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9-04-26 来源: 作者:

  (上接B163版)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核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8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8.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3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8,014,793.7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1,285,206.3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和信验字(2015)第000034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2、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67号文《关于核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4,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6.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9,52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621,509.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0,898,490.5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和信验字(2018)第00002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说明:①2016年6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规定了公司未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所需资金并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公司按资金审批流程审批付款,并建立票据台账,财务部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情况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经保荐代表人审核无异议后,财务部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可以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转到公司一般账户。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已经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陆续销户。

  2、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15年7月,公司会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6月,东兴证券成为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东兴证券承接了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2017年8月,公司与东兴证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并结合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在2018年3月与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2018年3月,公司及东兴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NG 物流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山东优化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优化”),山东优化为本次募集资金存储设立了三个专项存储账户。公司、山东优化、东兴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承诺投资总额为21,131.66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156.87万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153.12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承诺投资总额为38,089.85 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682.72万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0,682.72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2017年7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8年7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

  2018年4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2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 个月。

  (五)本年度募集资金置换票据垫付项目资金情况

  2016年6月,公司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规定了公司未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所需资金并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公司按资金审批流程审批付款,并建立票据台账,财务部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情况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经保荐代表人审核无异议后,财务部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可以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转到公司一般账户。2018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了以银行承兑垫付的募投项目款项10,375.31万元。其中,2015年首发项目置换1,450.14万元,2018年非公开项目置换8,925.17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所易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恒通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4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监事

  及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监事及副总经理辞职的基本情况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景荣先生、监事赵聪瑶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景荣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公司董事会下设各项专业委员会以及公司副总经理的相应职务,赵聪瑶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的董事、监事生效前,张景荣先生和赵聪瑶女士将继续履行董事和监事的职责。在此,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景荣先生和赵聪瑶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更换董事、监事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1、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确认,董事会提名解云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2、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孟祥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更换董事、监事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

  解云飞: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3年1月至2010年12月在龙口市鑫龙运输公司任职员,2011年2月至今历任港恒仓储资源、仓储经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孟祥红: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0年7月毕业于中共山东省委党校,2006年3月至2013年11月在龙口市开发区经贸局任科员,2014年7月至今在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办公室主任、驾校培训中心主任。

  

  证券代码:603223 证券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6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6日

  至2019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第1、3、4、5、6、7、8、9、10、12、13、14、15.00、15.0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3、4、5、6、7、8、9、11、12、14、16.00、16.0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于2018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3、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9、10、11、13、14、15.00、15.01、16.00、16.0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宋建波、龙口南山投资有限公司、刘振东、于江水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六、

  其他事项

  1、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19年5月16日(上午7:30一9:00)

  联系人:程业

  联系电话:0535-3453777

  传真:0535-3453777

  邮箱:htgf@lkhengtong.com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经济开发区河抱村烟威路东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

  邮政编码:265700

  2、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持相关股东登记资料原件进行现场登记后入场,会议召开当天9:0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3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通股份”)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通知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为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为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2、利润表

  (1)从“管理费用”项目中拆分出“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损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8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贷款融资预计额度

  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通股份”)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贷款融资预计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9年贷款融资预计额度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2019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不超过20亿元。该综合授信总额涵盖了多家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合计授信额度,最终结果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有效期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公司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二、授权办理情况

  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业务开展需要与银行实际授信情况,在前述额度内决定相关项目贷款金额,并代表公司办理借款、抵押担保等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总额度内,单次授信业务办理无需另经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公司业务的快速开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本次授信及贷款申请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且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授信贷款事项。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5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8日下午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项目

  一、说明会类型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股份”或“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2019年4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关于推进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说明会召开时间段内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通过“上证e访谈”栏目与公司参会人员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程业

  电话:0535-3453777

  传真:0535-3453777

  邮箱:htgf@lkhengtong.com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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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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