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9-04-26 来源: 作者:

  (上接B179版)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2018年11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35号《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2019年1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通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现有的《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予以修订,修订方案如下:

  ■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7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送转预案的具体内容

  ■

  2、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结合公司2018年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及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制定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同时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提升公司市场形象,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通过该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1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原募资资金投资项目名称:新增年产30亿个彩印包装盒改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拟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及投资总额: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项目总投资计划投入12,000万元

  3、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110,252,772.81元

  4、拟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18个月

  5、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恩捷股份”)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2016年9月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3,34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3.41元。截至2016年9月6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783,766,8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5,999,8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47,767,000.00元。截止2016年9月6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089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4月2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6,175,045.95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73,116,640.61元(含银行利息收入2,445,986.56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715,590.10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37,136,132.20元(含银行利息收入1,920,022.30元)。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由于特种纸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急速下降,综合考虑“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产能利用及市场的实际情况,同时,基于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市场需求,为更好贯彻公司发展战略,确保公司研发技术能够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提升公司产品品质及新产品开发能力,将目前分散在各个下属公司的技术中心整合到一起。公司拟终止实施将原募投项目“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并将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110,252,772.81元【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73,116,640.61元(含银行利息收入2,445,986.56元)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37,136,132.20元(含银行利息收入1,920,022.30元)】以及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账户2019年4月25日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前所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用于“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

  新募投项目配套采购各业务板块的技术所需先进的研发、检测、小试和中试设备,提高公司整体研发效率,提升试验水平、检测能力和新产品开发能力,促使公司研发和生产技术不断得到创新,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打下坚实的技术基础。恩捷技术研究院分为膜类产品、包装印刷、特种纸三大分中心,分别在各自的研究领域进一步细化确定未来的技术研发方向设立多个研究所。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由其承接“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该子公司,实施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南芦公路155号,向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租赁其厂区内的实验楼。

  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2016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14.07%,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14.74%。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山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10,684.5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9,874.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810.5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0,684.57万元,建设期为两年。项目完全达产后本公司新增年销售收入21,750万元,15%所得税率下新增年净利润2,060.54万元。该项目已取得玉溪市发改委确认【玉发改工贸备案(2012)0004号】批文。截至本公告日,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6,175,045.95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73,116,640.61元(含银行利息收入2,445,986.56元)。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项目总投资为4,993.1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302.45万元,研发设备购置费用2,688.80,安装调试费用268.88万元,基本预备费用369.86万元,项目新增实验楼面积6,000㎡,办公楼3,600㎡。项目建设期为两年。该项目已取得玉溪市发改委确认【玉发改工贸(2012)439号】批文。截至本公告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4,715,590.10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37,136,132.20元(含银行利息收入1,920,022.30元)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目前公司生产的特种纸包括转移纸、直镀纸、镭射转移防伪纸等,主要应用于烟标和其他包装用品等,主要下游客户为烟草配套企业,对烟草行业的依赖性较强。自2016年下游烟草生产企业对特种纸产品的采购模式由卷烟生产企业分配特种纸采购数量调整为由烟标印刷企业以集中招标或商业谈判的自主采购模式,卷烟配套生产企业可自行以招标方式或公开市场询价议价的商业谈判方式,将议价范围从区域扩大至全国,打破了原先的竞争格局固定份额和区域,特种纸生产企业纷纷采取积极的竞争策略例如降价等方式抢夺订单,行业格局发生变化。因上述行业政策调整导致特种纸行业形成了充分市场竞争的行业格局,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急速下降,综合考虑“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产能利用及市场的实际情况,若仍按照原有的规划实施该项目,可能面临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下降、投资可能不达预期目标的风险。同时,基于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市场需求,为更好贯彻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将目前分散在各个下属公司的技术中心整合到一起,确保公司研发技术能够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提升公司产品品质及新产品开发能力。

  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为更好贯彻公司发展战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原募投项目“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恩捷股份研究院项目”。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2,000.00万元,其中,租赁实验楼费用1,218.88万元,租赁新增实验楼面积6,000㎡,租赁办公楼3,600㎡,租赁宿舍5,000㎡;研发设备购置费用5,246.10万元;实验楼装修费用2,000.00万元;工资薪酬3,300.00万元;基本预备费用235.02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一是购置试验、检测和相关配套等设备配置产品实验室;二是购置中试、小试生产线,建立产品后续工艺实验室;三是租赁及装修研发大楼,改善研发环境。

  项目投资概算和建设期限:该项目总投资12,000.00万元,项目采用边装修、边应用的方式,设备分批购买、安装和调试,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

  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新设成立全资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项目实施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南芦公路155号,向上海恩捷租赁其厂区内的实验楼、办公楼及宿舍。

  资金来源:由本次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公司自筹资金。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锂电池隔膜是锂电池结构中最关键的内层组件,与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质材料构成锂离子电池四大主要核心材料。隔膜的性能决定了锂电池的界面结构、内阻等,直接影响电池的放电容量、循环使用寿命以及电池使用安全性能,故锂电池制造对隔膜材料产品的特性,特别是一致性要求极高,对隔膜微孔的尺寸和分布的均一性也都有很高的要求。

  由于其技术难度甚高,隔膜是锂电池四大核心材料中最后实现国产化的产品。得益于多年的技术沉积,潜心的研发投入,公司目前采用湿法的生产工艺,其产品更薄、强度更高,穿透性更好,涂覆分布的更均匀,增加了电池的充放电容量,提高了电池的性能和安全性,产品主要应用于对锂电池性能要求更高的动力锂电池和高端消费类锂电池。

  1、将目前分散在各个下属公司的技术中心整合到一起,将有利于完善公司战略布局,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公司依托研发优势,不断加快开发新产品、新材料的研发,提升公司产品品质、研发新配方进而降低成本、改进工艺进而提高生产效率等。在锂电池隔膜方面,公司目前已经掌握了部分关键的核心技术,重视国际专利申请,但因研发地点、设备及相应配套设施仍有待完善,公司仍需在新产品和新工艺方面的研发创新、高附加值薄膜产品如铝塑复合膜、水处理薄膜、柔性电路板用聚酰亚胺薄膜(PI薄膜)等的研发、前瞻性技术研发等方面持续加大投入,项目实施地点在上海,可吸引更多的人才、贴近客户共同致力于产品开发,以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提升公司产品品质及新产品开发能力,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抓住行业机遇,抢占市场先机。

  公司产品涵盖锂电池隔膜、BOPP薄膜、无菌包装、烟标和特种纸等,锂电池隔膜是公司重要的战略发展方向,目前公司已布局上海、珠海、无锡和江西四大生产基地,以打造成“世界一流的隔膜生产企业”作为企业愿景。新募投项目的建设使公司战略布局的重要一步,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公司未来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充分发挥公司强大的技术实力与研发创新能力,助力公司发展和稳固行业龙头地位。

  项目风险提示:技术失密和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

  锂离子电池隔膜企业的发展需要领先的技术工艺、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对行业发展的准确把握,因此公司视稳定、高素质的科研、管理和销售人才队伍为公司保持创新能力、业务稳步增长的重要保障。虽然公司不断完善人才的培养、激励、升迁和约束机制,但仍无法排除核心人员离开公司的可能。如出现公司核心技术失密或核心人员离职的情况,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对策:公司已对核心员工实施了股权激励,使得员工能够共同分享企业成长的价值,同时也使公司的利益与员工的利益深度捆绑。公司将继续加大核心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进一步保持核心员工的稳定,继续保持公司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恩捷技术研究院虽然没有直接创造利润,但将全面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使研发中心的自主技术创新能力与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提升公司产品品质及新产品开发能力,增加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竞争力,同时进行前瞻性技术储备,拓展公司的产品链,提高企业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抢占市场先机,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业务发展规划及市场需求而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并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计程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的战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作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项目的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的情形。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变更事项无异议。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8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国内最具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拥有一支能够提供高度专业化服务的团队,具备证券从业相关资质,并且已作为公司审计机构达到一定期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根据2019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为一年。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7号)的有关规定,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层编制了本说明。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进行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671号》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商资产函[2018]225号》文核准,公司采用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购买PAUL XIAOMING LEE、李晓华、王毓华、昆明华辰投资有限公司、SHERRY LEE、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恒捷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黄蜀华、张韬、高翔、何宝华、黄雨辰、胡甲东、王驰宙、蒋新民、张方、张梵、郑梅、刘卫、杜军、曹犇合计持有的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90.08%股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涉及股份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51.56元/股,即不低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均价的90%,亦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和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24.87元/股。

  截至2018年7月20日止,PAUL XIAOMING LEE、李晓华、王毓华、昆明华辰投资有限公司、SHERRY LEE、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恒捷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黄蜀华、张韬、高翔、何宝华、黄雨辰、胡甲东、王驰宙、蒋新民、张方、张梵、郑梅、刘卫、杜军、曹犇已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上海恩捷股权变更手续。公司已经收到上海恩捷90.08%股权,前述拟投入上海恩捷的股权价值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7]第3233号)的评估结果作为依据,协议作价为人民币49.99亿元。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1,023,712股。

  上述股份发行后,本次实际收到股东出资的对应股权资产人民币4,999,459,975.00元,实际缴纳注册资本人民币201,023,712.00元,出资方式为股权出资。新增股本人民币201,023,712.00元,新增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4,798,436,263.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8]000430号)。

  二、收购资产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上海恩捷原股东PAUL XIAOMING LEE、李晓华、王毓华、昆明华辰投资有限公司、SHERRY LEE、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恒捷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黄蜀华、张韬、高翔、何宝华、黄雨辰、胡甲东、王驰宙、蒋新民、张方、张梵、郑梅、刘卫、杜军、曹犇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若本次购买资产于2017年内完成,补偿期限为2017年、2018年及2019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78亿元、5.55亿元和7.63亿元。若本次交易于2018年内完成,补偿期限为2018年、2019年及2020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55亿元、7.63亿元和8.52亿元。

  公司应当在补偿期限内每一会计年度审计时对上海恩捷当年的实际净利润数与净利润预测数的差异进行审核,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该专项审核意见应基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出具的上海恩捷备考合并报告)。净利润差额将按照净利润预测数减去实际净利润数计算,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结果为准。上述净利润均为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与《评估报告》中的净利润口径一致,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且应剔除因上海恩捷2017年度实施股权激励计提的管理费用及配套募集资金项目对净利润的影响。

  三、收购资产业绩实现情况

  上海恩捷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38亿元,扣除非经常损益且剔除因上海恩捷2017年度实施股权激励计提的管理费用及配套募集资金项目对净利润的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8,487.30万元,2018年度承诺净利润55,500.00万元,超过承诺净利润2,987.30万元,完成本年度承诺净利润的105.38%。

  四、本说明的批准

  本说明业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批准。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4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4月12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下午13时在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由监事会主席黄江岚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57,492,825.8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8,439,455.43元,基本每股收益为1.21元/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702,468,537.7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831,154,951.68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确认。《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2018年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及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执行,总体上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35号)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36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18年度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和沟通的工作,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39号)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对2018年的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严格执行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并在关联方回避的情况下表决通过,没有损害到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对2019年的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并根据市场化原则来运作的,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明细详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的战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号)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案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4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上午10时在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公司独立董事王平先生、卢建凯先生、宋昆冈先生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以上独立董事的2018年度述职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李晓华先生向董事会汇报《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该报告客观地反映了2018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57,492,825.8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8,439,455.43元,基本每股收益为1.21元/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702,468,537.7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831,154,951.68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确认。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8,439,455.4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1,557,589.63元,本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2,561,038.25元。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3,867,9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77,700,467.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05,575,450股。

  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出具了《招商证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招商证券出具的《招商证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35号)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36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国内最具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拥有一支能够提供高度专业化服务的团队,具备证券从业相关资质,并且已作为公司审计机构达到一定期限。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拟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19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为一年。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39号)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招商证券出具的《招商证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 Paul Xiaoming Lee、李晓华、Yan Ma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明细详见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由于特种纸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急速下降,综合考虑“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产能利用及市场的实际情况,同时,基于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市场需求,为更好贯彻公司发展战略,确保公司研发技术能够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提升公司产品品质及新产品开发能力,将目前分散在各个下属公司的技术中心整合到一起。公司拟终止实施将原募投项目“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并将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110,252,772.81元【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73,116,640.61元(含银行利息收入2,445,986.56元)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37,136,132.20元(含银行利息收入1,920,022.30元)】以及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账户2019年4月25日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前所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用于实施“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

  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2018年11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35号《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2019年1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通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现有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予以修订。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销售收入体量随之增加,为了提高管理层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公司《授权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和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9年5月17在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43号)。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9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2016年9月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34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3.41元。截至2016年9月6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83,766,8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5,999,8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747,767,000.00元。

  截止2016年9月6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089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17,151,460.94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36,659,128.15元;于2016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8,136,589.05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6,067,736.89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6,288,006.85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7,215,665.47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6,600,126.41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银行玉溪市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牡丹支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珠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玉溪分行开设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并与招商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招商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5%(以较低者为准)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招商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初时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应付未付发行费用金额,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于2016年10月12日在中国银行玉溪市分行营业部新增募集资金账户137248123508。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版导读

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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