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

2019-04-26 来源: 作者: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006 公司简称:联明股份

  2018

  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103,860,219.3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076,018.74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76,079,551.14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7,607,955.1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9,148,468.88元,加上转回可撤销的现金股利446,118.00元,2018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8,066,182.91元。

  鉴于公司预计2019年度对制造事业部固定资产投入金额以及控股子公司天津骏和实业有限公司新项目投资金额总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进行现金分红可能将导致公司现金流无法满足公司投资或经营需要,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长远发展,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2018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仍包括两部分业务,分别为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和物流服务业务。

  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公司车身零部件主要为车身零部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车身零部件产品主要指构成汽车白车身的冲压及焊接总成零部件,包括轮罩总成、柱类总成、天窗框总成、后端板总成、衣帽板总成、尾灯支架总成、侧围总成和中通道总成等,铝合金的冲压和总成零部件已经批量生产。公司目前的车身零部件产品主要为乘用车配套,主要客户为上汽通用、上汽大众等整车制造商及部分零部件供应商,产品配套车型包括上汽通用别克品牌、雪佛兰品牌、凯迪拉克品牌,上汽大众的大众品牌、斯柯达品牌等诸多车型。

  物流服务业务:公司物流服务业务主要为供应链管理服务和冷链物流,主要为客户提供数据分析、信息管理、集散管理、仓储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务,目前具体业务主要包括循环物流器具管理业务、VMI (Vendor Managed Inventory,供应商管理库存)、入场物流业务等,主要客户为大型制造企业,包括上汽通用、上海延锋金桥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上海夏普电器有限公司等。

  (二)公司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如下:

  1. 公司车身零部件业务的经营模式主要分为销售、研发、采购、生产四个环节。在销售环节,公司首先需要通过整车商的认证和评审,成为其合格供应商,之后参与整车商新车型项目的招标,新产品中标并成功签订合同即意味着未来产品的销售已经确定,后续的销售工作主要是获取客户订单、按照订单供货、销售回款及销售服务。在研发环节,公司主要是将承接的新产品进行开发,通过工艺设计、工装开发、样件试制、生产件批准等环节,最后实现产品的批量量产。在采购环节,公司主要根据产品开发确定的原辅材料及外购标准件,通过供应商的选择、日常管理、考核监督等采购管理体系,保证公司生产计划的顺利实施。在生产环节,公司主要是根据产品开发确定的工艺,按照客户质量、数量、时间等要求实施生产制造,保证客户产品的供应。

  2. 公司物流服务业务的经营模式:公司主要通过物流方案的编制与相对应的商务报价参与目标客户的项目招标,项目中标之后,公司即根据物流方案为客户提供对应的物流服务,并根据向客户提供的物流服务量收取服务费。公司报告期内提供的物流服务主要包括循环物流器具管理业务、VMI、入场物流业务及冷链仓储业务等。

  (三)行业情况

  1、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中的子行业汽车零部件行业,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整车的配套,目前主要配套于乘用车市场,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尤其是乘用车市场的发展情况对公司业务具有重要影响。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信息,我国2018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780.9万辆和2808.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4.2%和2.8%。2018年上半年,汽车销量高于上年同期,但在下半年,汽车市场连续出现负增长,累计增长率下半年持续下降,全年产销增速低于预期。

  对于公司车身零部件产品主要配套的乘用车市场,2018年我国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352.9万辆和237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5.2%和4.1%。

  乘用车月度销售增长率(%)

  ■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

  从统计数据看,2018年受政策因素和宏观经济的影响,汽车销量虽然告别多年的高速增长,但在“新四化”的新一轮产业变革中,我国汽车产业已经迈入品牌向上、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从中长期来看,我国汽车产业目前仍处于普及期,未来三四线城市的需求还会不断释放,同时,一二线城市在新环保政策的刺激下,会加快车辆淘汰更新,中国汽车工业及为汽车工业提供配套的汽车零部件行业还是有较大的市场空间。

  2、公司物流服务业务所处行业情况

  2018年,我国物流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物流行业运行平稳健康,呈现出“稳中有新”的良好态势。物流业发展进入到供应链管理、智慧化发展、专业化产业化发展的新阶段,融合发展、创新发展是当前和未来我国物流业发展的总体趋势。特别是现代物流组织模式和现代技术的密切融合,推动了物流功能的不断创新和升级。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物流市场,2018年1-11月份全社会物流总额257.9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7%,增速比1-10月回升0.1个百分点;对于公司目前物流业务相关性较大的工业品物流1-11月份总额233.8万亿元,可比增长6.5%,增速比1-10月份回升0.2个百分点。我国物流业2018年的增长速度基本与我国GDP的增长速度持平,物流需求增长平稳趋势仍在延续,全社会物流总额的增长速度保持在6.5%以上。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受乘用车销量下降的影响,公司2018年汽车零部件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23,276,799.98元,较上期下降3.15%。公司物流服务业务继续保持增长,全年物流服务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0,557,044.70元,较上期增长24.46%。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编号:2019-011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余国香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后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共3名,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共3名,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103,860,219.3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076,018.74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76,079,551.14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7,607,955.1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9,148,468.88元,加上转回可撤销的现金股利446,118.00元,2018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8,066,182.91元。

  鉴于公司预计2019年度对制造事业部固定资产投入金额以及控股子公司天津骏和实业有限公司新项目投资金额总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进行现金分红可能将导致公司现金流无法满足公司投资或经营需要,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长远发展,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2018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共3名,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19-013)。

  四、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就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

  2、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全面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共3名,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共3名,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44万元整(不包括差旅费用)。

  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共3名,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可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单笔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有效期内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共3名,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八、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的激励对象因公司2018年度业绩目标未能实现、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对上述人员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46,4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46,4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1,106,400股,回购价格为11.22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140,000股,回购价格为12.38元/股。

  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共3名,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九、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共3名,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十、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与会监事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共3名,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十一、审议通过《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共3名,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度业绩目标未能实现、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57人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46,4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 52 人,回购价格为11.22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5人,回购价格为12.3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发布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57人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46,400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由192,324,586股变更为191,078,186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6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东楼3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6日

  至2019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宜。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条件的股东于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到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东楼5楼证券部登记处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现场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预计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东楼5楼

  联系人:宋韵芸、杨明敏

  联系电话:021-58560017

  传真:021-58566599

  邮箱:songyunyun@shanghailm.com;yangmingmin@shanghailm.com;

  邮编:201209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编号:2019-019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7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财务指标。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原因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具体情况

  1、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2、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公司确认的利息收入。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无需重述2018年度可比报表数据,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8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各子公司临时资金需求,公司2019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实施。

  (下转B186版)

本版导读

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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