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9-04-2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8,813,2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1%。为公司2015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时发行的有限售条件股份。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 2019年4月29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2015年10月10日,中国证监会核发了《关于核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陈传荣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68号),核准公司向陈传荣发行14,582,387股股份、向胡毅发行1,661,054股股份、向殷敬煌发行1,594,963股股份、向戴荣发行 9,102,833股股份、向阴陶发行2,360,965股股份、向林峰发行393,494股股份、向陈宇发行629,590股股份、向张红霞发行629,59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向长城证券-兴业银行-长城特发智想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智想1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542,497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共发行42,497,373股股份。新增股份于2015年1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71,000,000股变更为313,497,373股。

  2017年6月7日,公司实施完成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总股本313,497,3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313,497,373股增至626,994,746股。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限售股份数量由42,497,373股增加为84,994,74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变。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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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在公司与成都傅立叶原股东签署的《关于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利润补偿协议》中,约定戴荣对阴陶、林峰就此利润差额部分的现金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据此,2019年4月16日,戴荣按协议规定,将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差额部分2,431,840.28元,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转给了公司,戴荣、阴陶及林峰3位傅立叶管理层股东履行完毕现金补偿义务。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实施完成业绩承诺现金补偿的公告》。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市公司对该股 东的违规担保等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亦不存在公司对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4月29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8,813,2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4名。

  4、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及其持股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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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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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就上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履行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承诺。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特发信息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

  七、其他说明

  公司2015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时发行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第一期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2月20日,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58,555,0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4%,解除限售涉及的股东有9名。详见公司2018 年12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八、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表;

  3、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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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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