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2019-04-2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配售增加的股份总数为127,933,378股;

  2、本次配股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4月30日;

  3、本次配股上市后公司股本总数变更为565,214,740股。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19年4月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

  参与本次配股的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本军及其一致行动人蒋安明、蒋小三、蒋俊及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姚新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承诺在本次配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若减持,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变动遵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执行。

  本公告中金额币种均为人民币。

  二、股票上市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本次配股新增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股票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配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4号文核准。

  (三)股票上市的核准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本次配股共计配售的127,933,378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2019年4月30日起上市流通。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四)本次配售股票的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新增股份上市时间:2019年4月30日

  3、股票简称:莱茵生物

  4、股票代码:002166

  5、本次配股发行前总股本:437,281,362股

  6、本次配售增加的股份:127,933,378股

  7、本次配股完成后总股本:565,214,740股

  8、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9、上市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2019年4月17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如下:

  ■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秦本军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秦本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生,硕士学历。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全资子公司桂林莱茵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桂林皙美佳人化妆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碧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桂林君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莱茵(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本欣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桂林莱茵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四)本次配股发行后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配股完成后,截至2019年4月17日,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四、本次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127,933,378股

  (二)发行价格:3.77元/股

  (三)发行方式: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四)注册会计师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的验证情况: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45040003号《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五)募集资金总额:482,308,835.06元

  (六)发行费用总额及每股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11,942,978.01元(包括承销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证券登记及查询费用及信息披露费用及其他),每股发行费用为0.093353元。

  (七)募集资金净额:470,365,857.05元。

  (八)发行后每股净资产:【2.80】元(按2018年年报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九)发行后每股收益:【0.14】元(按2018年年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自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六、上市保荐机构及意见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1号绿景纪元大厦A座17楼

  保荐代表人:韦东、杨小虎

  项目协办人:李文昉

  项目组其他成员:王清杨、李淇威、兰征、蒋承呈

  电话:0755-82577417

  传真:0755-82960296

  (二)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莱茵生物本次配股上市文件所载资料进行了核查,认为:

  莱茵生物申请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配股公开发行的新增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保荐人光大证券同意推荐莱茵生物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发行人: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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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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