管理

  声誉风险:公司根据“全员有责、动态预防、及时报告、审慎管理”的原则主动防范声誉风险,通过建立积极、合理、有效的声誉风险管理机制,实现对声誉风险的识别、监测、控制和化解。公司实时关注舆情信息,及时澄清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信息,主动接受舆论监督,为正常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便利和必要保障。公司创建多种渠道与投资人进行良好互动,保障客户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客户综合满意度,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良好形象,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道德风险:公司通过制度设计完善内部控制机制,规范操作流程;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及纪律要求;加强道德文化教育,要求员工遵纪守法,不断提高员工廉洁自律和勤勉尽职的意识;以员工为本,强调和谐共赢,不断加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员工的归属感,使员工认识到与公司共同成长的重要性,为防范道德风险提供制度保障。

  流动性风险:公司充分重视流动性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固有资产流动性充沛,信托业务在方案设计及后续管理中把流动性风险管理作为重要风险要素之一。公司不断提高识别、监测和调控头寸的能力,随着业务项目的增加,将逐步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财务部人员及运营部人员对流动性缺口进行测算;风险管理部通过每个月的风险排查、流动性风险提示函等方式,及时跟踪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存续项目可能存在的流动性风险;审计稽核部通过对日常经营管理定期审计,对业务项目常规的阶段性稽核及1个月内到期项目的专项稽核等对流动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基本具备缓解和释放信托赔偿责任风险转嫁给固有业务的流动性压力的手段和措施。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会计报表已经审计)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审计报告

  XYZH/2019CQA200

  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澳信托”)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澳信托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澳信托,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华澳信托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华澳信托、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华澳信托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 其他信息

  华澳信托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华澳信托2018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澳信托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澳信托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华澳信托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侯黎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阳伟

  中国 北京 二○一九年三月六日

  5.1.2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201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法定代表人: 张宏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吴瑞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旭

  资产负债表(续)

  201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法定代表人: 张宏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吴瑞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旭

  5.1.3利润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法定代表人: 张宏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吴瑞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旭

  5.1.4现金流量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法定代表人: 张宏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吴瑞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旭

  5.1.5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张宏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吴瑞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旭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会计报表附注

  6.1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变化的说明

  本报告期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存在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事项。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合并起始于本公司获得对该结构化主体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公司丧失对结构化主体的控制权时。

  对于本公司处置的结构化主体,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结构化主体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厘定。

  本公司与结构化主体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

  结构化主体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示。结构化主体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其他投资者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与“投资收益”抵销列示。

  公司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核算方法的变更。

  6.2或有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其他或有事项。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重要资产转让及出售情况。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信用风险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3按照投资品种分类,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年初数、年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4按投资入股金额排序,前五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长期股权投资。

  6.4.1.5前五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

  ■

  6.4.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的年初数、年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年初数、年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年初数、年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2本年度整体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4.2.2.1本年度整体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6.4.2.2.2本年度整体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6.4.2.2.3本年度整体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6.4.2.3本年度整体新增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公司各类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将于公司网站不时披露。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本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因受托人自身责任或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导致所管理信托财产发生损失并致信托受益人利益受损的情况。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

  6.5.3逐笔披露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年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年末汇总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年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年末汇总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5.3.3.1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年初汇总数、本年发生额汇总数、年末汇总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3.3.2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新增的信托项目之间的关联交易。

  6.5.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报告期内,无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利润总额54,810.65万元,企业所得税费用13,769.03万元,实现净利润41,041.62万元。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净利润作了如下处理:

  (1)按当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104.16万元;

  (2)按当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提取5%的信托赔偿准备2,052.08万元;

  (3)按风险资产余额提取1.5%的一般风险准备1,768.32万元;

  上述各项提取之后,剩余部分33,117.06万元。

  2018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101,767.31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发生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董事变动情况:

  原董事郑俊先生、熊伟女士于2018年4月27日经股东会批准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由吴瑞忠先生于2018年4月27日经股东会批准担任董事职务,其任职资格于2018年10月26日经监管部门核准。

  原公司董事、董事长张宏先生于2018年11月5日经股东会批准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经董事会批准不再担任董事长职务,由吴瑞忠先生代行董事长职务(已按要求向监管部门报告)。

  监事变动情况:

  原职工监事彭烃烃女士于2018年4月27日经股东会批准不再担任职工监事职务,根据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由孙朋云先生于2018年4月27日经股东会批准担任职工监事职务。

  原公司监事长夏勇先生于2018年11月6日经股东会批准不再担任监事职务,经监事会批准不再担任监事长职务;由张宏先生于2018年11月6日经股东会批准担任监事职务,经监事会选举担任监事长职务。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原首席风控官高杰女士于2018年5月2日经董事会批准不再担任首席风控官职务,2018年7月18日正式离职;李爱民先生于2018年5月2日经董事会批准担任公司总裁助理,其任职资格于2018年7月23日经监管部门核准。

  8.3 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8.4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就涉及事项做出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无需要作出特别说明的相关事项。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受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或公开谴责。

  8.6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上海银保监局现场检查组开展的现场检查。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等披露事项。

  8.8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海银保监局认定的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未进行披露的重要信息。

  9.公司监事会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无需要作出特别声明的意见。

本版导读

201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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