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4-2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5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9年4月25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00一3: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19年4月24日下午3:00至2019年4月2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濮阳县西环路中段濮耐股份A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百宽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为358,497,9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3631%。

  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共计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为1,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2%。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为13,400,6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088%。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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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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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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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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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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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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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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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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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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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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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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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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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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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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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杜恩、薄春杰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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