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

2019-04-26 来源: 作者:

  (上接B93版)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核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8 年公司母公司经营亏损,根据《公司章程》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规定,综合考虑 2019 年经营计划、资金需求等因素,提出利润分配预案:2018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高的执业水平和较好的职业道德,决定续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股份公司2019年财务审计机构。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2019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3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请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8,396,769.5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扣除本年度已付普通股股利72,426,994.10元,加以往年度的未分配利润158,641,098.23元,2018 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2,182,665.38元。2018 年(合并报表口径)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0,349,492.6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扣除本年度已付普通股股利72,426,994.10元,加上以往年度的未分配利润 317,069,762.43元,2018 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5,706,724.27元。

  2018 年公司经营亏损,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规定,综合考虑2019年经营计划、资金需求等因素,提出利润分配预案: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2018-2020年)》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4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特别提示: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议和进展情况如下:

  2018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取额外的资金收益(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

  相关决议情况如下:

  委托理财金额: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单笔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收益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365天,在未来十 二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每单笔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未超4亿元,累计发生额人民币3000万元,(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2019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取额外的资金收益。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委托理财购买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总额不超过4亿元,单笔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收益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365天,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使用每单笔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包括本币和外币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资金仅用于购买365天以内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3、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365天。

  4、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利用短时间内出现的现金流冗余,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进行投资。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保本收益型短期(不超过365天)银行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收益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不可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可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并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单笔不超过5000万元)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产品有保本约定),且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有利于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暂时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定。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单笔不超过5000万元)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产品需有保本约定),期限12个月以内(含),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同意公司使用暂时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5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概况

  公司专业从事铝箔的生产和销售,电解铝和铝坯料是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约占生产成本的85%,因而电解铝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有较大影响。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产品的定价模式采用电解铝价格+加工费,其中电解铝价格随市价波动,公司赚取加工费。

  由于电解铝价格在报告期内波动幅度较大,部分客户在对原材料价格看涨的判断下,选择锁定原材料价格的方式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订单),并承担在约定的期限内向公司采购相应数量产品的义务。对这部分锁定价格的原材料,公司通过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消除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即依据双方约定的材料锁定价格和数量在期货市场购入相应价格和数量的期货买入合约,以达到锁定与客户约定的材料成本,避免材料出现大幅上涨带来可能的原材料成本损失。2019年度,根据锁定价格的原材料数量,公司需实施套期保值交易以规避风险,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二、2019度预计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情况:

  ■

  三、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从事商品期货交易,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铝锭价格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四、期货品种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相同的铝金属期货品种。

  五、拟投入资金、业务期间及会计方法

  2019整个会计年度内,按照目前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测算,公司保证金余额投入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

  如拟投入保证金余额有必要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按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执行。

  六、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

  由于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贵金属铝,随市场波动比较大,在铝价波动加大时将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较大的压力,董事会认为,按照销售订单锁定铝价,有利于避免铝价波动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七、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依据公司经营规模以及与客户锁定的材料价格和数量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入相应的期货合约,在现货采购合同生效时,做相应数量的期货平仓。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熨平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在材料锁定价格或其下方买入套保合约,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5、客户违约风险:铝价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材料采购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八、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且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相同的商品期货品种。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全年期货套期保值投入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如拟投入保证金余额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则须上报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审议批准了专门的内控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根据该制度,公司设立了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公司在针对客户锁价进行期货套期保值操作时,对客户的材料锁定数量和履约能力进行评估。小批量且没有违约风险的,实行一次购入套保合约;而对批量较大的客户将全面评估其履约付款能力,按一定的风险系数比例由公司期货领导小组分批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以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另外,如果客户在铝价出现不利变化时违约,公司还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6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被担保人名称1:包头常铝北方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常铝”)

  被担保人名称2:山东新合源热传输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山东新合源”)

  被担保人名称3:泰安鼎鑫冷却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鼎鑫”)

  被担保人名称4: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朗脉”)

  被担保人名称5:欧常(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欧常”)

  被担保人名称6:欧畅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畅”)

  被担保人名称7:江苏常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铝新能源”)

  2)担保数量如下:

  ■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截止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4,540万元。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无

  一、对外担保概述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述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按照《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法[2005]120号)之规定,本事项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山东新合源热传输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宁阳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朱明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1日

  经营范围:热传输系统技术开发及应用;新型空调节能型热交换零部件,节能门窗专用五金件、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管材管件制造销售;对外贸易(出口国营贸易除外),(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凭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状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山东新合源经审计总资产32,001.77 万元,所有者权益24,739.80万元,营业收入29,689.7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2.69%。

  2)名称:包头常铝北方铝业有限公司

  住所:包头稀土高新希望园区金翼路东侧

  法定代表人:张平

  注册资本:柒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2日

  经营范围:铝板、铝带、铝箔的生产、加工和销售。

  经营状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包头常铝经审计总资产152,409.79 万元 ,所有者权益70,963.68 万元,营业收入208,860.1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3.44%。

  3)名称: 泰安鼎鑫冷却器有限公司

  住所: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石膏工业园园区1号路以东,2号路以南

  法定代表人:周卫平

  注册资本: 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8月8日

  经营范围:发动机用冷却系统、空调系统及附件制造销售,冷却系统设备制造及销售,技术开发及试验(达到国Ⅵ阶段排放标准的发动机排放控制装置)。

  经营状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泰安鼎鑫经审计总资产17,062.62万元 ,所有者权益7628.93万元,营业收入29419.7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29%。

  4)名称: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集心路168号7号楼5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

  注册资本:31933.8076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9日

  经营范围:从事洁净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安装(除专控),建筑装修装饰、消防设施、环保、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电力、通信、机电安装、电子建设工程施工,工程项目管理,管道配件、环保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状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上海朗脉经合并口径审计总资产112,289.72万元 ,所有者权益57,630.87 万元,营业收入40,026.3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68%。

  5)名称:欧常(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申路80号4幢1层I部

  法定代表人:张斓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2月5日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制品、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受设施)、计算机软硬件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汽车零配件、建筑装潢材料、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贸易及贸易代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状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上海欧常经审计总资产6,647.77 万元 ,所有者权益1,315.51万元,营业收入18,871.7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0.21%。

  6)名称:欧畅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香港湾仔莊仕敦道181号大有大厦10楼1001室

  法定代表人:张平

  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7年5月25日

  经营范围:铝箔、铝带、铝板等铝制品的进出口贸易

  经营状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欧畅国际经审计总资产42092.24 万元,所有者权益11,599.85万元,营业收入69,194.3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44%。

  7)名称:江苏常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园路

  法定代表人:钱建民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2日

  经营范围:动力电池铝箔、包装用铝箔、家用电器铝箔、铝板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状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常铝新能源经审计总资产5,570.91 万元 ,所有者权益3,626.1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4.91%。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全资子公司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向全资子公司担保事项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且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贷款担保是出于该公司的经营所需,公司能够实际掌握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资金管理,公司能够较好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4,540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1.65%,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67%。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2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先后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 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统称“新 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调整。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准确,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7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减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减少汇兑损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及为了锁定成本,降低财务费用,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国内外商业银行开展总规模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业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事项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利率波动等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 2019 年度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外汇掉期、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及期权合约等金融衍生品业务。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

  经公司预测,2019 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规模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 超过 2,000 万美元,以上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 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开展套期保值等业务。

  2、金融衍生品交易以获取无风险收益、提高股东回报为原则,最大程度规 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及风控策略。

  3、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

  4、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 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积极应对。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 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 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1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8 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2018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拟对报告期末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18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47,596.77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计提的金额如下表: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资产范围、总金额等具体情况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1、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应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2、存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存货》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3、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应收款项余额前五名。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组合计提坏帐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a、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常铝北方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欧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欧常(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山东新合源热传输科技有限公司、常熟市常铝铝业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常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泰安鼎鑫冷却器有限公司

  ■

  b、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朗脉新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常州朗脉洁净技术有限公司、四川晨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朗脉洁净技术有限公司

  ■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组合计提坏帐准备。

  4、商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说明

  1、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于2015 年4月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66 号”《关于核准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朗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文件,对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脉洁净”)投资1,011,399,995.32元,持有朗脉洁净99.94%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常铝北方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持有朗脉洁净 0.06%的股份),2015年公司增资朗脉洁净229,338,075.95元,2018年公司划转四川晨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18,600,000.00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持有朗脉洁净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合计为1,259,338,071.27元。

  公司委托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朗脉洁净股东全部权益在2018年12月31日的股权价值进行了估算,估值方法:收益法;价值类型:市场价值;朗脉洁净股东全部权益在2018年12月31日的股权价值估值结果:92,255.00 万元。详见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价值估值报告》(北方亚事估字[2019 ]第01-008号)

  根据评估结论,公司管理层认为,投资朗脉洁净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本期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33,678.81 万元。

  2、存货

  公司根据相关存货的市场行情,预计其可变现净值。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公司按照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3、应收款项

  对有客观证据证明应收款项在未来回收的可能性较小,公司对该款项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其余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4、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

  (2)商誉的形成过程

  1)公司的合并成本为270,000,000.00元,合并成本超过按权益份额享有的山东新合源热传输科技有限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为人民币187,409,967.25元,确认为商誉。

  2)公司的合并成本为1,011,999,995.32元,合并成本超过按权益份额享有的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为人民币806,343,907.41元,确认为商誉。

  3)公司的合并成本为18,600,000.00元,合并成本超过按权益份额享有的四川朗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为人民币17,225,463.03元,确认为商誉。

  4)公司的合并成本为276,176,328.30元,合并成本超过按权益份额享有的泰安鼎鑫冷却器有限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为人民币182,809,858.72元,确认为商誉。

  (3)商誉减值准备

  ■

  (4)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

  注:收购四川朗脉形成的商誉在以前年度已经全额减值,本期无须进行减值测试。

  (5)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1)收购山东新合源热传输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经公司管理层批准的未来五年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税前经营现金流量进行预测,预测未来五年的收入增长率为5.17%至5.95%,五年后的税前经营现金流量按照最后一年的水平。公司计算现值的税前折现率为12.40%。

  根据公司聘请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山东新合源热传输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19】第0174号),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34,000万元,高于其账面价值,经测试,商誉未出现减值损失。

  2)收购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经公司管理层批准的未来五年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税前经营现金流量进行预测,预测未来五年的收入增长率为13.22%至22.40%,五年后的税前经营现金流量按照最后一年的水平。公司计算现值的税前折现率为12.71%。

  根据公司聘请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项目涉及的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9]第01-166号),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43,236万元,低于账面价值,两者差异的金额为445,520,947.60元。经测试,商誉出现减值损失,并已按照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

  3)收购泰安鼎鑫冷却器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经公司管理层批准的未来五年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税前经营现金流量进行预测,预测未来五年的收入增长率为-15.84%至7.99%,五年后的税前经营现金流量按照最后一年的水平。公司计算现值的税前折现率为12.90%。

  根据公司聘请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泰安鼎鑫冷却器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19】第0158号),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34,000万元,高于其账面价值,经测试,商誉未出现减值损失。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 2018 年度利润总额47596.77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 2018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和其他有关法规进行的,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2018 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 2018 年度的经营业绩,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2018 年度的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计提 2018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合法, 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 2018 年度资产减值准 备。

  八、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8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盘活企业存量金融资产,提高资产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资产池业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资产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2、合作银行

  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资产池额度,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盘活企业存量金融资产,实现企业存单、债券、商业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入池,将资产和负债业务、产品和服务、操作和管理等融为一体,创建一个全新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让银行成为公司真正意义上的“财务管家”。

  1、通过企业存单、债权、理财产品等有价金融资产的入池,可以在保留金融资产配置形态、比例不变的前提条件下,有效的盘活金融资产占用的企业经济资源,实现收益、风险和流动性的平衡管理。

  2、票据、信用证有价票证,公司可以通过资产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3、经过银行认可的应收账款入池,使得公司将相对不活跃的应收账款转为流动资金,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质押取得的资金可以用于投入再生产,扩大企业的规模,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可降低企业机会成本和融资成本。

  4、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的存量金融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存单、票据等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用于开展资产池业务,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资产池业务是为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10亿元的资产池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9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国内保理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国内保理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国内金融机构开展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保理业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事项如下: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保理融资金额:我公司作为销货方将向购货方销售商品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与银行办理国内保理业务,预计此项保理融资年内累计发生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2.保理期限:每笔业务融资期限6个月或1年;

  3.保理融资利息:按照每笔应收账款期限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以市场化利息浮动。

  二、主要责任

  1.对办理有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公司应继续履行购销或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

  2.公司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银行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我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无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银行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银行无权向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3.保理合同以银行固定格式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及《国内商业发票贴现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四、相关说明

  公司向银行办理国内保理业务,《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由公司、银行、客户三方签署。公司作为销货方将因向购货方销售产品形成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银行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我公司支付保理预付款。购货方按期向银行支付该保理预付款的利息和本金,开展该保理业务主要目的是增加销售货款的回款力度。该合同中主要交易方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另一交易方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项国内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0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上市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2019年度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常熟市铝箔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铝箔厂”)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铝箔厂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关系,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4月24日,公司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常熟市铝箔厂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和奋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常熟市古里镇小康村富春江路2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142059905E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塑料、纸张、纤维和金属材料的分切、复合制造与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常熟市铝箔厂现有股东43名,全部为自然人,主要从事实业投资业务,截至2018年12月31日,铝箔厂经审计的总资产46,755.46万元,净资产20,814.28万元,2018年实现净利润2038.80万元。

  目前,铝箔厂持有公司24.51%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借款金额:人民币壹亿元

  借款期限: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收据为准

  借款用途:用于购买生产经营所需的原辅材料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自放款之日起计算,按实际放款数计算利息,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年利率为不超过基准年利率*1.1。

  借款的发放和偿还:控股股东需在合同生效的当日,将合同约定的借款金额交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本息(还款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提高上市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调整公司资金结构,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龚菊明先生、顾维军先生、李永盛先生经认真审议,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协议内容合法,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关联董事就该议案的表决进行回避。

  2、本次交易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提高上市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调整公司资金结构,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3、交易条款客观公允,交易关联方未利用自身身份对拟实施的交易进行干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3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19年4月26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了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举行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公司定于2019年5月8日(星期三)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互动平台举行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届时,公司董事长张平先生、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张伟利先生、独立董事龚菊明先生将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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