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19-04-15 来源: 作者: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7月7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16]1535号”批复核准,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7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次债券简称为“16北新集”,代码为136583。

  发行规模:人民币7亿元。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票面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4.00%。

  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次债券的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次债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本次债券投资者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

  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7月29日。

  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7月29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7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期:本次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1年7月29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19年7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担保情况:本次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调级前):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调级后):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本次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于2019年4月9日披露的《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主体及“16北新集”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的公告》,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上调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至“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上调“16北新集”的债项等级至“AA+”,详细情况如下:

  (一)评级变化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简称和代码:

  债券名称: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16北新集

  债券代码:136583.SH

  2、进行评级调整的评级机构的名称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3、评级调整的时间

  2019年3月8日

  4、前次评级结论

  公司的主体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16北新集”债项等级为AA。

  5、调整后的具体信用级别

  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由“AA”上调至“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16北新集”的债项等级由“AA”上调至“AA+”。

  6、评级机构进行评级调整的原因

  公司作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新型房屋”产业的主要经营主体,具有资产质量高、债务负担轻、长期股权投资收益规模大、股东实力雄厚等优势。公司重要联营企业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产销规模大、行业地位高、盈利能力强。未来,随着新型房屋在国内市场接受度的提升以及公司房屋板块业务的开拓,公司的竞争实力有望增强。同时,2018年5月,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全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未来公司投资收益有望进一步提升。

  (二)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1、本次评级调整为债券评级提升,对公司的偿债能力无不利影响。

  2、此次评级调整未对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债券质押式回购资格等造成影响。

  中信证券作为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督促发行人尽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信证券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四、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王艳艳

  联系电话:010-6083355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2日

本版导读

201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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