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9-04-26 来源: 作者:

  (上接B203版)

  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1、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投资回报;

  2、公司投资理财的自有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风险可控的理财品种,公司不会将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股票、利率、汇率及基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

  3、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与体系及自有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的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4、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六、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19-028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等情况协商确定2019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19-029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湖中路158号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7日

  至2019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公司已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会议召开前按相关要求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16日的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湖中路158号证券部。

  会议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非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委托出席的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宏鹰、赵芹 联系电话:0510-85390590

  邮箱:wxsjzqb@163.com 传真:0510-85958787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机数控”、“上市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国金证券针对上机数控实际情况制订了现场检查工作计划,为了顺利实施本次现场检查工作,切实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国金证券要求公司按照计划的内容提前准备现场检查工作所需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成员分别于2019年1月7日至8日、2019年2月18日至19日、2019年3月20至21日、2019年4月15日至19日,根据事先制订的工作计划,采取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沟通和询问、查看公司经营场所、查阅募集资金相关账簿和原始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形式,对包括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以及经营状况在内的事项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将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和建议以书面方式提交上机数控。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机数控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以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收集并查阅了上机数控的三会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资料。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上机数控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上市以来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料保存完整,会议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监事签名确认。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取得了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根据现场检查人员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信息披露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并与公司高管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等进行访谈,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上机数控的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上机数控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现场检查人员逐月核对了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及使用明细台账,与募集资金使用存放相关的三会文件、公告等资料进行核对,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保荐机构认为:上机数控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1、关联交易

  经2018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8年4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机数控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及办理该总额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等综合业务。在本次授信额度项下,关联方向上机数控提供担保且公司未提供反担保及未支付担保费用,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经核查,公司关联交易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相关决策制度能够有效执行,未出现关联交易未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或关联交易显失公允的情况。

  2、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

  经核查公司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并就对外担保合同、对外投资协议等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对外投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主要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等业务资料,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了解近期行业和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上机数控的经营模式、经营环境并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状况正常。公司主要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提请上市公司持续关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坚持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控制投资风险;提请上市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规则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性。

  建议公司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文件的内部流转、审核流程,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在实际执行中,继续严格按照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上机数控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提供了相应资料等文件。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国金证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对上机数控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国金证券认为:自上市以来,上机数控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

  保荐代表人:

  姚文良 徐彩霞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4 月 24 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机数控”、“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上机数控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限为2018年12月28日至2020年12月31日。现就2018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

  ■

  二、信息披露的审阅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人员对上机数控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机数控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信息披露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上机数控不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四、其他事项

  无

  保荐代表人:

  姚文良 徐彩霞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4 日

本版导读

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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