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第一季度报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5
2019
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永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俊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苏天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光正燃气股权转让
2019年2月19日,公司子公司光正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能源“)与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火炬”)在喀什市签署了《关于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光正能源有限公司所持光正燃气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新疆火炬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光正能源持有的光正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燃气”)51%股权。双方约定以2018年12月31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共同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审计、评估。最终交易价格需待评估机构评估后由甲乙双方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载明的估值基础上协商确定,且不低于30,600万元。
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照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数据为准,公司累计出售光正燃气股权的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日,审计、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的相关尽职调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待完成相关审计、评估后,公司将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
(二)产业基金对外投资
近日公司获悉子公司新视界下属产业投资基金新余明亮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与山南市邰美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以人民币6,102万元受让其持有的青岛视康眼科医院有限公司54%股权,山南市邰美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承诺青岛视康视康眼科医院有限公司2019-2021年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不低于2,250万元并承担业绩补偿责。新余明亮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已完成上述对外投资的股权交割及工商变便手续。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同比扭亏为盈
同比扭亏为盈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长:周 永 麟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3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在会议通知指定的地点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董事。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认为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9年4月2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4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在会议通知中指定的地点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红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9年4月2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