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

2019-04-26 来源: 作者:

  (上接B67版)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9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马建东、赵金云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2、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合理、客观,符合公司业务,是必要的且将一直持续。交易双方遵循了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平等的,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在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见下表: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读者集团”)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0号

  法定代表人:马建东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资产重组,文化艺术展览,股权投资与管理,实业投资、物业服务、租赁、酒店管理,省政府授权的其他业务。

  读者集团下属企业主要有飞天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天传媒”)、兰州新华印刷厂、甘肃新华印刷厂、天水新华印刷厂、读者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人民出版发行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读者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款“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关联关系情形。

  2.飞天传媒及兰州新华印刷厂、甘肃新华印刷厂、天水新华印刷厂为控股股东读者集团直接控制的企业,该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依据市场交易价格进行定价,或按照市场公允原则进行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相互利用各自的资源和市场,充分发挥优势,共享资源,以达到优势互补、降本增效。

  飞天传媒旗下的新华书店为全省教材发行的唯一渠道,也是公司教材发行的唯一渠道和教辅、一般图书的主要发行渠道;三家印厂为公司主营的部分期刊、图书、教材教辅的承印单位之一,保持着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此关联交易事项因控股股东实施战略重组形成,且是必要的。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作用。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产生较大依赖,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与关联方产生同业竞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控制和被控制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依据决议与关联方适时签订合同、协议,并依据市场行情签订补充协议。

  六、其他事项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如公司在实际执行中超出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按照超出量重新提请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9-008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投资额度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前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8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8年5月11日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8-021、临 2018-030号),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保本型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投资额度可滚动使用。

  在决议期内,公司严格遵守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积极稳妥开展投资理财,在保证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努力争取收益最大化。实际投入自有资金4亿元用于购买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平均收益率达4.50%,预计将全额收回本金及收益,能够为股东带来较好的资金效益。

  鉴于此,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收益、避免资金闲置,公司本年度将继续开展理财活动,并根据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理财需求,确保资金存量能够维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归集公司及子公司零散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管理,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将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且不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单个短期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产品的年化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能有效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2、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将根据闲置资金的使用计划,择机按不同期限组合购买理财产品。

  3、购买额度

  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投资额可以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理财的资金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并全权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后,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董事会全权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财务部具体实施。子公司闲置资金统一归集到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分别归还至对应自有资金账户。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

  6、信息披露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额度、期限和预期收益等。公司开立或者注销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项目投资需要的基础上实施的,确保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运营需要和业务开展。

  2、通过实施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对象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1)投资理财产品前,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对理财产品的收益及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实行岗位分离。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9-009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投资额度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77号《关于核准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7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620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等相关发行费用总额8,225.5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0,394.50万元。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验字〔2015〕第0563号《验资报告》审验,前述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于2013年1月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上述办法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放,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公司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4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昌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广武门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营业部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大教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分别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

  2017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读者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甘肃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读者甘肃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决定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设立上海读者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并对甘肃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等 6 家全资子公司和读者甘肃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详见公司于 2017年4月26日发布的《关于出资设立上海读者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的公告》临2017-021、《关于对六家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的公告》 临 2017-022、《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读者甘肃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增资的公告》临2017-023)。

  2017年6月14日,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城支行、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甘肃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等 6 家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甘肃人民出版社、读者甘肃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等 6 家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城支行辖区下属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大教梁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7年9月15日,公司、北京读者天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读者(上海)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5月11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之刊群建设出版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五项议案,决定终止、调整或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临2018-007号、临2018-008号、临2018-009号、临2018-010号、临2018-011号公告。

  公司募投项目变更后,剩余募集资金共计413,855,630.76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8年7月7日,公司相关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并办理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临2018-042号公告。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525.24万元,募集资金转流动资金41,385.56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募集资金账面余额为7,500.46万元。

  三、前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8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8年5月11日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8-020号及2018-030号),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短期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投资额度可滚动使用。

  在决议期内,公司严格遵守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积极稳妥开展投资理财,在保证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努力争取收益最大化。2018年度募集资金理财收益699.52万元,购买的所有已到期的理财产品均按照合同约定实现了预期收益,并全额收回了本金和收益,投资效果良好,为股东带来了价值增值。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将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且不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单个短期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产品的年化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能有效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2、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将根据闲置资金的使用计划,择机按不同期限组合购买理财产品。

  3、购买额度

  本次购买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投资额度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理财的资金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实施方式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并全权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后,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董事会全权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财务部具体实施。子公司闲置资金统一归集到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分别归还至对应募集资金账户,不得相互挤占。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6、信息披露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额度、期限和预期收益等。公司开立或者注销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项目投资需要的基础上实施的,确保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运营需要和业务开展。

  2、通过实施短期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能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对象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1)投资理财产品前,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对理财产品的收益及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实行岗位分离。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认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读者传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决议》;

  3、《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9-010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产业投资和项目运作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以抵押、担保、信用等方式向商业银行申请额度总计不超过20亿元的综合授信。上述综合授信期限为1年,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安排办理相关授信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9-011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10年至2018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在此期间,能够严格遵循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该事务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鉴于此,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提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6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从2010年起服务公司,工作情况良好。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9-012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 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 14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 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 14号)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有关事项的变更内容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要求,公司会计政策具体变更如下:

  1. 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下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内容调整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分类。

  3.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于2019年一季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末可比数。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阅《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2019-014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读者大道56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3日

  至2019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19年 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三)登记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读者大道56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李向勇 联系电话:0931-8773217 传真:0931-8773217。

  (三)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读者大道568号 邮政编码:730000。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9-015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上述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存在差异,仅供各位投资者参考。

  今年以来,公司进一步加大品种开发力度,着力拓宽销售渠道,努力推进线上线下多渠道经营模式,教材教辅、一般图书和期刊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均有所增长。对内进一步强化管理,重视成本管控,印制成本同比下降、毛利率同比增长。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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