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9-04-26 来源: 作者:

  (上接B117版)

  注册地点:浙江省浦江县浦南街道亚太大道272、276、278号(2-4楼)

  经营范围:药品、食品、医疗器械、玻璃仪器、日用百货、日用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监控化学品除外)、化妆品、洗涤用品、消毒用品(化学危险品除外)销售;药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会议、会展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持股为75%。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浦江英特药业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8,535万元,净资产为753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1,863万元,实现净利润176万元。

  (七)淳安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四马巷13号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用毒性药品;第Ⅲ类:注射穿刺器械、口腔科材料、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除骨水泥),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医用磁共振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第二类医疗器械(以上凭证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上经营范围凭证经营);护肤美容用品批发;消毒用品;中药材收购,货物进出口,经营来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服务:普通货运(凭证经营)、经济信息咨询(证券、期货、金融除外)。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持股为70%。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淳安英特药业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6,037万元,净资产为864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8,146万元,实现净利润200万元。

  (八)舟山英特卫盛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416号中浪国际大厦C座1204室

  经营范围: 生物制品、抗生素、化学药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批发,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预包装食品批发(以上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建筑材料、塑料制品、日用百货、保健品的销售;上述自营产品配送服务,会务服务;商务信息、医疗信息、医疗保健信息、医疗器械信息咨询。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持股为70%。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舟山英特卫盛药业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5,552万元,净资产为2,725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6,769万元,实现净利润214万元。

  (九)浙江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东路262号302室

  经营范围:药品的批发,经营二、三类医疗器械;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日用百货、消毒用品(不含药品)、化妆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医疗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培训服务(不含办班培训)。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持股为70%。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浙江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2,065万元,净资产为5,612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3,929万元,实现净利润499万元。

  (十)浙江英特生物制品营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杭州市江南大道96号中化大厦21楼

  经营范围: 生物制品、疫苗的批发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持股为70%。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浙江英特生物制品营销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7,791万元,净资产为7,133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54,176万元,实现净利润3,010万元。

  (十一)宁波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慈溪市古塘街道担山北路898号

  经营范围: 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批发、零售及网上批发;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体外诊断试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麻黄碱复方制剂、医疗用毒性药品批发及网上批发;食品经营:食品销售;汽车货运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化学试剂、玻璃仪器、卫生保健用品批发、零售;中药材收购;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化妆品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品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代煎中药。市场信息咨询和市场调查;卫生消毒用品的批发、零售。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持股为51%。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宁波英特药业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54,936万元,净资产为6,011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14,510万元,实现净利润481万元。

  (十二)温州市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洛河路1号6-7楼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制剂、抗生素原料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精神药品(限第二类)、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用毒性药品的批发;医疗器械的销售;货物运输、配送服务;会展会务、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服务;企业管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医药信息咨询;食品、建筑材料、服装、医用消毒用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易制毒品)、化妆品、卫生用品、生活日用品的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持股为51%。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温州市英特药业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84,208万元,净资产为11,139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20,999万元,实现净利润2,526万元。

  (十三)福建英特盛健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刀石山路14号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批发;二、三类:注射穿刺器械、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医用高能射线设备、医用核素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口腔科材料、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软件、介入器材。二类:普通诊察器械,手术器械,中医器械,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口腔科设备及器具,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的销售;批发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日用百货、消毒用品批发;药品信息咨询服务;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日用家电批发;文化会展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批发。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持股为51%。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福建英特盛健药业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3521万元,净资产为3,172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4,096万元,实现净利润119万元。

  (十四)温州一洲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轻工产业园区盛宇路21号四楼

  经营范围: 药品、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消毒用品、生活日用品、玻璃仪器、宠物用品的销售;医药信息咨询;会务服务;展示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兽药经营。诊疗服务(限下设分支机构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持股51%。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温州一洲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7,899万元,净资产为3,672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0,161万元,实现净利润631万元。

  (十五)浙江英特海斯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衢州市柯城区城站西路3号

  经营范围:药品(含疫苗、特殊药品)经营;医疗器械、日用百货、化妆品、消字号消毒产品、卫生用品、蜂蜜、蜂胶销售;食品经营;会务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互联网信息);仓储(不含危险品)服务;道路货物运输。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持股49%。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浙江英特海斯医药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0,514万元,净资产为1,068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0,868万元,实现净利润35万元。

  (十六)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虞市百官街道凤山路489号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用毒性药品批发(凭有效《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保健食品(凭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第Ⅲ类医疗器械销售(凭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甲醇,甲醛溶液、乙醇(无水)、乙酸(含量〉80%)、乙醇溶液(乙醇含量〉24%)的无仓储零售(有效期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保健品、化妆品销售;玻璃仪器、消毒用品、化学试剂(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外)、未限制的第1类和第2类医疗器械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持股为50%。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8,356万元,净资产为7,585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02,244万元,实现净利润1,103万元。

  (十七)浙江英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康乐路7号2幢402、403室

  经营范围: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经营范围详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5月22日)。健康管理(不含诊疗服务),健康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展服务,医疗器械维修及技术开发,日用百货、工艺礼品的销售,供应链管理。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持股浙江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70%,浙江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持股浙江英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51%。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浙江英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4,471万元,净资产为3,210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4,652万元,实现净利润434万元。

  (十八)浙江嘉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周安路1059号

  经营范围:药品经营业务(范围详见《中国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医疗器械(范围详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详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批发,保健食品、玻璃仪器、畜用仪器、卫生敷料、化妆品、消毒用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制冷设备及配件的销售;零星中药材的收购,家用电器与制冷设备的安装、维修;科研开发、信息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仓储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持股50.69%。

  截止2018年11月30日,浙江嘉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73,441万元,净资产为12,978万元,2018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146,375万元,实现净利润1,270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1、英特物联网、金华物流、医药药材、嘉兴英特、英特大通、湖州英特、浦江英特、淳安英特、英特卫盛、医疗器械、英特生物、宁波英特、温州英特、英特盛健、温州一洲、英特海斯、英特科技、嘉信医药为满足业务经营发展需要,需英特药业为其向银行融资提供相应的担保。

  2、上述被担保方除英特物联网、金华物流、医药药材、嘉兴英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外,均为英特药业的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或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为其提供融资担保,不会给英特药业带来重大风险,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3、英特药业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时,被担保方如存在其他股东(本公司除外),则其他股东须采用按股权比例提供对等担保或将其持有的被担保方的股权质押给英特药业等风险防范措施。

  4、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9年2月2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对英特集团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4,501.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告编号:2019-034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4月24日召开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议、八届十八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 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 年1 月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 年1 月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上述两项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将于2019 年1 月1 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

  2、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

  3、财政部于2014年3月17日印发的《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号);

  4、 财政部于2014年6月20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

  5、 财政部于2015年11月26日印发的《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5〕18号)。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

  照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和2017年5月2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 资产负债表列报调整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2、 利润表列报调整

  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将个税手续费返还从“营业外收入”重分类至“其他收益”列示。

  3、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列报调整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4、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不会对当年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产生影响。此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金融工具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后续计量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部分在处置时不能转入当期损益,改为直接调整留存收益;

  3、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4、进一步明确了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公司将自2019 年1 月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要求,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6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12日,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董事葛卫红先生、董事徐得均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0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巨舫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对通知中所列事项进行了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计,公司母公司2018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27,690,286.44元,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4,601,446.01元,依法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691,115.96元(按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弥补亏损后的余额的10%比例提取),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3,220,043.61元。201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3,851,378.92元。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利益,公司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7,449,94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6,968,492.98元。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就董事会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目前公司对高管人员2018年度的履职情况尚未完成考核,2018年度公司高管人员从公司获取的薪酬主要由2018年度基本年薪及2017年度考核后的清算余额,公司董事会对高管人员2018年度从公司获取的薪酬表示同意,待未来董事会对高管人员2018年度履职情况考核完成后,审议并最终确定201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

  独立董事就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六、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及独立董事意见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8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117万元(不包含差旅食宿费),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2万元;差旅食宿费按实支付。

  独立董事就续聘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及独立董事意见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2018年度核销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482,252.47元。

  独立董事就核销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英特药业为英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特大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英特药业”)为浙江英特海斯医药有限公司和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发表了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及相关独立意见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英特药业为英特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为支持英特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比例超过50%子公司的发展,拟采用委托贷款等方式为26家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2019-2020年度提供总额不超过133,900万元的财务资助。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英特药业为英特集团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国贸集团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就公司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及独立意见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华润医药商业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就公司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及独立意见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及独立意见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5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19年4月24日,公司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⑴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2019年5月16日14:30。

  ⑵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9年5月16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19年5月15日15:00至2019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⑴截至2019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⑶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96号·中化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

  3、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

  4、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公司《关于英特药业为英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特大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8、审议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华润医药商业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听取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汇报。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议、八届十八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公司董事会议决议公告及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刊登在4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第8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与该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须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股东大会登记办法

  ㈠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㈡登记时间:2019年5月14日、5月15日 9:00至17:00,以及5月16日9:00至13:30。

  ㈢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96号·中化大厦·战略规划与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

  ㈣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⑴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⑵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㈠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㈡公司联系人:裘莉

  联系电话:0571-85068752

  传 真:0571-85068752

  邮 编:31005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

  如果委托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权未做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注意事项:表决时,如对表决的议案赞成,请在该议案相对应的赞成一栏打上“√”;如反对,请在反对一栏打上“√”;如弃权,请在弃权一栏打上“√”。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投票的议案,请填写选举票数。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2 :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11

  2、投票简称:英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9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7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八次监事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12日,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八届十八次监事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缺席会议的监事0人,因公司原监事会主席退休,3名监事共同推举监事王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对通知中所列事项进行了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计,公司母公司2018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27,690,286.44元,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4,601,446.01元,依法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691,115.96元(按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弥补亏损后的余额的10%比例提取),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3,220,043.61元。201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3,851,378.92元。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利益,公司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7,449,94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6,968,492.98元。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英特集团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认为英特集团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同意董事会出具的英特集团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2018年度核销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482,252.47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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