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开展股权合作的进展公告

2019-04-2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影视”)于2019年4月18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开展股权合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赵锐勇先生、赵非凡先生与科诺森(北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诺森”)签署了《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约定:本着通过股权合作,打造互利共赢、可持续发展的股权合作关系的原则,科诺森拟对长城集团增资扩股不低于15亿元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与长城集团开展股权合作。双方将在本协议签署完毕后,成立债务处置工作小组,同时为确保本次股权合作顺利开展,科诺森承诺将在本协议签署后30日内向长城集团债务提供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资产担保。

  一、进展情况

  公司于今日收到控股股东通知,长城集团与科诺森签署了《担保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 保证及担保金额

  科诺森同意向长城集团的债务偿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待偿还债务金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第二条 资产担保方式

  具体提供的担保方式跟各债权单位商谈达成一致后,科诺森同意为长城集团提供实物资产抵押担保、以及股权质押等担保方式。

  第三条 债务清偿安排

  科诺森将根据与长城集团的交易进程,与长城集团债权人进行沟通谈判,安排具体偿债计划与实施。长城集团予以配合。

  同时,长城集团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双方后续最终签署正式股权合作协议,长城集团将优先全力支持长城影视各项经营活动,缓解长城影视资金压力。同时,长城集团未来将继续向长城影视提供资金支持,缓解长城影视的资金压力,支持长城影视的主营业务稳定发展,确保长城影视持续经营不受影响,同时保证长城影视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共同推进长城影视高效、稳定、可持续的发展。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长城集团与科诺森《担保协议》的签订,是双方股权合作的实质性进展举措之一,双方正全力推进本次合作细节方案进一步落地。如果双方签署最终股权合作协议,将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及缓解资金压力。

  同时,长城集团也在与其他多家具备实力的合作方洽谈股权投资合作,计划通过股权、债权、股债结合、债务展期、资产管理、市值管理等多种形式,迅速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负债结构,实现良好的资金流。

  三、风险提示

  鉴于长城集团与科诺森尚未签署正式的合作协议,后续业务合作的具体实施内容将以另行签订的最终合作协议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长城集团股权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及时将最新进展告知公司,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科诺森(北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担保协议》;

  2、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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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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