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9-04-15 来源: 作者:

  (上接A18版)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公司系由冯就景、李强、罗永文等三名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2009年11月8日,发起人冯就景、李强、罗永文等三名自然人共同签署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2009年12月8日,正中珠江对各发起人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所验字〔2009〕第09006030018号”《验资报告》。2009年12月10日,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与公司设立有关的决议。

  2009年12月17日,公司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44200000028704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发起人为三名自然人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发起人投入的主要资产为货币资金。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2,905.9292万股。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4,302.00万股,占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25.00%,且均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无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按照本次公开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中无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亦无外资股东、战略投资者。

  (三)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公司发起人为冯就景、李强、罗永文,控股股东为冯就景,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次发行前,公司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如下:

  截至本摘要出具日,发起人冯就景担任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81.48%的股份;发起人李强担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持有公司3.70%的股份,发起人罗永文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配偶的兄长,持有公司2.41%的股份。

  股东冯宇华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子,持有公司2.51%的股份。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自主研发并专业制造橡套类电线电缆的企业,主要从事电气设备和特种装备配套电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特种装备电缆和其他电缆四大类,并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机器人、风力发电、海洋工程、港口机械、建筑机械、造船业、电动工具、仪器仪表、计算机通讯控制等领域。

  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情况如下:

  ■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与“计划生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生产,销售是公司生产经营的中心环节,采购和生产围绕销售展开。销售部门由国内营销中心、国际营销中心以及连接线销售部组成,主要通过参与客户招投标、参加行业展会、互联网宣传、目标客户上门洽谈等方式获取订单。

  公司采购内容主要是用于电线电缆生产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等,其中原材料主要为铜材和化工原料等,辅助材料为包装材料、生产辅料等。上述原材料和辅助材料供应商资源丰富,选择余地较大,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公司在采购方面建立了严格的采购流程和供应商甄选制度。由采购中心、制造中心等相关人员组成供应商评估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调查、评估和甄选,对合格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进行管理,同时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严格的供货情况考核,确保主要原材料和辅料的品质持续符合公司的质量要求。

  公司生产模式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与“计划生产”相结合的模式。由于客户对产品技术指标、产品认证、产品适用条件及范围等方面的不同要求,导致所需产品品种、规格、型号各式各样,公司一般根据客户下达的订单进行生产,生产完成后直接交付给客户。但鉴于大型家用电器制造厂商对长期合作供应商的生产规模和交货期要求较高,在产能有限的情况下,为确保快速及时、保质保量供货,公司一般会根据客户通过ERP系统发布的每月采购需求计划组织提前生产,设置安全储备的产成品、半成品,以保证交货期。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分产品类别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目前,公司在相关细分市场已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且与美的集团、格力电器、海信科龙、TCL集团、奥克斯空调等家电巨头和中联重科、徐工机械、大汉建机等国内知名装备制造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此外,公司产品远销美国、英国、德国、中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积累了美国休斯顿电缆、英国克里弗兰、和柔等诸多国外优质客户资源。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自有的房屋建筑物如下:

  ■

  (二)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下共拥有4宗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

  (三)商标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共拥有61项商标。

  (四)专利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已取得专利技术共34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28项。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除持有公司股份外,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为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二)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经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关联担保

  (1)已履行完毕的关联担保

  单位:万元

  ■

  (2)尚在履行中的关联担保

  单位:万元

  ■

  注:2018年1月16日,冯就景、罗燕芳与建设银行中山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提供最高限额为17,000.00万元的保证额度,担保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建设银行中山分行于2018年7月30日出具的《解除担保责任通知》,原最高担保金额为11,000.00万元的担保合同已于2018年1月16日解除。

  2、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范小平、韩玲出具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6至2018年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对公司报告期内履行法定审批程序情况及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在对该等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避,相关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有权部门批准或确认,关联交易的必要决策程序已得到切实履行,公司于上述期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市场化原则,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其内容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3、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的情形。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经历

  ■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领取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主要为岗位工资、绩效奖金、岗位津贴、住房补贴、餐费补贴及相关福利性补助等,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晁静婷曾任股东代表监事,均未在公司领薪;秦宇自2017年6月14日起接替晁静婷任股东代表监事,2017年6月14日前未作为监事在公司领薪;

  注2:韩玲自2016年11月7日起接替黄洪燕任公司独立董事。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冯就景,冯就景持有公司105,162,899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81.48%。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五)主要财务指标

  ■

  (六)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

  九、管理层对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74.28%、75.17%和76.80%,平均占比75.42%,符合电线电缆行业“料重工轻”、“资金密集”的行业特征。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构成,均为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资产。

  (二)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电线电缆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残次线缆、废铜和插头料辅材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97%以上,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产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为主营业务成本,其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7.37%、96.71%和96.42%。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之比分别为83.94%、86.16%和86.84%,表明公司销售回款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相适应;为适应业务快速发展、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及产能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增加与主业相关的投资是适当的;公司通过经营所得及银行借款筹集了报告期内投资所需资金,但为了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公司迫切需要增加融资渠道。

  (四)可能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因素分析

  1、市场竞争

  目前国内电线电缆企业数量较多,市场集中度不高,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公司主要产品为橡套电缆,在该细分市场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占有率,但随着经济和产业的持续发展、产业竞争层次的提升,将对公司的研发能力、产品性能、管理水平等提出更高要求。因此,市场竞争将对公司盈利能力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在充分发挥橡套产品优势的基础上,将根据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不断优化工艺流程、调整产品结构、加强成本控制能力,以实现公司业绩的不断增长。

  2、原材料价格波动

  电线电缆行业属于典型的“料重工轻”行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铜材占成本比例平均为58.26%,铜材的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产品价格和产品成本,而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采取“成本+目标毛利”的原则定价,目标毛利相对固定,从而影响公司的产品毛利率水平。因此,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产生重大影响。

  3、资金需求

  公司所处电线电缆行业属于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对营运资金需求较大。公司产品成本中材料成本占比较高,其中主要原材料铜材采购占用资金量较大。随着公司规模的日益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将相应增加。目前,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借款方式融资,单一融资方式已无法满足公司规模扩大对资金的需求。此外,随着行业竞争加剧,为保持公司竞争优势及市场地位,亦需要公司投入较多资金用于研发、人才、管理等方面。因此,资金供应及其营运效率将对公司盈利能力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产生重大影响。

  4、研发能力

  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建立了省级研发中心,拥有一支高水平的研发团队。公司凭借家电配线产品的质量优势,已与国内家电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建筑用电缆、起重机械电缆等特种装备电缆性能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产品具备替代进口的能力。公司研发实力为未来持续盈利提供了技术保障。但随着行业竞争加剧、产业层次提升、客户需求的变化,将要求公司不断加大新产品、新材料的开发力度以及工艺和设备的改进、创新。公司研发能力将对公司盈利能力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产生重大影响。

  (五)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及分配情况、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及分配情况、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1、报告期内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现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报告期内发行人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3、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及分配情况

  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4、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情况详见本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八、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中的相关内容。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发行人合并会计报表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拥有3家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国际电工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国际电工的基本情况如下:

  ■

  (2)主要财务数据

  国际电工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数据业经正中珠江审计。

  2、日丰国际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日丰国际的基本情况如下:

  ■

  根据香港郭匡义律师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日丰国际主营业务为电缆及电缆材料销售,该公司从事的业务合法,目前所从事的业务已取得香港政府审批、登记及备案。

  (2)主要财务数据

  日丰国际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数据业经正中珠江审计。

  (下转A20版)

本版导读

2019-04-15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