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2019-04-26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19-025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1月14日,青岛海事法院作出(2014)青海法海商初字第 79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理资堂(上海)物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2019年4月25日,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大港分公司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鲁民终59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因上诉人理资堂(上海)物流有限公司未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交纳上诉费,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该案一审判决自前述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且为终审裁定。

  该案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8日披露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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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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