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9-04-26 来源: 作者:

  (上接B222版)

  (10)运营分析控制

  通过定期召开“周例会”、“经济运行分析会”、“生产调度会”等会议,对公司实时生产经营、项目投资、资产状况、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安全环保、党建开展等进行通报分析,结合公司全面预算,采取不同方法进行分析,查找问题根源,提出解决办法和思路,责成相关部门跟踪检查,保障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和管理指标的顺利完成。

  (11)合同控制

  公司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和《法律工作及法务纠纷处理制度》等内控文件,通过推行统一归口管理制,对公司所有合同采取逐级会签制,明确合同评审、拟定、签订、履约、结算、变更、违约等关键环节的程序和要求,做到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合同主办部门通过编制合同台账、合同履行情况统计表等加强对公司合同管理;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通过编制公司合同总台账,不定期对各部门和分子公司的合同签订与履约情况进行检查,有效防范了合同在签订和履约时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

  (12)销售控制

  为加强销售业务管理,规范销售行为,防范风险发生,公司采取“大销售”经营模式,实行公司产品统一销售、统一管理,制定了市场信息管理、客户关系管理、营销计划管理、价格管理、销售结算管理等制度。公司销售单位根据股份公司总部下达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月度销售计划、对客户的资格审查、信用评级和档案管理进行规范管理,对产品的销售和贸易的开展在经销售单位内部履行程序后上报股份公司批准执行,公司及时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风险可控,保证公司销售目标的实现和公司资金安全。

  (13)采购控制

  为加强采购管理,堵塞采购漏洞,提高采购质量,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基础规范》、《采购计划管理制度》、《招议标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从采购的预算管理、供货单位的确定、标的物采购、验收、入库等方面进行明确和规范。

  (14)工程项目控制

  公司制定了《项目投资规划制度》、《工程建设项目制度》等系列工程管理制度,对工程立项、设计、招标、项目建设管理、初验、预决算、试运营、竣工验收、财务决算等方面进行规范,严格控制工程项目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工程项目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15)资产收购和转让控制

  公司对资产收购和转让的立项、尽调和估值、项目方案的制定和审批、实施、归档及项目后续管理等程序均制定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按照公司章程和“三重一大”决策管理程序等规定进行决策和实施,合理配置了公司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和公司相关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按照全面性、重要性和客观性原则要求,组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在公司系统内进行基本情况的了解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检查与测试,对评价结果与被测试单位、部门进行了沟通与反馈,对需要完善的事项也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在内控自我评价过程中,采用了个别访谈、现场检查、抽样比对、穿行测试等各种方法,大量收集内部控制设计与实际运行是否到位、是否有效实施的证据,认真识别内控缺陷事项,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测试结论的可靠性。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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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于 2015 年 8 月 29 日届满,至今仍未换届;公司自 2016 年 4 月 21 日原副董事长、总经理饶琼被免职后,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长期处于空缺状态。在公司原总经理免职后,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由公司常务副总金国林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与以前年度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以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上述情况,由于公司属于自治区区管一级企业,总经理(副董事长)人选确定需要经过相应的组织程序,为此公司已经多次通过不同方式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汇报,并配合区国资委协调相关方,尽快推动公司总经理人选的选聘工作。待公司总经理人选确定后,公司将积极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展开上市公司董事会换届、总经理选聘以及弥补董事人选不足问题。

  公司募投项目进展缓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佳。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公司于2018年9月成立了项目推进小组,分别就各募投项目开展进行了专项研究讨论并做了相关工作安排。

  本报告期内,发现个别子公司在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执行合同管理制度存在不够规范和不够到位的非财务报告一般性内部控制缺陷事项,公司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细化整改措施,并要求限期整改。

  特此公告。

  授权人(已经董事会授权):曾泰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19-016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勇、徐洪荣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一、2018年度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截止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18年度股东权益变动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四、公司产品产销量、营业收入及利润构成情况

  2018年度公司生产铬矿石22,760.92吨,较上年度减少2,237.77吨,降幅8.95%;生产锂精矿4,704.36吨,较上年度增加519.36吨,增幅12.41%;生产工业级碳酸锂1,201.49吨,较上年度减少584.91吨,降幅32.74%;生产氢氧化锂571.20吨,较上年度减少184.53吨,降幅24.42%;受托加工工业级碳酸锂324.06吨,较上年度减少52.79吨,降幅14.01%;受托加工氢氧化锂1,226.39吨,较上年度增加564.95吨,增幅85.41%。

  2018年度公司销售(自产)铬矿石9,328.51吨,较上年度减少10,688.49吨,降幅53.40%;销售工业级碳酸锂918.86吨,较上年度减少736.69吨,降幅44.50%;销售氢氧化锂182.05吨,较上年度减少534.73吨,降幅74.06%;销售电池级碳酸锂147.98吨,较上年度减少81.97吨,降幅35.65%。本年度矿产品贸易业务:贸易收入3.66亿元,其中销售铬铁矿15,250.00吨,收入3,039.86万元;销售南非铬矿石 21,440.00吨,收入4,234.22万元;销售锰矿90,060.00吨,收入20,110.49万元;销售氢氧化钾3,450.00吨,收入1,770.29万元。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9,973.71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46,011.6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3,962.11万元),营业成本44,548.8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度减少13,849.09万元,降幅23.14%、其他业务收入较上年度减少2,932.48万元,降幅42.53%;实现营业利润-13,297.94万元、较上年度减少25,333.86万元、降幅210.49%;利润总额-15,729.51万元、较上年度减少27,632.12万元、降幅232.1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96.83万元,较上年度减少21,551.21万元,降幅623.88%。

  2018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

  (1)按行业分类

  ■

  (2)按产品分类

  ■

  注:本年其他产品主要系贸易类销售的进口铬铁矿、锰矿、氢氧化钾。

  (3)按地区分类

  ■

  2018年度主营业务产品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26.30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本年度锂盐产品价格大幅下降,铬铁矿价格有所下降、成本有所上涨所致。

  铬类产品本年毛利率较上年下降33.12个百分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产品价格有所下降、贸易量增加,导致毛利率下降。

  锂类产品本年毛利率较上年下降46.58个百分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外购碳酸锂生产成本较高所致。

  五、主要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1、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扎布耶公司)

  成立时间:1999年6月30日

  注册地址:日喀则市仲巴县宝钢大道

  注册资本:93,000万元

  (2)西藏扎布耶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西藏扎布耶公司主要从事锂矿开采,主要产品为锂精矿。

  (4)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88,998.65万元,负债总额3,314.07万元,所有者权益85,684.58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0,291.29万元,净利润-3,204.01万元。

  2、白银扎布耶锂业有限公司主要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白银扎布耶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银扎布耶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8月24日

  注册地址:白银中科院高科技产业园

  注册资本:32,000万元

  (2)白银扎布耶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白银扎布耶公司是西藏矿业的子公司,主要从事碳酸锂和单水氢氧化锂的生产和销售。

  (4)截止2018年12月31日,白银扎布耶公司资产总额47,183.70万元,负债总额22,259.27万元,所有者权益24,924.42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7,115.26万元,该公司本年实现净利润-8,349.52万元。

  3、尼木县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尼木县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尼木铜业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6月6日

  注册地址:尼木县尚日路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2)尼木铜业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尼木铜业公司业务概况

  尼木铜业公司主要从事电解铜生产。

  (4)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3,962.09万元,负债总额9,807.79万元,所有者权益54,154.30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34.56万元,该公司本年净利润-2,676.54万元。

  4、西藏润恒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主要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西藏润恒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恒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月26日

  经营场所:拉萨市金珠西路189号中凯大厦一楼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矿产品购销、自营产品进出口贸易;营销分包业务、管理咨询、投资咨询管理。

  (2)润恒公司是西藏矿业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公司矿产品的销售。

  (3)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9,144.30万元,负债总额23,340.28万元,所有者权益5,804.02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41,480.75万元,该公司本年实现净利润208.60万元。

  六、重要财务事项

  1.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1)本集团根据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

  2)本公司本部为独立投融资管理中心;本公司下属山南分公司及阿里分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西藏阿里聂尔错硼业开发有限公司、尼木县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白银扎布耶锂业有限公司为矿产品生产经营分部;西藏润恒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为对外销售经营分部;西藏新鼎矿业大酒店有限公司、西藏吉庆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勘探分公司为其他经营分部。

  (2)本年度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19-011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公司在区党委、区国资委、西藏证监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面对激烈竞争的国内国际市场,明确工作思路,在市场环境低迷的情况下,制定应对措施,保证了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年度内,公司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受公司主要产品之一锂盐产品价格大幅度下跌,期末存货产生跌价,且市场出现饱和状态,本期销售量下降等因素影响,导致利润大幅下降,出现较大幅度亏损。

  一、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总收入及利润情况: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9,973.71万元,营业成本44,548.8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度减少13,849.09万元,降幅23.14%;实现营业利润-13,297.94万元、较上年度减少25,333.86万元、降幅210.49%;利润总额-15,729.51万元、较上年度减少27,632.12万元、降幅232.1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96.83万元,较上年度减少21,551.21万元,降幅623.88%。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完成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定期报告以及修订章程和部分内控管理制度、闲置募集资金补流、核销资产、申请银行授信等议案的审议,严格信息披露,保障了股东、投资者、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二)报告期内,共计召开七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召开和披露情况见下表:

  ■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全面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切实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四)公司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8年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均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各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赋予的职权和义务,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其咨询、指导、监督作用,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有效运行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报告期内,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其它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和经营特点,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组建了审计法务部,制定了内控实施方案和内部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按照全面性、重要性和客观性原则要求,组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在公司系统内进行基本情况的了解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检查与测试,对评价结果与被测试单位、部门进行了沟通与反馈,对需要完善的事项也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内控制度的有效贯彻落实,取得实效。

  2018年5月,公司董事长已任职。目前,公司仍存在董事会成员不足及关键管理人员缺失的情况。公司董事会以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上述情况,及时协调推动相关各方尽快提出副董事长、总经理的候选人选。目前,相关部门已经启动相应的组织程序,待候选人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履行相应的上市公司审议程序,完成董事会换届和高管选聘工作,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进展缓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佳。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根据西藏证监局下发的监管函要求,公司于2018年9月成立了项目推进小组,分别就各募投项目开展进行了专项研究讨论并做了相关工作安排。

  此外,本报告期内,发现个别子公司在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执行合同管理制度存在不够规范和不够到位的非财务报告一般性内部控制缺陷事项,公司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细化整改措施,并要求限期整改。

  (六)保护投资者利益,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

  董事会一直认真贯彻管理部门保护投资者的要求,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股东大会、投资者热线电话、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和方式,积极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并安排专人负责维护上述渠道和平台,确保沟通的及时有效。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公平,从未在投资者管理活动中违规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2019年董事会的计划一是继续履行日常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性;二是重视维护投资者关系,通过设专人与投资者进行电话及现场沟通,公司高管与投资者直接见面沟通等方式,听取投资者的建议和意见,回答投资者的咨询,向投资者介绍公司的基本情况和发展前景,与投资者进行了良性互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三是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培训,勤勉履职,及时掌握国家方针政策,推动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防范企业风险,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发挥核心作用。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议,落实完成各项议案事项;四是继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规范,加快推动公司董事会换届、董事选举以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工作,强化执行力建设,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全力以赴、众志成城,力争2019年走出困境,推动公司稳步实现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19-023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我们客观、独立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存货盘亏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实际盘点情况,对资产盘亏损失进行处理后,能真实的反应公司资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一致同意公司对存货盘亏进行会计处理。

  三、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能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合计54,816,807.84元。

  四、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审慎查阅了《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对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1、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2、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经核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五、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当期母公司净利润为-68,534,221.38元,合并报表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0,968,278.00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145,415,879.05元,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4,396,516.23元。

  根据《公司章程》182条规定:利润分配的依据是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同时,为了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可用于转增的资本公积金额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分配比例。鉴于公司2018年度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68,534,221.38元,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4,396,516.23元,同时公司根据发展的需要,需大量的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不满足《公司章程》182条规定的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即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因此,公司拟定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一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实施相关情况后,认为:公司已按相关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对控股分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执行,较为有效控制了生产经营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总体评价客观、真实、准确。

  鉴于公司目前存在董事会未换届、董事成员不足以及关键管理人员缺失的情况,提请公司及时协调推动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各方尽快提出总经理的候选人选,待候选人确定后,公司应尽快履行相应的上市公司审议程序,完成董事会换届和高管选聘工作,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针对公司募投项目进展缓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佳的问题,公司管理层应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加快对各募投项目专项研究并展开相关工作。

  本报告期内,个别子公司存在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执行合同管理制度存在不够规范和不够到位的非财务报告一般性内部控制缺陷事项,公司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细化整改措施,并要求限期整改,并强化对分子公司的日常管控。

  七、对公司续聘审计机构发表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并且多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该公司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签字:

  甘启义 查松

  张春霞李双海

  2019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19-015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的议案》,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4,816,807.84元人民币。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2018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分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由于锂盐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跌,对于白银扎布耶锂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前期购入的碳酸锂按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7,357,634.02元。

  2.计提坏账准备

  2018年根据本公司的坏账政策,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3,781,228.85元。

  3.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山南分公司因井巷工程闭坑报废时,后续资产处置不能为企业带来任何的经济收益;随着国家基础建设投入力度的加大,部分新修建的乡村道路已覆盖了公司90年代修建的部分道路,因此,按资产账面净值高于可收回金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866,422.80元。

  (2)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设施处于海拨5000米左右的高寒地带,恶劣的气候环境和矿区高盐含量的卤水,导致部分设备腐蚀。白银扎布耶锂业有限公司年末盘点发现有小部分闲置设备,因此对于上述固定资产按资产账面净值高于可收回金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11,522.17元。

  上述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677,944.97元。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2018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共54,816,807.84元人民币,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750,793.88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能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合计54,816,807.84元。

  五、监事会意见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4,816,807.84元,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并且上述计提减值准备已经过信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场审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19-014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存货盘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存货盘亏的议案》,该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年末对实物资产进行了盘点,在盘点的过程中,发现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库存硼砂27,946.68吨损毁,损毁价值12,258,408.34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存货盘亏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的硼砂矿开采、销售、储存模式均按照西藏地区露天开采通行模式进行,即:采取冬采夏销的露天存储方式加以开采营销。扎布耶矿区硼砂存放场所受地理和道路条件限制,无法实行集中堆放,所采原矿分别就近存放于色列岛、北湖和贡布佳三个采矿点附近。

  2018年因遇西藏区域三十余年最大降雨,湖区发生洪涝,导致三个库存点的27,946.68吨硼砂遭受毁灭性冲击,损失殆尽,损毁价值12,258,408.34元。尽管公司在日常矿物储存中对各库存点均来取了土堆围堰防洪措施,受灾期间亦组织了大量人员、机械采取了各种抢救措施,但由于洪水涨势迅猛,湖水上涨面积过大,防洪土堆围堰根本无法抵挡。加之库存点区域为碳酸盐粘土层土质无法承载机械车辆进入,防洪抢险工作均未能取得任何效果。受洪水冲击和淋涮稀释(硼砂有遇水即溶的物质物性)的双重作用下,库存硼砂在此次不可抗力的自然洪灾中全部损毁。

  二、本次处置盘亏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盘亏损失的会计处理将相应减少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17,464.71元。

  三、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本次存货盘亏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盘亏损失处理后,公司账面反映的资产价值与实际资产的价值更加相符。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根据实际盘点情况,对资产盘亏损失进行处理后,能真实的反应公司资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一致同意公司对存货盘亏进行会计处理。

  3、监事会认为:公司存货盘亏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次盘亏处理后能客观公允的反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的资产和盈利情况。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存货盘亏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19-013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 年 6 月 1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根据通知要求,公司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主要涉及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财政部于 2017年 12 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 号通知的要求,对会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原“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财政部文件规定执行之日开始实施变更。

  5、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财会《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2018〕15 号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

  ■

  母公司财务报表:

  ■

  公司本次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影响,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19-012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监事会职责并开展相关工作。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3次会议,主要内容有:

  (一)2018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采用现场加电话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内容:

  1、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二○一七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七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七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七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采用现场加电话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内容:

  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八年半年度工作报告及摘要。

  (三)2018年12月17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采用现场加电话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内容:

  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二、日常监督情况

  1、2018年度,监事会全体成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列席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及公司经营办公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

  2、2018年度,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用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履行职责情况,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三、监事会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年度,公司监事成员列席了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经营班子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各项决议能够得到较好的落实,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不断改进和完善。本年度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8年度,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各项费用提取合理。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

  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4、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自我评价的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曾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长。但公司目前仍存在第六届董事会已届满,还未换届及管理层关键管理人员长期缺失的情况。监事会对此事高度重视,督促公司董事会以及管理层,及时协调相关各方尽快提出总经理的选聘人选。

  5、报告期内发生的投资行为,程序合法合规有效,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6、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和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等情况。

  2019年,监事会将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19-019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381号)核准、《关于同意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批复》(藏国资发[2010]282号)同意,通过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6日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8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41,615,33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18元。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所出具XYZH/2010CDA4007-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1年4月27日止,本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615,33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4,335,475.3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40,179,071.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4,156,404.25元。本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及中国建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5 号)核准、《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的批复》(藏国资发[2015]91号)同意,通过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3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44,844,36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45元。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XYZH/2016CDA50025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6年3月15日止,本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844,36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8,623,593.35元,其中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以西藏山南曲松县罗布莎I、II矿群南部铬铁矿采矿权资产认购19,587,035股,资产认购共计人民币204,684,515.75元;其余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25,257,328股,现金认购共计人民币263,939,077.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6,509,433.92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15,0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1,509,433.92元),募集资金现金净额为人民币247,429,643.68元。本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2018年年末余额为98,182.63万元,含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13,141.8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制定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本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分别同保荐机构、募集专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2011年6月,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9月,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银行康昂多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2年7月,因募集资金账号发生变更,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银行康昂多路支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年4月,为了扩大与多家银行的合作,本公司决定撤销原中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城西支行开设的白银扎布耶锂业有限公司二期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决定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年4月,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年12月 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19年3月14日,公司将2018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6,000万元从西藏矿业公司中行康昂多路支行138803335457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建行城西支行54001023636059008069,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对归还募集资金事项予以了公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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