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B81版)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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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在上述银行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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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目的
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逐步投入,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品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产品发行主体信誉好;(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不得投资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三)购买额度
公司以最高金额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募投项目建设。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七)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规划,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分及财务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公司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7亿元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9-20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0日一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15:00至2019年5月21日15:00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5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七)会议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汪溪园区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以下议案: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第9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同意即为通过;上述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同意即为通过。上述第4、7、8、9议案需采取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方式,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披露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
(二)听取独立董事述职。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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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9年5月16日和5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汪溪园区公司证券事业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63-4181590;
2、传真号码:0563-4181525;
3、联系人:方君、张苏敏;
4、通讯地址: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汪溪园区;
5、邮政编码:242300;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38”,投票简称为“司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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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股数: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9-21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5月8日(星期三)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上举行2018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录 “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金国清先生、总经理金政辉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方君女士、独立董事孙素明女士、保荐代表人孙彬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9-22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知,经向其查询证实公司控股股东国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控股”)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被法院轮候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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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产业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82,05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5%。其中:质押的股份数为179,53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98.6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00%;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法院冻结182,050,8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5.35%。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本公告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公司未收到其他方就此事项的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公司将督促产业控股及时告知关于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被轮候冻结所涉及事项的相应进展情况,并将按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并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方面均独立于公司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轮候冻结事项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未产生任何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照常进行。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轮候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结合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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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