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第一季度报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19-039
2019
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荆天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晓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义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19-035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23日发出。会议采用现场及电话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荆世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公司进行了本次会计政策的合理调整,使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审议通过并同意公司对外报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2,500万元,通过扩大惠州恒铭达的资产规模,促进经营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19-041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扩大全资子公司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恒铭达”)的经营规模,提高其市场竞争力,促进经营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惠州恒铭达增资2,500万元,此次增资完成后,惠州恒铭达的注册资本将增加到3,000万元。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第一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该笔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址: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沿河路地段(厂房)。
经营范围:研发、加工、生产和销售:电子材料及器件、绝缘材料及器件、光学材料及器件、纳米材料及器件;纸制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三)标的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
三、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能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扩充其资本规模,同时也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本次增资后,惠州恒铭达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增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备查文件: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19-038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4月25日,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信息,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19年4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19-037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针对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四项会计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要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主要变更内容
①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企业应按照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②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③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④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⑤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根据规定,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2019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公司进行了本次会计政策的合理调整,使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本次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变更。
3.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变更。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19-036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淮明召集和主持,采用现场会议及电话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23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4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