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9-03-22 来源: 作者:

  (上接B115版)

  

  

  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此议案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2019-022号公告(刊载于2019年3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1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3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2019-023号公告(刊载于2019年3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投资类型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较低风险的固定收益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现金管理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所规定的风险投资类别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关于开展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2019-024号公告(刊载于2019年3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公司2019-025号公告(刊载于2019年3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公司2019-026号公告(刊载于2019年3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04月12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04月12日 下午 03:00(星期五)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04月11日-2019年04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04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04月11日15:00至2019年04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9年04月09日(星期二)

  4、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中环岛A座19层第一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04月0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附授权委托书)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开展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审议《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9.审议《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借款》

  10.审议《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上议案详见2019年3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非审议事项

  独立董事在2018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等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或传真件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件须在2019年4月11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5、登记时间:2019年4月11日08:30 至17:30;

  6、登记地点:公司成都工业园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04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72;投票简称:川润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如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投票说明

  ①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②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为有效意见,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③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04月11日15:00至2019年04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饶红

  电话:028-61777787

  传真:028-61777787

  通讯地址:四川成都郫县现代工业港港北六路85号

  邮编:611743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附件

  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03月2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议案表决

  ■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为委托人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9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03月20日在四川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中环岛A座19层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9年03月14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小明主持,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2019-020号公告(刊载于2019年3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将本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将本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同意《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中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2019-023号公告(刊载于2019年3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2019-026号公告(刊载于2019年3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将本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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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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