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2019-04-2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于2019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继续推进和实施原激励计划已无法达到激励效果。经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将终止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5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815,000股,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事项于2019年4月25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本版导读

2019-04-26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