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

2019-04-26 来源: 作者:

  (上接B34版)

  截至目前,公司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184,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64%;公司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27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02%。

  六、备查文件

  中信银行客户回单及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91 公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19-53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

  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4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自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金额不超过400,000万元,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详细内容见2019年3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近日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购买了12,000万元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购买了10,000万元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购买了21,000万元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2019年第242期;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15,000万元金港湾·企优利20190440期(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 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一)、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

  1、名称: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

  2、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12,000万元

  4、收益率:3.90%

  5、产品成立日:2019年4月18日

  6、产品到期日:2019年7月17日

  7、产品期限:90天

  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

  1、名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

  2、类型:保证收益型

  3、金额:10,000万元

  4、收益率:3.85%

  5、当前开放日或收益起算日:2019年4月19日

  6、下一开放日:2019年7月18日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无关联关系

  (三)、建设银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2019年第242期

  1、名称:建设银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2019年第242期

  2、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21,000万元

  4、收益率:3.60%

  5、产品成立日:2019年4月19日

  6、产品到期日:2019年7月18日

  7、产品期限:90天

  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财务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无关联关系

  (四)、农商行金港湾·企优利20190440期

  1、名称:农商行金港湾·企优利20190440期

  2、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15,000万元

  4、收益率:3.70%

  5、产品成立日:2019年4月23日

  6、产品到期日:2019年7月23日

  7、产品期限:91天

  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财务公司与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理财产品风险提示

  (一)、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

  1、产品本金及收益风险:本产品有投资风险,公司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公司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本产品本金部分纳入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资金统一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与欧元兑美元汇率挂钩的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国际市场欧元兑美元汇率在到期时刻的表现挂钩。公司收益取决于欧元兑美元汇率在到期时刻的表现。中国建设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行情对到期时刻的欧元兑美元汇率进行观测,严格按照合同明确承诺的约定收益条件支付公司产品收益。

  2、市场风险:公司的收益与挂钩指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挂钩,若观察期内挂钩指标波动幅度较大,以致曾达到或曾突破预设区间上限或下限,则公司仅能获得较低一档的收益率。

  3、利率风险: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大幅上升,本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公司获得的收益率将有可能低于实际市场利率。

  4、流动性风险:本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将在产品到期后一次性支付,且产品存续期内不接受公司提前支取,无法满足公司的流动性需求。

  5、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建设银行将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及方式发布产品信息,公司应主动及时查询产品相关信息。如因公司未主动及时查询信息,以及其他非中国建设银行过错原因造成公司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此外,当预留在中国建设银行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及时通知中国建设银行。如公司未及时告知其联系方式变更,中国建设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公司时无法及时与之联系,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公司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中断、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或金融危机、国家政策变化等情形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公司须自行承担,中国建设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法律法规与政策风险:本产品均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设计。如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宏观政策发生变化,本产品可能会因此受到一定影响。

  8、信用风险:在中国建设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下,如被宣告破产等,本产品的本金与收益支付将受到影响。

  (二)、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

  1、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的市场价值可能下跌,可能会导致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2、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开放日之外的赎回机制,投资者在理财期限内没有提前终止权。

  3、信用风险:中国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及理财收益产生影响。

  4、提前终止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中国银行有权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可能会导致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5、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正常运行。

  6、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因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非中国银行原因的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机会等)全部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其他风险: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相关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建设银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2019年第242期

  1、政策风险:本期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由此导致本产品预期收益降低;也可能导致本期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2、信用风险:本产品的基础资产项下义务人可能出现违约情形,则财务公司可能面临收益波动、甚至收益为零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本期产品存续期内,财务公司无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财务公司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财务公司丧失其他投资机会的风险。

  4、市场风险:本期产品的基础资产价值受未来市场的不确定影响可能出现波动,从而导致财务公司收益波动、收益为零的情况。

  5、管理风险:本期产品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流通的国债、央票、政策性金融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资产以及债券回购、同业存款等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投资工具。基础资产管理方受经验、技能、判断力、执行力等方面的限制,可能对产品的运作及管理造成一定影响,并因此影响财务公司收益。

  6、信息传递风险:理财产品管理人将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财务公司应根据“信息披露”的约定及时进行查询。如果财务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财务公司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财务公司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财务公司自行承担。另外,财务公司预留在中国建设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我行,如财务公司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可能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财务公司,并可能会由此影响财务公司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财务公司自行承担。

  7、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在本产品存续期限内,即使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利率及/或贷款基准利率,本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可能并不会随之予以调整。同时,本产品存在财务公司预期收益率及/或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从而导致财务公司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8、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经中国建设银行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财务公司提供本产品的,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宣布产品不成立。

  9、提前终止凤险:产品存续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或中国建设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财务公司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10、延期凤险:如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本产品项下对应的基础资产不能及时变现等情况,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延长本产品期限,则投资面临产品期限延期、延期兑付或分次兑付、不能及时收到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11、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对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于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财务公司须自行承担,中国建设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农商行金港湾·企优利20190440期

  1、产品不成立的风险:发生下述任一情形,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财务公司将承担本产品不成立的风险:

  (1)符合产品合约约定的产品不成立的条件(如有);

  (2)本产品募集期结束时募集资金总额未达到产品说明书约定的规模上限或/及下限;

  (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政策或要求出现重大变更,或者金融市场情况出现重大变化,难以按照本合同规定向财务公司提供本产品。

  如果本产品不成立,则届时财务公司交易账户内已止付的理财本金将自动解除止付,已从财务公司交易账户转出并计入理财账户的理财本金将于本合同约定的起息日后3个工作日内返还至财务公司交易账户;在此情况下,财务公司仅能获得理财本金按届时适用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的利息。

  2、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

  3、流动性风险:从理财产品资产配置的角度,流动性风险主要是指当理财产品所配置资产的存续期长于理财产品自身存续期时,可能因理财产品所配置资产缺乏流动性,使得理财期末,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及时将资产变现,导致理财产品配置资产蒙受损失的风险;

  从财务公司自身的角度,流动性风险是指财务公司所投资理财产品为固定期限产品,以及财务公司不可提前终止理财产品,当市场上出现更高收益的产品时,将有可能因此丧失其他投资机会;或当财务公司急需流动性时,无法及时变现理财产品。

  4、提前终止及再投资风险:理财期限内,如果银行根据约定,有权随时提前终止本产品,一旦本产品被提前终止,则本产品的实际理财天数可能小于预定的理财天数,财务公司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并且可能届时面临较差的再投资环境和机会。

  5、信息传递风险:财务公司可根据理财合同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由于财务公司原因所致联系信息有误、财务公司未及时查询或其他因财务公司原因未及时了解本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财务公司自行承担;另外,财务公司预留在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银行;如财务公司未能及时告知,导致银行无法及时联系客户,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财务公司自行承担。

  6、法令和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发生变化,将影响本产品发行、投资、兑付等工作的正常进行,进而可能造成本产品的投资收益遭受损失。

  7、不可抗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战争、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变化、重大政治事件、金融市场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可能对本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损失。

  8、税收风险:本产品依据国家当前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进行税务处理,如果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在投资运作过程中产生税费将由理财产品资产承担,本产品将及时调整对税费处理的方式。若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财务公司购买本产品需缴纳税费,且银行有义务代扣代缴客户承担的税费时,银行将进行代扣代缴,财务公司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财会统计部、财务公司负责提出购买理财产品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理财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财务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监察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三)、独立董事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四)、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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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公司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184,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64%;公司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27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5.02%。

  六、备查文件

  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商行客户回单及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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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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