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9-04-2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公告2018-072)。2018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公告2018-084)。

  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提前将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8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9年4月25日,公司将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尚未归还的金额为8,700万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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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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