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

2019-04-26 来源: 作者: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9-027

  2018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50744948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能源投资、开发与管理,从事或投资的主要业务包括水电、火电、核电、新能源发电、天然气输配、煤炭贸易和金融投资。目前已初步建成鄂西水电、鄂东火电及恩施齐岳山风电场等主要电力能源基地,逐步构建起湖北省天然气供应保障和煤炭储配网络,同时还投资参股长江证券、长源电力、长江财险、三峡财务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或金融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但主要盈利结构发生一定变化。水电、投资收益、新能源为公司三大主要利润贡献板块,利润占比分别为48.33%、24.63%、19.62%。天然气业务实现扭亏为盈。煤炭板块加大营销和业务转型,经营业绩创历史最好水平。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投产可控装机容量为722.67万千瓦,占全省发电总装机容量7401.05万千瓦(含三峡2240万千瓦、南郡#2应急调峰机组66万千瓦、十堰京能热电#1应急调峰机组35万千瓦)9.76%,其中,水电369.43万千瓦,占湖北省水电总装机容量3675.22万千瓦(含三峡电厂容量)的10.05%;火电233万千瓦(不含援疆项目30万千瓦),占湖北省火电总装机容量2884.29万千瓦的8.08%;风电61.94万千瓦,占湖北省风电总装机容量331.19万千瓦的18.70%;光伏发电28.30万千瓦,占湖北省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510.35万千瓦的5.55%。天然气业务方面,已建成输气管线820公里,其中高压长输管线601公里,在运接收(分输)场站25座。煤炭业务方面,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一期工程正在加紧建设中,将在蒙华铁路建成后,在荆州形成煤炭中转、仓储、交易、加工及信息咨询五大功能的铁水联运储配基地,做实做强公司煤炭业务,实现公司煤炭板块业务转型。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按照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对可比期间比较数据进行调整列报。按照财会[2018]15号规定与财政部会计司于2018年9月7日《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将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在“其他收益”中填列,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调增2017年度其他收益883,387.62元,减少2017年其他业务收入883,387.62元。以上调整不涉及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项目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18年6月27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及公司“15鄂能01”、“16鄂能01”公司债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根据评级结果,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15鄂能01”及“16鄂能01”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面对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在建项目推进困难重重、水电来水普遍偏枯、煤炭价格高位运行、融资成本抬升明显等严峻挑战,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戮力同心,砥砺奋进,迎难而上,共克时艰,公司呈现出奋勇向前的态势、持续向好的趋势、昂扬向上的气势,朝着“十三五”目标又迈进了坚实一步。

  (一)报告期总体经营情况

  2018年,湖北省全省发电量2851.06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05.47亿千瓦时,增长7.77%;其中三峡电厂发电量1011.3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40.15亿千瓦时,增长4.13%。剔除三峡发电量,全省发电量1839.7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65.32亿千瓦时,增长9.87%。其中,水电459.9亿千瓦时,同比减少62.63亿千瓦时,下降11.99%;火电1266.5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91.19亿千瓦时,增长17.78%;新能源发电113.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36.77亿千瓦时,增长48.05%。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发电201.41亿千瓦时,同比减少7.83%。其中,水电发电量82.18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9.93%,主要是受清江流域来水偏少影响;火电发电量105.70亿千瓦时,比2017年增加16.1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8.09%;新能源发电13.5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29%,占全省新能源发电量(113.3亿千瓦时)的12%,占比进一步提升。

  2018年,公司天然气销售量19.16亿方,较2017年增加4.24亿方,增长28.42%。公司所属省天然气公司内强管理、外拓市场,天然气业务首次实现扭亏为盈。在迎峰度冬期,省天然气公司对上积极协调气源,对下做好气量调度,全力保证民生用气,“全省天然气资源调控平台”的职能进一步彰显。

  煤炭贸易板块经营状况创历史最好水平。公司大力推行全员营销模式,加快业务转型,全年完成销售量504.27万吨,同比增长8.28%,实现营业收入25.52亿元、利润总额0.66亿元。

  (二)报告期总体经营业绩

  2018年,公司克服水电来水同比偏少、鄂州火电外送卡口、市场交易电量占比进一步扩大、增值税优惠政策到期等不利因素影响,实现水电发电量超多年平均、火电发电量首次破百亿千瓦时,天然气、煤炭销售收入创历史新高。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2.88亿元,同比增长6.23%;利润总额22.34亿元,同比减少11.9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11亿元,同比下降16.67%,主要经营指标基本保持平稳。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火电发电量、天然气销售量、煤炭贸易量大幅增长,上述业务收入均创历史新高。新能源业务受平均并网容量同比增加17.71%、光伏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同比增加6.2%等因素拉动,发电量和营业收入也分别增长了15.29%、16.50%。

  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发电业务中毛利润率高的水电业务因来水原因致发电量大幅下降,水电板块的利润总额相应下降。

  (三)报告期生产经营工作的主要特点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实力不断增强,债务结构不断优化,经营业绩保持平稳,经营工作呈现出新特点:

  一是生产运营管理平稳有序。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狠抓生产运行、市场营销、成本控制等关键环节,经营业绩保持平稳。

  二是安全风险可控在控。公司紧紧围绕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以迎峰度夏、防洪度汛为工作重点,以安全检查为抓手,深入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建设,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及问题整改,公司不安全事件同比大幅减少,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清江流域电厂22台机组及所有中小水电全部实现“零非停、零障碍”,隔河岩电厂连续8年实现“零非停、零障碍”,鄂州发电公司4台机组首次实现年内长周期安全运行100天,创建厂以来最好水平。

  三是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投资发展取得新成绩。公司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积极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全力抢占传统业务与新兴业务两种资源,努力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是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公司牢固树立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理念,始终坚守安全底线、质量第一,扎实、稳步推进项目建设,打造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工程。

  五是管理效能不断提升。公司以风险防范为重点,以经济效益为目标,以信息化为手段,通过搭建效益、效率和风险平衡的管理机制,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公司规范、高效、可持续发展。

  六是党的建设持续加强。公司紧紧抓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这个“根”和“魂”,坚定不移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效。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按照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对可比期间比较数据进行调整列报。按照财会[2018]15号规定与财政部会计司于2018年9月7日《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将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在“其他收益”中填列,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调增2017年度其他收益883,387.62元,减少2017年其他业务收入883,387.62元。以上调整不涉及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项目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相比,本年并购新增麻城中广昇辉新能源有限公司、随县爱康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两家单位,新投资设立湖北能源集团东西湖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共计新增三家单位纳入合并范围。但因开展前期工作注册成立,尚未正式运营有湖北能源集团远安茅坪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英山天马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长阳大岭新能源有限公司三家单位。

  本年湖北省葛店开发区顺鑫有限责任公司被上级单位吸收合并、湖北能源财务有限公司因注销清算而减少2家子公司。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9-026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在公司3708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2019年4月15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将会议通知发送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现场参加会议监事4人,监事李绍平因工作原因委托监事刘承立代为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承立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润为3,221,135,601.21元,本期母公司净利润为1,699,779,778.05元,本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9,977,977.81元,本期已分配利润650,744,948.60元,本期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100,192,452.85元。为了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考虑到公司经营发展以及项目投资对资金的需求,现拟以公司总股本6,507,449,486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715,819,443.46元,剩余3,384,373,009.3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符合《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指引的要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全面、准确的。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于2019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有关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同时承诺将在该款项到期后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或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需要随时归还,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鉴于以上原因,监事会审核同意继续使用9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9-029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日期

  2019年1月1日

  (二)变更原因

  2017 年,财政部陆续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等四项会计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更好地对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需变更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

  6.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的权益工具投资,原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列示的,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分类调整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且分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列示。

  2.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3.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于2019年一季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末可比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董事会审议后,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规定实施,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陆续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等四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9-031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湖北能源)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9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批准之后具体使用日起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2年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96号”文件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6,575,126.00股,每股发行价格5.2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15,419.07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939.0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11,4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大信验字[2012]第2-0046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和补充营运资金后,用于湖北利川齐岳山风电场一期、齐岳山风电场二期、孝昌-潜江天然气输气管道、荆州-公安-石首天然气输气管道、武汉-赤壁天然气输气管道、黄陂-麻城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

  二、201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2年10月15日、2013年7月11日、2014年1月9日、2015年6月3日、2016年6月3日、2017年4月28日、2018年4月25日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择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2012-067号、2013-028号、2014-003号、2015-055号、2016-024号、2017-021号、2018-021号公告)。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合计315,246.60万元(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90,488.00万元),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账户余额132.79万元。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充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9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批准之后具体使用日起计算,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当前同期银行借款利率(扣减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3,640万元。

  公司短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承诺不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同时承诺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需要随时归还,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投资事项增多,日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需要的流动资金增加,公司拟继续以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通过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银行借款,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有利于维护股东利益。

  本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91,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同时承诺将在该款项到期后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或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需要随时归还,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鉴于以上原因,监事会审核同意继续使用9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湖北能源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过监事会审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湖北能源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湖北能源拟继续将不超过91,000万元的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联席保荐机构对湖北能源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9-025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4月2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37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现场参加会议董事6人,董事瞿定远、谢峰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董事瞿定远授权委托董事黄忠初,董事谢峰授权委托董事邓玉敏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总经理邓玉敏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审计机构、保荐机构分别出具核查意见,相关意见及《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2019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润为3,221,135,601.21元,本期母公司净利润为1,699,779,778.05元,本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9,977,977.81元,本期已分配利润650,744,948.60元,本期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100,192,452.85元。为了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考虑到公司经营发展以及项目投资对资金的需求,现拟以公司总股本6,507,449,486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715,819,443.46元,剩余3,384,373,009.3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及独立董事分别出具意见,相关核查意见及《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于2019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19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于2019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18年社会责任报告》于2019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于2019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19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三峡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具体内容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鉴于此议案属于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三峡集团同为公司、长江电力及三峡财务公司控股股东,且公司董事邓玉敏为三峡集团推荐董事,公司董事谢峰为长江电力推荐董事,因此邓玉敏、谢峰两位董事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6票,其中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5月23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详见2019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规定实施,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19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2019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保荐机构及独立董事分别出具专项意见,相关意见及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9-028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9年5月23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23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2日-2019年5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15:00至2019年5月23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5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37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公司2019年度新增担保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9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9)关于投资建设辽宁营口燃机热电联产项目的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已于2019年3月27日、2019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议案特别说明

  (1)《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已于2019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2)《关于公司2019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鉴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同为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及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长电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电资本)为长江电力全资子公司。因此,三峡集团、长江电力、长电资本等关联股东在本次会议上回避表决本议案。

  三、会议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

  2.登记截止时间:2019年5月22日17:00。

  3.登记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3515室。

  4.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6606100

  传 真:027-86606109

  电子邮箱:hbnyzq@hbny.com.cn

  联 系 人:宋阳

  邮政编码:430063

  5.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83

  2.投票简称:鄂能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1.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2):

  2.股东账号: 持股数(附注3):

  3.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附注4)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附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票。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无须填写本栏。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

本版导读

2019-04-26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