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

2019-04-26 来源: 作者:

  (上接B7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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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与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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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4,753,987.41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18年4月23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45,132,595.00元,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勤信专字【2018】第0557号)。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置换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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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5,132,595.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完成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以上投资决策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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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收到理财收益2,342,834.48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400,000,000.00元。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公司募投项目“TFT-LCD玻璃精加工项目”、“特种功能镀膜精加工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发生变更,变更后实施地点仍在公司园区内。

  该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已经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勤信专字【2019】第0343号)。

  经鉴证,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沃格光电董事会编制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沃格光电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沃格光电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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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4:“TFT-LCD玻璃精加工项目”薄化主要设备蚀刻机3台(其中2台于2018年4月份,1台于2018年10月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产生项目效益,镀膜主要设备镀膜线3台(其中2台于2018年5月份,1台于2018年7月份)达到使用状态且产生项目效益。

  注5:“特种功能镀膜精加工项目”主设备4台(其中2台于2018年8月份,2台于2018年12月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产生项目效益。

  注6:差额系“补充流动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所致。

  注7:“特种功能镀膜精加工项目”本年度出现负效益,主要系募投项目尚处于小批量生产阶段,未实现规模效益所致。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19-012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公司2019年拟向下列银行申请不高于人民币14.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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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授信额度对应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19-013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聘请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勤万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中勤万信作为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协商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该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19-014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18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经测试,2018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553.2080万元,主要是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624.5330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71.3250万元。其中包含因中华映管债务违约事件导致的公司对其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847.4477万美元(折人民币5,816.2029万元)。

  (二)单项金额重大且单独计提减值的应收账款情况

  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映管”)因发生债务无法清偿,于2018年12月13日向台湾桃园地方法院申请重整及紧急处分,紧急处分已被法院准许,现此期间不能查封拍卖中华映管的资产,重整申请已被法院驳回,目前中华映管在抗诉中。

  鉴于中华映管发生延迟向公司履行付款义务的事实,公司已于2019年1月24日委托律师向台湾桃园地方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请求判令中华映管向公司支付欠款847.4477万美元暨起诉状送达翌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周年利率5%计算之利息,并由中华映管负担此次诉讼费用。法院已对本次诉讼案件立案,于2019年4月2日开庭,并于2019年4月19日判决公司胜诉,正式判决文书预计2周左右会送到公司。公司收到正式诉讼判决文书后,会及时披露最新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华映管2018年度财务报告披露的经营状况及其债务情况,公司认为该笔款项收回的可能性较小。2018年度,公司对中华映管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847.4477万美元,折人民币5,816.2029万元。本次计提坏账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相应减少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553.2080万元。

  上述数据已经公司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详见公司2019年4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及其附注。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实施,能更准确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市场价值,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充分参考年审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并获得了年审审计机构的认可。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方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 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一致性原则,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19-015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或境外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规定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新修订的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初始确认时,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备查文件

  1、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19-016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根据2018年10月26日修订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订: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19-017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6日 09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城大道沃格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6日

  至2019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该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 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上述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交给公司。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持以上证件资料直接到公司办理出席登记,也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将上述证件务必交会务人员并经律师确认。

  (二) 参会登记时间:2018年5月13日-2018 年5月15日(8:00-11:30,13: 30-17:00)

  (三)登记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城大道沃格工业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18年5月16日上午09:15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二)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彭云云、胡芳芳

  (2)联系电话:0790-7109799

  (3)传真:0790-7109799

  (4)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城大道沃格工业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邮编:338000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19-018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以上投资决策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7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现将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购买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的“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已于2019年4月24日到期全额赎回,并获得实际收益共61.397260万元。具体如下:

  ■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跟踪所购买产品的进展,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体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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