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第一季度报告

2019-04-26 来源: 作者: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91 证券简称:甘肃电投 公告编号:2019-22

  债券代码:112259 债券简称:15甘电债

  2019

  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3、公司负责人蒲培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注1: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已于2019年4月24日实施完成,上表中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最新总股本计算,并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调整。

  注2:公司受让控股股东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一控制下张掖市龙汇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汇水电”)92.95%股权、临潭县莲峰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莲峰水电”)100%股权及甘肃电投辰旭凉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旭凉州”)100%股权工作已于2018年度完成,依据会计准则将龙汇水电、莲峰水电、辰旭凉州纳入合并报表,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重述。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分别于2017年1月24日、2018年1月3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判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关于子公司涉及民事上诉案件判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天津鑫茂鑫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鑫茂”)就股权转让事宜将公司子公司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先后起诉至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分别驳回天津鑫茂的诉讼、上诉请求。2019年2月22日,公司收到子公司转来的最高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天津鑫茂不服上述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再审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

  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9)。2019年3月25日,公司收到子公司转来的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天津鑫茂鑫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撤诉。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7)。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对外公开转让持有的甘肃城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40%股权,上述股权账面值为424.02万元,评估值即转让底价为424.08万元。授权公司办理挂牌及股权交割手续等后续事宜。目前,挂牌转让事宜已经办理完成。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本版导读

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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