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第一季度报告

2019-04-26 来源: 作者: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9-016

  2019

  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魏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文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1、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54.49%,主要系采购原料支出增加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111.12%,主要系增值税留抵增加所致。

  3、预收账款较年初减少50.63%,主要系本期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47.15%,主要系发放职工年终奖所致。

  5、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71.40%,主要系本期应交税金减少所致。

  6、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38.65%,主要系本期承兑贴息减少和贷款利息减少所致。

  7、信用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93.58%,主要系本期应提取坏账减少所致。

  8、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本期未发生捐赠等业务所致。

  9、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01.48%,主要系子公司取得高新技术资格调整所得税所致。

  10、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95.03%,主要系本期销售毛利减少所致。

  11、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长43.80%,主要系上年应交税费在本期全部缴纳所致。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8.70%,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期增加所致。

  1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68.39%,主要系本期环保工程增加所致。

  14、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0.74%,主要系本期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15、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64.23%,主要系本期归还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7.10%,主要系本期缴纳承兑保证金增加8830万元所致。

  17、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减少168.16%,主要系子公司欧洲龙星汇率变化所致。

  1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92.94%,主要是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全资子公司焦作龙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了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焦作龙星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完成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

  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图赛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因与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公证债权文书纠纷案件,其所持部分无限售流通股32,632,634股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2月23日至2019年2月24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被公开拍卖,以流拍结束。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4月20日10时至2019年4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上述股份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2019年4月21日,自然人王敏通过竞买号M4049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2,632,634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拍卖成交价为231,616,000元。标的物最终成交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亮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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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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