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9-04-26 来源: 作者:

  (上接B235版)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各类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公司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对公司非财务报告事项不构成实质影响,不影响控制目标的实现,且公司已对发现的内控缺陷采取整改措施。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2019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为核心,按照《内部控制制度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同时公司将重点关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内部控制建设及完善情况,有效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实现产业布局规划,谋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更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19-020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05号)文核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54元。截至2017年10月17日止,募集资金总额561,2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5,089,981.8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516,190,018.2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验字XM-008号《验资报告》。

  (二)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18年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242,561,434.03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69,881,283.95元,2017年募投项目新增投入7,598,158.94元,本年度募投项目新增投入65,081,991.14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因公司募投项目“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已经终止,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的募集专户资金及销户前产生的利息已按规定转至基本账户,该专户余额为0。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除上表列示金额外,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中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额10,000.00万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止2018年11月14日,公司已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前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18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11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8年12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7,172.69万元(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一)终止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终止的募投项目为: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公司终止项目“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为17,620.01万元,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6,900.71万元,用于建筑工程、生产设备及安装等。截止项目终止前,该项目尚未正式实施,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172.69万元(含利息)。该募投项目终止的具体原因如下:

  “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立项至今受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影响,国内整车市场销售增速呈放缓趋势,2018年三季度乘用车市场销售同比下降,下游行业市场整体处于缓慢增长甚至部分下滑的环境中。此外,公司主要原材料车用板材受多重因素影响,涨幅较大并居高不下,显著提升了公司经营成本。同时,该募投项目原规划产品受主要目标客户项目进度及预期变化影响,导致项目一再延期启动,从而推迟了所在区域新客户、新项目配套开发的进程,公司目前已承接项目及预计订单不足以支撑该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基于上述因素,公司结合未来发展的整体战略,从审慎投资的角度出发,对原募投项目“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进行终止。

  (三)终止该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实施“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投资风险和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可以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四)该募投项目终止后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7,172.69万元(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待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使用上述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苏州金鸿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对金鸿顺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金鸿顺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金鸿顺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 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表: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至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年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19-025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7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30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7日

  至2019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9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⑴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该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该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为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⑵ 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其它能够代表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⑶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它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 参会登记时间:2019年5月16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3、 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30号,公司会议室。

  4、 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减少登记时间,请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登记确认。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现场/书面登记地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30号,公司会议室。

  联系电话:0512-55373805

  联系传真:0512-58796197

  电子信箱:gl3602@jinhs.com

  联系人:邹一飞

  2、 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请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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