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

2019-04-26 来源: 作者: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5

  2018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7,449,9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浙江省医药流通行业区域龙头企业之一,主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批发及零售业务,即从上游医药生产或供应企业采购产品,然后再批发给下游的经销商、医疗机构、药店等或通过零售终端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在全体股东的支持下,公司管理层率领全体员工紧紧围绕“内涵式增长、外延式扩张、整合式提升、创新式发展、生态圈协同”的战略路径,遵循“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积极应对中国经济复杂形势和医药行业发展新趋势,实现了英特集团稳健有质量的发展。

  (一)整体经营业绩稳步增长,资产结构优化

  2018年,公司紧紧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发挥集团化企业优势,终端网络趋于完善并实现区域终端业务的快速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大零售药房等非招标市场业务拓展,通过提质增效,有效落实各项经营管理计划,达成年度经营目标。

  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实现营业收入204.92亿元,同比增长8.38%;利润总额30,657.68万元,同比增长11.15%;净利润22,386.47万元,同比增长16.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85.14万元,同比增长12.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066.06万元,同比增长13.8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631.42万元,同比增长4.96%。

  公司资产结构进一步优化,截至2018年12月底,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3,030.08万元,同比增长10.30% ;公司总资产89.93亿元,同比下降1.00%;资产负债率76.83%,同比下降2.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59% ,同比上升0.17%。

  (二)推进“批零一体”和“药械一体”,营销网络布局稳居浙江龙头

  2018年,公司积极顺应浙江省全面实施的“两票制”、分级诊疗与医共体建设试点等政策,推动网络下沉,通过母子公司协同,加快医共体等基层医疗业务发展,实现药品业务稳定增长。通过推进集团战略采购、运营管理一体化,公司招标市场品种满足率提高至88%,药品供应保障能力保持浙江省龙头地位。2018年,公司下游批发客户突破15000余家,配送终端30000余个。

  公司抓住医院处方外流、慢性病连续处方外配的市场机会,积极实施医药批零一体化战略,通过开设DTP、院内(边)店、社区店、诊疗店等多业态门店大力发展零售业务,实现分销业务的有效延伸和零售终端业务的全省布局,截至2018年底,公司共拥有各类型线下门店140余家,DTP门店率先实现了全省十一个地级市全覆盖。创新服务模式,承接医院处方外流,搭建公司与全省各大医院、供应商、基金会的合作平台,引进高质量DTP品种超过100个,为患者提供更丰富的产品和更专业药事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医药零售业务营业收入8.63亿元,同比增长145%。

  加快实施药械一体化,推动各区域子公司扩大医疗器械业务,并不断创新营销方式。英特生物公司携手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启动《成人预防接种门诊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起草工作,并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正式发布。积极探索医疗器械经营新模式,孵化供应链优化项目,提升客户份额占比。

  (三)加快实施“互联网+医药流通”,完善多仓运营的物流网络

  响应国家和浙江省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部署,利用现代信息和物流技术,加快实施“互联网+医药流通”战略,推动医药电商业务快速增长。2018年英特药业电子商务分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5.5%。

  为适应营销网络下沉和零售终端的全省布局,加快了现代物流和信息技术的应用,通过多仓运营,实现中心库联动运营、属地就近配送模式,不断缓解库存管理压力,提高了配送响应效率和客户的服务满意度。稳步推进物流信息系统升级工程,金华、温州、宁波中心库均已完成新版物流信息系统上线,物流公共服务平台不断优化升级,物流一体化运营不断发展,行业影响力不断提升。以打造智慧物流标杆的绍兴上虞物流基地(绍兴医药产业中心项目)正稳步推进,已进入施工阶段。

  (四)推进再融资,加强投资并购

  2018年,公司积极推动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即向战略投资者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20%,募集资金不超过6.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3月1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启动对嘉信医药50.69%的股份收购,该项目已于2019年4月完成,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在嘉兴地区的市场份额。完成对相应子公司的增资,英特药业注册资本由1.26亿元增至4.26亿元、嘉兴英特注册资本由300万元增至3500万元,优化了资本结构。完成了对杭州环东大药房有限公司的并购,与临安市康锐药房签订股权合作框架协议。

  (五)以质量安全风险管控为重点,防范经营风险

  2018年公司质量安全工作通过开展“重点部位与重点隐患排查”、“夏季高温期间质量安全大检查”、“质量安全月”、“全面风险排查”等活动,推进各单位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自查自改、教育培训等工作,有效提升风险控制水平和管理能力。

  (六)党建引领文化强企,推进人力资源开发

  党建引领,文化聚力。在英特品牌20周年之际,编纂发布《英特志》、开展风云人物评选、主题毅行活动等等,以英特的创业史、改革史、发展史,激励英特人改革创新再出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注重德才兼备,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深化推进“一挂二联”薪酬激励方案,持续开展关键岗位述职考评,深入打造学习型组织,开展领导力进阶班、优秀后备班、十大课件开发等,累计培训802场,参训15613人次。坚持党建带团建,开展“团聚青年、服务青年、引导青年、成就青年”系列工作;党建带工建,持续开展“员工关怀关爱”系列工作,营建健康幸福职场。

  (七)履行社会公民职责,提升企业影响力和品牌美誉度

  2018年,公司以英特品牌诞生二十周年为契机,通过系列活动开展,进一步展示了公司风貌,弘扬了英特精神、扩大了社会影响,加强了相关利益者的交流合作,提升了企业形象。积极组织参展第四届浙江国际健康产业博览会 、2018世界健康大会,成功协办2018第五届互联网+健康中国大会暨第二届“健康中国”杭州峰会,积极参与行业层面各类重要会议和重要课题研究,为行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医疗器械公司组织浙江展团参加第79届中国国际医疗器械(春季)博览会,向社会各界充分展示了企业品牌风采。公司位列中国医药流通百强第13位、荣获“改革开放40周年浙江省商业服务业卓越企业”、“浙江上市公司内控30强”,英特药业荣获“浙江省百强企业”、“浙江省服务业百强企业”等荣誉称号。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原因: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 ;内容:将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示;将固定资产清理与固定资产合并为“固定资产”列示;将工程物资与在建工程合并为“在建工程”列示;将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列示;将应付利息、应付股利与其他应付款合并为“其他应付款”列示;将专项应付款与长期应付款合并为“长期应付款”列示;新增研发费用报表科目,研发费用不再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财务费用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将个税手续费返还从“营业外收入”重分类至“其他收益”列示。此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影响:合并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2018年12月31日列示金额3,902,321,867.22元,2017年12月31日列示金额3,772,499,839.17元;其他应收款2018年12月31日列示金额120,375,605.05元,2017年12月31日列示金额222,239,716.81元;固定资产2018年12月31日列示金额533,025,746.56元,2017年12月31日列示金额556,879,373.86元;在建工程2018年12月31日列示金额36,189,819.57元,2017年12月31日列示金额4,597,777.33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2018年12月31日列示金额3,834,312,589.61元,2017年12月31日列示金额4,153,324,133.47元;其他应付款2018年12月31日列示金额371,829,808.40元,2017年12月31日列示金额301,143,830.57元;长期应付款2018年12月31日列示金额0.00元,2017年12月31日列示金额0.00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2018年12月31日列示金额5,678,123.99元,2017年12月31日列示金额4,442,132.76元;其他应收款2018年12月31日列示金额261,005,990.12元,2017年12月31日列示金额13,128,486.99元;固定资产2018年12月31日列示金额2,611,491.72元,2017年12月31日列示金额3,126,766.07元;在建工程2018年12月31日列示金额0.00元,2017年12月31日列示金额0.00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2018年12月31日列示金额6,651,391.21元,2017年12月31日列示金额7,587,949.28元;其他应付款2018年12月31日列示金额108,285,508.31元,2017年12月31日列示金额42,900,972.42元;长期应付款2018年12月31日列示金额0.00元,2017年12月31日列示金额0.00元。

  增加2018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其他收益”549,602.84元及11,175.28元;减少2018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营业外收入”549,602.84元及11,175.28元;增加2017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其他收益”396,172.17元及0.00元;减少2017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营业外收入”396,172.17元及0.00元;增加2018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研发费用”2,525,220.60元及0.00元。减少2018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管理费用”2,525,220.60元及0.00元;增加2017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研发费用”2,319,910.38元及0.00元。减少2017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管理费用”2,319,910.38元及0.00元。增加2018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利息费用”156,851,930.61元及0.00元;增加2018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利息收入”6,703,763.65元及230,577.70元;增加2017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利息费用”135,793,190.81元及0.00元;增加2017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利息收入”5,132,996.37元及130,321.34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相比,本年新增子公司3户, 其中子公司浙江英特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分立公司1家:浙江健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浙江英特怡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并购子公司1家:杭州环东大药房有限公司;舟山英特卫盛药业有限公司设立子公司1家:舟山市普陀区文康卫盛医药零售有限公司。

  (1)英特医药药材分立浙江健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浙江英特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派生分立为2个公司,分别为:浙江英特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和浙江健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健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406万元,房屋、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1,594.00万元。浙江健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3月28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2)英特怡年并购子公司杭州环东大药房有限公司

  英特怡年于2018年2月26日与杭州环东大药房有限公司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65万元的价格受让其100%的股份。股权变更完成后,英特怡年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份,子公司自3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3)舟山卫盛设立子公司舟山市普陀区文康卫盛医药零售有限公司

  舟山英特卫盛药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投资设立舟山市普陀区文康卫盛医药零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本期尚未出资。

  舟山市普陀区文康卫盛医药零售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12月19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8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1、接待日时间

  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9:00一11:00

  2、接待地点

  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96号·中化大厦·公司会议室

  3、登记预约

  参与投资者请于“投资者接待日”前3个工作日内与公司战略规划与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裘莉 联系电话:0571-85068752

  邮箱:qiuli000411@163.com 联系传真:0571-85068752

  4、来访证件

  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5、保密承诺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6、公司参与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秘、财务总监(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可能会有所调整,敬请谅解)。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9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英特药业为英特海斯医药

  和绍兴英特大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英特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英特药业”)为支持其控股子公司浙江英特海斯医药有限公司(简称“英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简称“绍兴英特大通”)的发展,拟通过委托贷款等方式在2019-2020年度为英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特大通分别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6,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2019年4月24日,公司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英特药业为英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特大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英特药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0%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英特药业持有被资助对象的股权比例未超过50%,且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故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情况及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一) 浙江英特海斯医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英特海斯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6年11月17日

  公司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站西路3号236室

  法人代表:沈卫

  注册资本:1,960.78万元

  主要股东:英特药业持有49%股权,沈卫持有35.70%股权,孙瑛持有15.30%股权。

  经营范围:药品(含疫苗、特殊药品)经营;医疗器械、日用百货、化妆品、消字号消毒产品、卫生用品、蜂蜜、蜂胶销售;食品经营;会务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互联网信息);仓储(不含危险品)服务;道路货物运输。

  2、英特海斯医药主要财务数据(合并)

  单位:万元

  ■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英特海斯医药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3、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财务资助人:英特药业

  被资助对象:英特海斯医药

  资金用途: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资助金额:任一时点的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可分笔、循环使用。

  资金占用费:英特药业按不低于其综合融资水平的费率向被资助对象收取资金占用费

  财务资助期限:英特药业向英特海斯医药在2019-2020年度提供财务资助,每笔财务资助的期限不超过一年。

  4、与本公司关系

  英特海斯医药系英特药业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持有其49%的股份比例;英特药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0%股权。

  5、上年资助情况

  2018年,英特集团未向英特海斯医药提供财务资助,英特药业向其提供的财务资助年末余额为1,206.58万元。

  (二)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4月28日

  公司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饶区百官街道凤山路489号

  法人代表:包志虎

  注册资本:6,200万元

  主要股东:英特药业持有50%股权,上虞市大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谢铭志持有10%股权。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用毒性药品批发(凭有效《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保健食品(凭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第Ⅲ类医疗器械销售(凭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甲醇,甲醛溶液、乙醇(无水)、乙酸(含量〉80%)、乙醇溶液(乙醇含量〉24%)的无仓储零售(有效期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 保健品、化妆品销售;玻璃仪器、消毒用品、化学试剂(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外)、未限制的第1类和第2类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绍兴英特大通主要财务数据(合并)

  单位:万元

  ■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绍兴英特大通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3、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财务资助人:英特药业

  被资助对象:绍兴英特大通

  资金用途: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资助金额:任一时点的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可分笔、循环使用。

  资金占用费:英特药业按不低于其综合融资水平的费率向被资助对象收取资金占用费

  财务资助期限:英特药业向绍兴英特大通在2019-2020年度提供财务资助,每笔财务资助的期限不超过一年。

  4、与本公司关系

  绍兴英特大通系英特药业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持有其50%的股份比例;英特药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0%股权。

  5、上年资助情况

  2018年,英特集团未向绍兴英特大通提供财务资助,英特药业向其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义务及风险防范措施

  1、英特药业提供财务资助时,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须采用按股权比例提供对等资助或将其持有的被资助对象股权质押给英特药业等风险防范措施。

  2、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资产主要集中在应收账款,公司加强了客户授信和应收账款账期管理,并通过对除公立医疗机构以外的赊销交易进行投保国内贸易险等措施,控制应收账款风险。

  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实行统一管理,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当被资助对象出现财务困境或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形时,公司将及时采取有关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4、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生产经营、人事等拥有充分的控制力。公司能够对被资助对象实施有效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1、由于前述子公司经营规模小,资产负债率高,所以融资成本也较高,通过母公司财务资助方式可以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2、英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特大通均为英特药业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资金实行统一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为其提供财务资助,不会给英特药业带来重大风险。

  3、英特药业为英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特大通提供委托贷款时,其他股东须按股权比例提供对等财务资助或者将其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质押给英特药业。

  4、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英特药业为支持其控股子公司浙江英特海斯医药有限公司和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的发展,拟通过委托贷款等方式在2019-2020年度为英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特大通分别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6,000万元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不会给英特药业带来重大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英特药业向英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特大通提供财务资助时,英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特大通的其它股东须采用按股权比例提供对等资助或将其持有的被资助对象股权质押给英特药业等风险防范措施,上述财务资助是公允、对等的。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英特药业向英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特大通在2019-2020年度为英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特大通分别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6,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

  截止2019年2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发生的对上述单位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687.36万元(均为英特药业对英特海斯医药提供的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81%。公司不存在已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0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国贸集团下属

  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因业务经营需要,向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集团”)下属子公司浙江奥托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托康制药”)、浙江天道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道医药”)、常山天道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道中药饮片”)、温州仁道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仁道”)、浙江中医药大学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医药大学中药饮片”)、浙江国贸乳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乳制品”)、浙江畅购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购天下电子”)、浙江东方集团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国际货运”)、浙江中大技术进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技术进口”)采购及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等。2018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国贸集团下属子公司药品和医疗器械等采购及接受劳务金额579.71万元,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金额 387.92万元。公司预计2019年度与国贸集团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药品和医疗器械等采购及接受劳务金额为1,000.00万元,关联药品和医疗器械销售金额为600.00万元。

  国贸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4.65%股份,奥托康制药、天道医药、天道中药饮片、温州仁道、中医药大学中药饮片、国贸乳制品、中大技术进口为国贸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2019年4月24日,公司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国贸集团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姜巨舫、葛卫红、徐得均、费荣富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不需要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

  公司对2018年度与国贸集团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并经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1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司对2018年9-12月与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详见2018年9月26日《关于公司与华润医药商业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并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与华润医药商业及其子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华润医药商业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司与国贸集团下属子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国贸集团下属子公司

  (一)基本情况

  1. 浙江奥托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毅

  注册资本:9,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定业新村

  经营范围: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中成药的制造和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的销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2018年12月31日奥托康制药总资产9,123.80万元,净资产-5,338.01万元;2018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237.68万元,净利润 -754.50万元。

  2. 浙江天道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力刚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东洲工业功能区六号路20号

  经营范围:药品(含疫苗,特殊药品)经营;中药材种植(除种苗);中药材收购(除国家专项规定);农副产品销售(除国家专项规定);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18年12月31日天道医药总资产7,947.83万元,净资产680.76万元;2018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054.69万元,净利润 -415.95万元。

  3. 常山天道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一军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工业园区翁佳路

  经营范围: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炙制、煅制、制炭、蒸制、煮制)、毒性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煮制)、销售;中药材(除麻醉药品原植物)种植、收购、销售;新鲜果蔬收购、销售;中成药制剂的研制开发;农产品收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18年12月31日天道中药饮片总资产3,639.83万元,净资产1,849.20万元;2018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19.61万元,净利润64.73万元。

  4. 温州仁道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龙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月乐西街290号1号楼6层

  经营范围:批发:中药材、中药饮片(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中药材种植(除种苗);中药材收购(除国家专项规定);初级农产品销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18年12月31日温州仁道总资产2,645.84万元,净资产-302.29万元;2018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964.19万元,净利润-158.75万元。

  5. 浙江国贸乳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单建红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308号1楼101室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和日用品的批发、零售及进出口业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咨询)。(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涉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18年12月31日国贸乳制品总资产2,123.30万元,净资产1,956.41万元;2018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2.69万元,净利润619.78万元。

  6. 浙江中大技术进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企胜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58号华顺大厦15楼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详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销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的批发兼零售(凭《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 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机械设备、电子设备、轻纺织品、金属材料、木材、纸浆、仪器仪表、土畜产品、工艺品、百货、汽车(含小轿车)、摩托车、汽车配件、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及危化品)、沥青、焦炭、煤炭(无储存)、初级食用农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实业投资开发,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机电设备租赁,房屋租赁,生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18年12月31日中大技术进口总资产40,138.75万元,净资产114.09万元;2018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3,859.51万元,净利润-1,824.36万元。

  7、浙江中医药大学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力刚

  注册资本:6176.4706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东洲工业功能区3号路17号

  经营范围: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炙制、烫制、煅制、制炭、蒸制、煮制、燀制)含毒性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烫制、煮制)、含直接口服饮片]生产;中药材的种植(除种苗);中药材收购(除国家专项规定);农副产品销售(除国家专项规定);中成药制剂的研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18年12月31日中医药大学中药饮片总资产32,129.58万元,净资产19,959.88万元;2018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935.37万元,净利润625.36万元。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上述公司均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贸集团于2017年12月完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奥托康制药、天道医药、天道中药饮片、温州仁道、中医药大学中药饮片、国贸乳制品、中大技术进口均为国贸集团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 “10.1.3(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按合同约定采购及销售药品不存在障碍,且经营及信用状况良好,长期与公司发生正常经济往来,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主要根据市场情况、经营需求并结合2018年度交易情况对2019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测,关联交易以公允的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依据具体情况等因素协商确定。

  董事会将授权管理层根据经营中具体的业务与与国贸集团下属子公司签署相关合同,详细约定交易价格、交易内容等事项,规避公司经营风险。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与上述关联方的合作是确实必要的。

  该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平原则进行,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㈠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1、本次采购及销售商品系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国贸集团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议审议。

  ㈡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议之前,已就公司与国贸集团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向我们进行了专题汇报,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2、董事会在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与国贸集团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华润医药商业

  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9月25日,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集团”或“公司”)与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医药商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华润医药商业全额认购英特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若本次发行完成后,按照发行数量上限计算,华润医药商业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达到16.67%,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与华润医药商业及其子公司存在医药产品购销交易,2018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华润医药商业及其控股子公司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金额13,445.07万元,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金额9,012.67万元。公司预计2019年度与华润医药商业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金额为15,000.00万元,关联药品和医疗器械销售金额为9,000.00万元。

  2019年4月24日,公司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华润医药商业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

  公司对2018年度与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并经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1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司对2018年9-12月与华润医药商业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详见2018年9月26日《关于公司与华润医药商业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并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与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国贸集团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司与华润医药商业及其子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向明

  注册资本:519,170.3356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内大街257号

  经营范围:销售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化学原料药、生物制品、体外诊断试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含小包装原料药、小包装麻黄素原料、罂粟壳)、第二类精神药品(含原料药)、医疗用毒性药品(西药品种不含A型肉毒毒素、中药饮片)、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保健食品、营养补剂、医疗器械、计生用品、包装食品;货物包装托运(仅限分公司经营);普通货物运输;冷藏保温运输;代理记账;销售百货、化妆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设备、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制药机械设备、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家具;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仓储装卸服务;展览、展示;医院药库管理服务;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18年12月31日华润医药商业总资产9,435,336.21万元,净资产1,582,721.04万元;2018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241,859.29万元,净利润149,422.49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与发行对象华润医药商业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按照发行数量上限计算,华润医药商业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达到16.67%。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华润医药商业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华润医药商业及其子公司经营及信用状况良好,长期与公司发生正常经济往来,具备履约能力,按合同约定采购及销售医药产品不存在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主要根据市场情况、经营需求并结合2018年度交易情况对与华润医药商业及其子公司2019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测,关联交易以公允的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依据具体情况等因素协商确定。

  董事会将授权管理层根据经营中具体的业务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详细约定交易价格、交易内容等事项,规避公司经营风险。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华润医药商业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新增认定为关联方。因此,公司与华润医药商业的后续日常经营性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开展的经营活动,预计2019年度全年与华润医药商业及其子公司的采购、销售金额占公司采购总额、营业收入比例均在1%以下,因此相关交易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平原则进行,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㈠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1、董事会在对公司与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议审议。

  ㈡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议之前,已就公司与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向我们进行了专题汇报,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2、董事会在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与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4、我们同意公司与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2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八届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且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18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2018年度,公司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036,543.00元,具体明细如下:

  ■

  三、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15,036,543.00元,减少2018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5,036,543.00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851,899.25 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及方法

  (一)计提坏账准备依据及方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二)计提商誉减值损失依据及方法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等监管要求,聘请了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部分公司含商誉的资产组价值进行评估,其余部分含商誉的资产组价值进行了自测。具体商誉减值明细详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22、商誉 (2) 商誉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有效规避财务风险,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3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英特药业为英特集团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英特药业”)为支持英特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拟为英特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的18家控股子公司在2019-2022年度发生的银行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91,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拟为英特集团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单位:万元

  ■

  注:英特集团持有英特药业50%股权,英特药业对上述公司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相应乘以50%。

  英特药业为浙江英特物联网有限公司在2019-2022年度发生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每笔融资的担保期限最长不超过九年。

  (2)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单位:万元

  ■

  注:英特集团持有英特药业50%股权,英特药业对上述公司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相应乘以50%。

  英特药业为上述控股子公司(除金华英特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在2019-2022年度发生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每笔融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为金华英特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在2019-2022年度发生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每笔融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3)拟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英特集团持有英特药业50%股权,英特药业对上述公司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相应乘以50%;

  2、浙江嘉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计算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

  英特药业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在2019-2022年度发生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每笔融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英特药业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采用将其持有的被担保方的股权质押给英特药业或按股权比例提供对等担保等措施。

  2019年4月24日,公司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英特药业为英特集团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英特药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0%股权。本次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浙江英特物联网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秀中路273号厂房1号楼3层

  经营范围:第三方医药、食品、保健品仓储物联配送服务(凭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物联网信息技术服务;药品装卸搬运、仓储服务;药品物流方案设计;国内货运代理、货运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浙江英特物联网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9,751万元,净资产为9,741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165万元。

  (二)金华英特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上华街道康恩贝大道18号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凭有效的《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装卸搬运、仓储服务,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凭有效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物流方案设计,国内货运代理、货运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之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金华英特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6,832万元,净资产为8,696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429万元,实现净利润137万元。

  (三)浙江英特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10号华龙商务大厦18-20层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医疗用毒性药品的批发(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详见《食品经营许可证》),初级食用农产品、玻璃仪器、制药机械及配件、医药包装材料、保健用品、化学试剂及日用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百货、消毒用品(不含药品)、化妆品、工艺品、水产品的销售,会务、会展服务、信息咨询、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水电服务,中药材收购,中药研发,经营进出口业务,营利性医疗机构筹建(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之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浙江英特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20,993万元,净资产7,547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9,423万元,实现净利润336万元。

  (四)嘉兴英特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嘉善县魏塘街道车站北路81号

  经营范围:批发: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玻璃仪器、化学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批发、零售:一类医疗器械、日用百货、卫生用品;货运:普通货运;自有房屋租赁;医药信息咨询。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之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嘉兴英特医药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6,647万元,净资产为4,303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8,437元,实现净利润210万元。

  (五)浙江湖州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湖州市龙溪北路999号6幢4楼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制剂、抗生素原料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批发,医疗器械经营,货运:普通货运;保健用品、消毒用品、化妆品、医药包装材料、化学试剂(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玻璃仪器、日用品、家用电器、电脑及配件、办公设备、五金、家具的批发与零售,食品经营,医药技术的开发、转让与咨询,会务、会展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持股为91.95%。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浙江湖州英特药业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6,166万元,净资产为2,126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7,713万元,实现净利润139万元。

  (六)浦江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下转B118版)

本版导读

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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