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9-04-26 来源: 作者:

  (上接B187版)

  同意公司2019年度向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新增4亿元的担保,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的公告》(2019-临051)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公司2018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2018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发放其薪酬。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公司申请2019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60.5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用于安排公司本年度的流动资金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其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申请金额3亿元,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金额8亿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5亿元,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3亿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5亿元,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5亿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申请金额3.5亿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3亿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申请金额11亿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申请金额1亿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金额5亿元,向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2亿元,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金额2亿元,向乌鲁木齐银行石河子分行申请金额1亿元,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3亿元。

  此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2019年度公司长期贷款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20亿元的长期借款。

  此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2019年度公司抵押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度计划抵押(机器设备) 原值13,308,344,760.19元,净值10,223,935,766.20元用于贷款抵押。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2019年度公司质押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计划质押用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共计4亿元,其中:2亿元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办理不同期限、额度的银行承兑汇票;2亿元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用于办理不同期限、额度的银行承兑汇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关于公司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关于公司支付2018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议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180万元(含税价)。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关于公司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2019-临052)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 2018 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变更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变更和调整,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相关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或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是符合规定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临053)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9年5月16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1)关于公司 2018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7)关于公司申请 2019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8)关于2019年度公司长期贷款计划的议案;(9)关于 2019年度公司抵押计划的议案;(10)关于 2019年度公司质押计划的议案;(11)关于公司支付2018年审计费用的议案;(12)关于公司聘请 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9-临050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6日 11点0 分

  召开地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6日

  至2019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除第3项议案外,均已于2019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3项议案已于2019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会议决议均于会议召开当天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19年5月15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8:30到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9层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2002

  联系电话:0993-2901128

  传 真:0993-2904371

  联 系 人:谢 炜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9-临051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9年度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新增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燃气”)。

  2、本次担保金额:公司计划2019年度向全资子公司天源燃气新增4亿元的担保,用于其开立信用证、承兑汇票及银行贷款等。上述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8.45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天源燃气2019年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及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资金及时到位,公司计划在2019年度向天源燃气新增4亿元的担保,用于其开立信用证、承兑汇票及银行贷款等。

  上述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一东路52小区2号;

  注册资本:12,811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张廷君

  经营范围:天然气零售(分支机构经营); 灶具、燃气具配件,厨房设备,五金的销售;燃气行业技术咨询;燃气设备的维修;燃气灶具的改装和维修;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类Ⅰ项)。投资建设天然气管网、天然气压缩站、天然气加气站。预包装食品、卷烟的零售;餐饮服务;报刊杂志、音像制品的出租及零售;燃气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与维修;与经营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润滑油、化工产品(危化品及易燃易爆品除外)、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家用电器、建材、汽车配件、计算机辅助设备、电话卡的销售;汽车美容服务,洗车服务,汽车修理与维护;土地、机械设备、房屋租赁。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754,947,334.31元,净资产255,270,231.44元,实现净利润18,243,238.68元。

  三、 计划担保情况

  公司计划2019年度为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新增担保40,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天源燃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公司主营业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支持天源燃气2019年更好的运营发展,保证其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各项经营活动按计划进度全面实施,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天源燃气进行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及信用证提供新增担保是必要、可行和安全的。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合法可行,可实现共同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出资人的权益。董事会在上述议案表决中,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需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控制在额度内办理担保的法律文件、手续,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同意公司2019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计划,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84,500万元,占公司截至 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9.1088%;其中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52,500万元,占公司截至 2018 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9709%;石河子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5,000 万元,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7592%;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余额为13,0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9738%;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担保余额为714,0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8.4049%。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9-临052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13年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26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7.5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87,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人民币1,828,315,539.41元。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3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3)第11042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17年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5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5,718,431股,发行价格为6.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93,000,000.00元,扣除从募集资金中已直接扣减的承销费和保荐费21,750,000.00元(前期已预付保荐费1,000,000.00元,承销费和保荐费含税金额合计22,750,000.00元),实际汇入公司银行账户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671,250,000.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3,687,470.22元(承销费和保荐费21,462,264.15元;律师费943,396.23元;审计、验资及其它会计鉴证费450,000.00元;信息披露费600,000.00元;上市登记费231,809.8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669,312,529.78元。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1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29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2.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3年5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8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4年5月27日,公司共计使用募集资金780,169,341.64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4年5月27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4年5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中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6.0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5年5月27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共计6.00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5年5月27日,公司已将实际使用的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5年6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1.5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至2016年5月27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共计1.50亿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6年5月27日,公司已将实际使用的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50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2016年6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5,000.00万人民币,使用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7年5月15日,公司已将实际使用的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2017年5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4,000.00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公司实际使用的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1月17日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将实际使用的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事项进行了公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专户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银行专项账户进行资金管理,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1.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13年3月28日,公司与2013年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三山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17年11月3日,公司与2017年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签订监管协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如下:

  ■

  2、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签订监管协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有关说明,公司2013年度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40,888.98万元。该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信会师报字(2013)第112465号”鉴证报告进行验证。

  2.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关说明,公司经2017年11月24日第五届第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87,719.65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364号《关于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因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发行方案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专户中实际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金额82,773.95万元小于董事会审批金额87,719.65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5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4,000.00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实际使用的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1月17日公司董事会对将实际使用的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事项进行了公告。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中国银行系统设置,在归还中国银行借款时须将本金和利息一并结清,因此2017年11月27日公司归还中国银行借款时银行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划款人民币745,235.77元偿还借款利息。2017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745,235.77元,归还上述使用的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04月25日批准报出。

  附表1: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表1: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根据国家电网新疆电力设计院编制的《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大压小、节能减排”2×300MW 热电联产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在设备年利用小时5,000小时,按照到厂不含税标准煤价205.65元/吨(含运费)的情况下,按不含税售电价格0.20154元/度、不含税售热价格13.29元/吉焦计算,且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20亿元(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贷款利率为7.83%)的前提下,工程投产后,达产期年平均:可向电网供电29.27亿度,向热网供热876.69万吉焦,实现销售收入70,636.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3,082.00万元,财务净现值(I=8%)51,330.00万元,投资回收期9.55年(税后)”。截至2018年12月31日 “2×300Mw 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资金投入进度100.24%,尚有部分工程尾款未支付。项目当年向电网供电量34.52亿度,向热网供热739.99万吉焦,未达到原预计效益。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5:投入进度大于100%,系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所致。

  附表2: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9-临053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2018 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变更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变更和调整,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相关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2018 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变更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变更和调整,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

  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号通知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计并入“在建工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式;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10、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相关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是根据财政部自 2018年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是符合规定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2、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

  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本版导读

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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