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及更正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披露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以下简称“《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和《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补充、更正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内容
在《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中“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之“(一)关联公司的基本资料及关系”补充以下内容:
2018年度,张裕集团合并会计报表的营业收入为520,229万元,净利润为111,238万元,2018年末总资产为1,353,085万元,净资产为1,021,217万元。
除此之外,《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股东大会通知》更正内容
更正前:
授权委托书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2019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更正为:
授权委托书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2019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除此之外,《股东大会通知》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